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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藍瑟不給碰》 / 簡薰 / 第1章 / 共20章

意大利,羅馬。

高毅其實不太喜歡羅馬,人太多,四周太喧譁,無論何時何地,視線裏永遠有人。

人山,人海,人人人!

他知道羅馬很美,但是當一個城市每天可以湧入上萬觀光客,這個城市就從非常美變成非常吵,這對於講究生活品質與個人空間的人來說,絕對不是一個適合生活的環境。

但即使不太喜歡,高毅有時候還是得出現在這裏——談生意的時候,奉命接待客人的時候,或者是昔日同學來意大利出差,順便來找他敘敘舊的時候。

今天就是屬於第三種狀況。

中義混血的他曾在大學時,按照母親的希望到她故鄉臺灣當了一年的交換學生,拜網絡發達之賜,即使回到意大利已經三年多,他跟繫上同學以及社團朋友都保持良好聯繫。

所以當方大志說他要到米蘭出差,兩人便覺得應該要見上一面,以慶祝他們即使畢業依然聯絡密切的友誼。

六月的羅馬已經很熱了。

高毅將車子停好,進入早早預約好的花草餐廳——這是他的祕書瑪露推薦的,說有街景,有冷氣,食物味道不錯,裝潢清爽舒適,絕對不是那種充斥着整個羅馬的文藝復興風。

瑪露信誓旦旦,只差沒斬雞頭跟他保證,一定會讓他感到舒適。

高毅一進門,就知道瑪露說得沒錯,他果然還滿喜歡的。

白牆藍窗,典型的地中海設計,陽光透過天井的玻璃灑落,餐廳看起來明亮而清爽。

桌椅不多,空間寬闊令人感到舒適。

這樣的一個環境,即使用餐價格偏高,還是很值得。

他很願意多花點錢享受一頓寧靜的午餐。

瑪露訂的是兩人的位置,服務生送上水以及小餅乾之後,很得體的沒多打擾。

方大志還沒到。

高毅不習慣浪費時間,因此拿出小筆電,開始看着文具公司給他的成本估算表。

約定的時間到了,方大志還沒出現。

高毅回了幾封電子郵件後看了一下手錶,已經快十二點半,打電話過去,對方處於關機狀態。

正覺得奇怪的時候,一抹碎花裙襬進入他的眼角餘光之中。

“高……高毅?”有點猶豫的聲音。

高毅抬頭一看,藍瑟?

他直覺的反應是看錯了,這是意大利的羅馬,離臺北半個地球的城市,又不是大學旁邊那間拿學生證就可以打九折的便利商店,怎麼會有這種巧事。

但那雙圓圓的眼睛,不是社團學妹藍瑟又是誰?

地球有這麼小嗎?

“不認識我啦?我是藍瑟啊。”

怎麼可能不認得。

她可是他這輩子唯一暗戀過的女生。

“小你們一屆的藍瑟,我們以前還同一個社團的,臘腸社。”圓圓的眼睛看着他,“你不記得了?”

高毅當然記得。

英語系,同社團的小學妹。

社團名字是前無古人的“臘腸社”,社長就是方大志。

他瘋狂喜歡那種短腿小生物,於是強迫所有認識的人都參加他的社團,好湊人數跟學校申請社辦。

高毅是在報到的第一天就被拉去,然後就在那間小小的社辦第一次看到藍瑟。

當時她穿着一件白色襯衫,七分褲,腳下踩着夾腳拖鞋,拿着舊襪子正在逗一隻跛腳狗玩——實在是不怎麼淑女的打扮,但在那個悶熱的夏日午後,看起來卻十分清爽舒適。

“你好,我叫藍瑟。”

“我是高毅。”

然後她抓起腳邊那隻跛腳狗,“牠叫毛毛。”

“哈囉,毛毛。”

