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進一家西藥房,買了碘酒、紗布,沉默地付錢、收回找的零錢,瞪向繞在她身後團團轉的男人,板着臉扯了他一下,示意他低一點。
“要罰跪嗎?”什麼男兒膝下有黃金,都是屁!琤琤的笑容比鑽石更值錢,黃金算什麼!
纔剛彎膝,看着她動作,何必生愣住了!清潔傷口、塗碘酒、貼紗布,雖然很不開心地繃着小臉,動作卻很輕。
老闆娘一臉瞭然,笑笑地說:“不好好愛惜自己,受傷惹女朋友生氣了吧?”
所、所以她是氣他受傷,不是氣他遲到嗎?
“琤、琤琤?”
透氣膠帶貼啊貼,眼眶紅紅,開始蓄淚,然後沒預警地滴滴答答下起雨來,嚇得他風雲變色。
“琤琤,你怎麼哭了……”
她生氣地打他一拳,打完雙臂纏上去,趴在老地方!他的肩膀上哭。這只是很小很小的傷,至少在他三十年輝煌的男子漢戰績裏,它小到連記上一筆都嫌佔空間,他甚至沒料到她會有這麼大的反應……
第一次,有個女孩子爲他的傷那麼在乎、那麼擔心。
“沒事啦,真的一點都不痛,你不要哭好不好?”真要說的話,他覺得她的眼淚比額頭上的傷還嚴重。
“你們男人啊,展現男子漢氣魄時都不覺得痛,也不想想另一半看了會有多難過,你不痛她都替你痛了,下次不可以再這樣啦!”
這老闆娘和隆嶽的臭婆娘一樣囉嗦,要是以前他甩都不甩,男子漢流點血有什麼好大驚小怪?那叫促進新陳代謝,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捐血時還能讓血液保持在最新鮮的狀態……
這種屁話以前常放,現在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感覺她淚溼了肩膀,他現在只想一拳揍暈自己,並且完全同意老闆娘的話,怎麼可以害她哭!
“琤琤,看我。”側過頭,早先提不起的狗膽,這一刻衝動便湊上嘴,擦過她頰畔,與偏過頭來的粉脣碰個正着。
啊,好軟、好甜美!
他吮住,厚着臉皮按住她腦後,牢牢貼吮。
原來當禽獸也沒那麼難……
意猶未盡再啄一下。“好了,你要不要賞我巴掌?”很貼心地幫她把手放在臉頰上,方便作業。偷香的代價就算要被砍一刀,他都覺得很值得。這招完全有效止詮了淚水,她臉兒紅紅,摸摸他的臉,再牢牢牽住他的手。他懂了!咧開大大的笑,對老闆娘說:“你說得對,是男子漢就不能讓喜歡的人哭!”
然後大大方方牽着她的手走出西藥房。
“所以現在,你算是你的男朋友對不對?”很不要臉地自己先爭取。
“那我什麼時候可以去見你的家人?”
“今天可不可以?啊,不行不行,太隨便了,應該要先約時間。”
“那我是不是要穿正式一點!靠!突然想起來,我衣櫥裏沒有那種衣服,勉強算正式的也只有死鬼老爸娶我媽的那套西裝……嘖,好像真的要找時間去買一下……”
他像個呆子一樣暈陶陶地傻笑,一個人自問自答得好快樂,完全沒意識到自己此時的表現,十足就是平日最嫌棄的那種多話又囉嗦的菜市場阿婆……
認識一個半月後,何必生終於要到她的手機號碼。然後,他開始有事沒事就傳封簡訊給她。
問她喫飽了沒?有沒有睡好?早上做了什麼?……
此舉嚇壞了一幫兄弟。
天哪、天哪!這是他們威風八面的生哥嗎?他會拿着手機玩小女生的簡訊遊戲,還一邊玩一邊露出那種令人起雞皮疙瘩的愚蠢幸福小男人的笑容……
一羣人跌破眼鏡,不敢想象這麼孃的行爲他做得出來,幻滅得只差沒學廣告在地上打滾,哭喊“這不是肯德苦”……
他一點都不在乎旁人怎麼想,他是很認真、很認真想牽她的手走下去,所以他還買了一堆手語教學的書籍、錄像帶,每天找時間拼命學。
雖然他沒看過她在他面前使用手語,但是她不會說話,學起來絕對用得到,她應該是貼心知道他看不懂,他學起來的話,以後溝通會更方便。
他還告訴老孃,以後她會有一個很特別的媳婦,並嚴正威脅,她要是露出丁點輕視和反對,他就和心愛的琤琤搬出去住,讓她當孤單老人!
