同居協議書餘若栩,以下簡稱甲方。符雨裳,以下簡稱乙方。協議內容:一、兩人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日起正式同居,乙方不可愛上甲方,並不可在甲方提出分手後,不願離開。二、乙方已確定瞭解甲方的單身信念,不可明示、暗示或用其他方法,提出結婚要求。三、甲乙雙方同居期間,所有開銷,皆由甲方負擔;乙方需提供精神上與心靈上的服務。四、……以上協議由雙方合意且無脅迫下籤訂,一式兩份,自簽約日起生效。什麼協議書!?那天,她找出那張破紙,一把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