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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唱首情歌來聽聽》 / 子紋 / 第13章 / 共13章

關於同性之愛  子紋

有一個男人告訴我,一個條件不錯的女人身旁沒有男朋友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她太多情,跟太多男人交往,不知道哪一個纔算男朋友;一個就是女人爲了自己的身價而隱瞞有男友的事實。

我聽了之後哈哈大笑問他,「那我呢?我不是你說的任何一個,你覺得又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他思索了一會兒,給我一個更絕的答案——「你沒有男朋友,可能有女朋友吧!」

我幾乎要爲他的反應靈敏而鼓掌,但我很清楚自己的性向,只是我覺得我毋需跟個不必要的人解釋太多,所以他愛怎麼想是他的事,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不過同性戀——在這個時代已經不再是禁忌,記得以前有人問過我,如果我弟來告訴我他是同性戀的話我要怎麼辦?我想那時該煩惱的是我爸媽而不是我。基本上,我尊重他的選擇。

當我有了孩子之後,也有人問我,如果我的孩子跟我說,他喜歡的是同性怎麼辦?原則上,我覺得他的阿公阿嬤會比我更煩惱,至於我——應該是無所謂,只要他開心就好!我不把話說絕,因爲還沒遇到,誰知道事到臨頭會怎麼反應。

只不過我相信任何形態的愛情,只要當事者的想法夠健康、成熟,都值得被祝一順。

不過我做過一件最絕的事,就是在一個男人向我表白時,告訴他——我喜歡的是女的!當場,他被我的話給嚇到,但他的反應卻令我覺得很不錯,他只淡淡的說,那真是太可惜了。

我騙了他,還找了一個很差勁的藉口拒絕他,但他的表現卻令我打下一個很好的印象分數,不過之後我與他也沒有再聯絡。有些人似乎當不成情人也當不了朋友,我覺得這纔是真正可惜的事。

我沒有什麼勇氣挑戰寫同性小說,因爲沒把握寫好,所以索性不寫。不過誰知道哪天會不會哪條筋不對,突然想寫,不過那天可能要很久,也有可能永遠不會到來。

下一本書是《浪子騙局》,我慶幸這個系列已經過半,終於可以鬆口氣,因爲曾經有一度,我很怕自己沒有辦法將這個系列寫完,不過以目前來看,我想——應該還可以吧!

記得在二○○六年的開始許下一個心願,用一年的時間加油努力,相信在二○○六年結束的時候可以有滿滿的收穫!

P.S.:可別許些不切實際,例如中樂透之類的願望,因爲如果可以成真的話,我早就許一百個這種心願了,所以許個有點難度,但卻實際的願望吧!一起加油!

🎉

全書完結 ·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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