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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

《離婚七年癢》 / 米樂 / 第10章 / 共21章

“於季昂,我沒有醉,讓我下車!”

剛剛她只是一時感到頭昏,有可能是因爲喝太快,醉意是有,但她沒有喝醉,工作這麼多年,她多少有些酒量。

於季昂脫下西裝外套,蓋在她身上。“乖乖躺好,我載你去一個可以讓你頭腦清醒的地方。”

外套上有着他的體溫,蓋在身上,人也跟着暖起來,何千儀無力與他爭吵,她緩緩閉上眼睛。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來時,車子裏只有她一個人,然後她看見於季昂站在車頭前方。

這裏是哪裏?

她向四周望了下,感覺好像是在某個山頂上。

他走到她這邊的車窗旁,然後輕敲着。

她按下開關,讓車窗玻璃自動降下。

“你醒了,到外面來。”

何千儀猶豫了下才開門下車,要關上車門時,被他擋了下,只見他彎腰進入車子裏,拿出他的西裝外套。

“穿上,夜晚的山頂有些寒意。”

的確是有點冷,她半推半就地穿上他的西裝外套,看着他向前走,她也只好跟着往前走。

一走上前,她就被眼前的美景給震懾住了。

在夜空的籠罩下,臺北不夜城猶如一顆被裝在盒子裏的巨大美麗寶石,綿延千里的燈光,就像寶石光輝,璀璨耀眼,綺麗萬千,美不勝收。

她從來都不知道臺北市的夜晚原來是這麼的美。

“很棒吧!”於季昂滿意她讚歎的表情,很高興她也喜歡這裏。“我第一次上來的時候,也被這炫目的美麗景色給迷惑住。”他在網絡上知道這個地方,據說從這裏看臺北市夜景是最棒的,他認同。

他又往前走上幾步,但何千儀沒有跟上去,因爲她覺得有點危險。

“我從以前就很喜歡站在高的地方往下看,因爲那可以看盡各式各樣的美麗建築。”他用雙手比出了框框,向下方美麗景色一處一處的框着。“不管是住宅大廈還是辦公大樓,高的矮的,每一棟建築物都有着它的特色和需求,而我則是希望每座城市都有着自己的作品。”

原來這就是他喜歡在高的地方的原因,何千儀這是第一次聽到。

看着他瀟灑的說着夢想,俊顏充滿自信的笑着,站在以美麗夜色爲背景的前方,她竟覺得這男人比他身後的不夜城更加閃耀迷人,看得她深深着迷。

因爲此刻的他,充分流露隨興又不羈的藝術家氣息,俊帥、浪漫,讓她猛地心跳加快。

他從來就是個好看的男人,現在,則更加英俊成熟,胸口一股溫熱緩緩生上,無聲無息的逐漸暖化着她。

“千儀,過來。”

他對她伸出手,邀請她上前。

“不要,太危險了。”然而她的心被深深誘惑着。

“你放心,我會緊緊抱住你,相信我,只要走上前,你會有不同的感受。”

她遲疑的往前走幾步,於季昂在握住她的小手時,同時將她擁入懷中。

“你……”

“不要亂動,很危險。”大手緊緊將她圈抱在懷裏,“你往前看。”

她這麼一瞧,心也倒抽了口氣,感覺好像他們站在半空上,而整個美麗夜景就在他們的腳底之下。

“別怕,我會緊緊地抱住你。”於季昂輕笑,將懷中的人兒摟得更緊。“你知道嗎?我以前一直很想帶你到世界各地,站在每座城市的最高點,欣賞建築物之美。”

她從來都不知道他有這樣的想法,何千儀感到自己的心被動搖了,此刻的於季昂似乎和她所認識的不太一樣,是否是以前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太短,因此她不夠了解他?

“臺北市是我們第一個蒞臨觀察的城市,我希望以後我們可以到各個城市,欣賞更多的建築美景。”

美麗的夜景,耀眼的寶石光輝讓人目眩神迷,心也被迷惑着。

他輕輕勾起懷中美麗人兒的下鄂,望着那有些迷惘的臉蛋,親了下那有點涼意的紅脣,“千儀,我愛你,讓我們重新開始,好嗎?”

他低頭,落下溫暖的熱吻。

恍恍惚惚,如置迷境,何千儀覺得今晚像是作夢一樣,直到於季昂將車子停在她家門前,她才回過神。

“到家了。”

她向外看着,真的是她家。“你怎麼知道我家在這裏?”

“我不應該知道嗎?”

這算什麼回答?她感到自己的頭還昏沉沉,分不清是醉意未退,還是剛剛看得夜景太炫目迷人,讓她有些迷茫。

但這裏是她家,去看夜景是真的,還有剛剛山頂上那個熱吻也是真的。

可是她怎麼又跟他在一起了呢?

不該這樣,不該是這樣的。

想起他說的重新開始,他們要怎麼重新開始……

“千儀,還在醉嗎?”他摸着她的頭,“要不要我送你進去?”

她心情亂糟糟的推開了他的手。

“千儀?”

“對不起,我的頭很昏,我什麼都不想說,也不想聽,可以嗎?”她的腦袋不禁有些疼痛起來。

看着皺眉的人兒,於季昂輕嘆。“我知道了,別給自己壓力,我並不急着要你今天回答我,今晚你累了,進去吧。”

何千儀走下車,然後看着他開車離去,她轉身,見到弟弟正好從外面買東西回來。

何千明看着離去的跑車,吹了聲口哨,喜孜孜問道:“老姐,剛剛是姐夫開車送你回來的嗎?怎麼,你們和好了?”

“你怎麼知道那是於季昂的車?”他不是現在纔回來的?

他像是驚了下,張嘴想說什麼,又閉嘴,然後吶吶解釋,“那是因爲我看見開車的人是姐夫嘛。”

何千儀白了眼表情怪異的弟弟。“你別亂叫,他不是你姐夫,我和他早就沒有關係了。”

“沒有關係的話,那姐夫……呃,我是說前姐夫怎麼會送你回來呢?”他老姐真的很愛瞪人。

“他來參加我們公司的酒會,我有點喝醉了,所以他送我回來。”

“呼,前姐夫真是體貼啊。”

“待會兒進去,別跟爸媽亂說話。”若她爸媽知道,肯定會像千明一樣,一直追問,今晚,她已經夠累了。

“是。”何千明點頭。

“這麼晚了,你去買什麼?”

“沒什麼,只是去路口的機車行買零件。”一提起機車,他神情振奮,“老姐,這個星期六我有比賽,你要不要來看?上次你充當我的拉拉隊員,不知道迷死多少人,大家要我請你有空再去看比賽。”他老姐可是一等一的正港大美女呢。

“不要,上次是因爲你說你的拉拉隊員臨時請假,所以我纔去幫你加油的。”千明比她小了兩歲,玩心很重,是重型機車的愛好者,偶爾車隊會有比賽。

“是嗎?”老姐不喜歡,他也不能勉強。“你的計算機我已經幫你修好,有問題再跟我說。”

“謝謝。”千明長得高又壯,再加上假日都在賽車場,因此皮膚曬得相當黝黑,看起來跟個修車工人沒兩樣,實在想象不出他的正職其實是個計算機工程師。

“我們進去吧!”

“是。”

何千明跟在她身後,暗自吁了口氣。老姐應該沒有發現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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