他和弟弟出去喝酒,拿她的照片出來獻寶,強迫他們認同他家琤琤是舉世無雙、霹靂無敵可愛。
三弟不懂看人臉色,白目一句:“還好,沒有特別可愛。”讓他一拳揍飛出去。
“幹嘛打我?”好無辜。
“何必問。”理由就跟他的名字一樣,打得理所當然。
再哀嚎一次,連大哥都嘲笑他。臭老媽,他要改名啦——
還有一次,他們在每次約會的小公園,發現幾隻剛出生的小狗。
沒隔幾天,狗媽媽斷氣了。
五隻初生的小狗狗仍偎在媽媽身邊,嗚嗚咽咽的聲音聽起來好可憐,然後他就聽見他身邊的女孩也嗚嗚咽嚥了……
再然後,就換他頭大了!他最見不得她難過,只要她不哭,天大的事他都肯做。他埋了狗媽媽,然後威脅利誘加拳頭,總算找到兩個朋友願意各領一只回去養。
剩下的三隻還安頓在公園裏,那裏有個隱密的小樹叢,他在紙箱上鋪了舊衣服保曖,一邊部還有誰可以領養。
看她那麼痛惜它們,問她要不要帶一只回去養,她想了好久,搖頭。
他是不曉得原因啦,她說不行,他也沒細問,但是她每天都會去看小狗,餵食它們。
有一次下着毛毛雨,她好急地跑來,脫下薄外套撐開來替它們擋雨,自己去淋得一身溼。
他趕來就看到這個笨蛋蹲在那裏被雨淋。
嶽珊珊老是問他,爲什麼會喜歡這個女孩子?就因爲她漂亮嗎?
坦白說,這個問題太深奧了,他答不出來。一開始,是從那記清恬的笑容起了頭,習慣了別人帶着着異樣的眼光看,就算不作奸犯科人家也不會覺得他是好人,但是她沒有。她對他笑,完全沒有雜質、乾乾淨淨的笑。
他不知道自己哪一點讓她相信是好人,他長得不帥,太過剛硬的臉部線條,不笑時看起來會很兇惡,連小孩都會被嚇哭,但是她敢接近他,而且很真誠,沒有保留地信任、依賴他。
一次又一次,不知從哪裏認定他很餓,帶着食物來填飽他的胃。
她很容易討好,只要一朵公園的野花就能讓他綻開笑靨。
他浪蕩了三十年,但是她有股沉靜溫柔氣質,能挽住他的步伐,讓他想在她身邊停留,看着她笑,心情平靜而滿足,那是一種類似家的感覺!
她是個心腸柔軟又善良的小笨蛋,對那種妻離子散的畫面完全沒有抵抗力,只要讓她碰上了簡直比當事人還難過。她太纖細,她可能是他大男人的臭沙豬心態作祟,看到就是會勾起保護欲,想要撈進懷裏好好疼惜。他一直以爲,他不會喜歡那種太脆弱的東西,粗枝大葉的性子總是不曉得怎麼珍惜,小時候老媽給他們三兄弟買了漂亮的水晶飾品,沒三天就讓粗手笨腳的他給摔壞了。
認識她時,她比水晶還脆弱,他明明知道的,卻沒有辦法控制自己想接近她,他告訴自己,只要小心捧好就不會摔碎。
真的,他知道這次他會很珍惜,把她保護得好好的,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會爲她做到。
這要不是愛情,還會是什麼?
原來,全心全意愛上一個人,真的會着了魔,全世界只看見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