毛毛汪了一聲。

第一次見面就是這樣簡單的兩句話而已。

他只覺得這個女生很自然,很可愛,但還說不上喜歡。

她當時有固定的男友,是她同班同學。

不過,像她這樣活潑又可愛的女生,就算已經有感情好的男朋友,還是會有人試圖告白。

高毅就曾經遇到過一次。

當時他在圖書館角落的沙發睡覺,睡得正舒服時,突然聽到書櫃後傳來聲響,是一男一女交談的聲音。

幾句過後,他慢慢醒了,因爲一直聽到一個他認識的名字,藍瑟。

“什麼?”女生的聲音很是驚訝,“桌球王子跟藍瑟告白”

“對啊。”

“什麼對啊,衛躍嘉,跟你女朋友告白的是桌球王子耶,他是奧運儲備選手,將來有可能拿奧運金牌的人耶,全校有多少女生喜歡他,這麼強大的敵人,你居然只說『對啊』?”

那個叫衛躍嘉的人奇怪的問,“不然我要說什麼?藍瑟又不可能接受他。”

“就算你跟她感情好,也是要有點危機意識的嘛,哎呦……對了,這件事情你是聽別人說的,還是藍瑟自己說的?”

“她這幾天情緒有點低落,我問她爲什麼,她跟我說,桌球王子跟她告白,她覺得很苦惱。”

“看吧,她一定是在苦惱要選你還是選他。”

“衛躍婷,妳腦袋裝什麼啊,藍瑟苦惱的是這樣以後她要怎麼面對那個桌球王子。”

沙發上的高毅揚了揚眉,衛躍婷?

這樣一說,他想起來了,藍瑟跟他說過,男朋友的姊姊也讀這個大學,不過是碩士班的學生。

“她這輩子的願望就是喫喫喝喝,到處走走,在窗戶底下用花瓣排她的名字,不如給她一塊炸雞排——藍瑟跟其它女生不同,跟她告白只會讓她苦惱而已。”衛躍嘉說,“對她而言,所謂的驚喜等同驚嚇,現在的生活很好,她愛小朋友式的平靜與快樂,桌球人的告白擾亂了她的小世界,她無法消化,何況,這樣告白過後,就不可能當朋友了,她的EQ太低,沒辦法假裝沒發生過。”

高毅在書櫃後聽得有點想笑,又覺得這小學妹可憐。

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被拒絕可憐,可是很少人注意到,拒絕人也是有心理壓力的,那種感覺一樣不好受。

除了尷尬,還是尷尬。

有人可以應付,但有人沒辦法。

高毅自己是屬於感情EQ高的那種,別說只是告白,即使交往過又分手,他也能夠處理得很好,一同工作也沒問題,藍瑟顯然跟他是完全相反的類型。

後來他有注意到,那一陣子,這個叫藍瑟的小學妹都不太開心,喜歡的桌球室也不去了,想來,那個桌球人的確給她某種程度的消化不良,完完全全就像衛躍嘉說的——“這樣告白過後,就不可能當朋友了,她的EQ太低,沒辦法假裝沒發生過”。

再後來,他就喜歡上藍瑟了。

喜歡她明亮的笑臉,喜歡她無厘頭的思考模式,他也漸漸能明白,爲什麼她已有固定男友,但告白的人始終沒斷過。

跟她在一起輕鬆愉快。

她笑,他就會想笑。

她大笑,他心情就會很好。

雖然他們大部分都是在社辦見到面,喫飯也是因爲方大志舉辦的社團活動,私下並無太多交集,但感情這件事情,有時候並不是跟時間成正比,高毅只知道當他開始在意她的情緒跟每一個細微表情時,他是喜歡她了。

喜歡,就告白。

可是,她不是一般女生。

有時候也會想,至少要讓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過他很快的又會因爲想起在圖書館中聽到的那番話而作罷。

他喜歡看到她開心大笑,而不是看到她眉頭深鎖。

因此他整整暗戀了她半年多,直到一年的交換學生生涯結束,他回到意大利,因爲知道沒結果,也不忍心破壞她小宇宙的寧靜,於是他什麼也沒說,也沒繼續聯絡。

藍瑟這個名字,成了他臺灣回憶中的一個奇異的亮點,讓他知道原來暗戀一個人是這種感覺。

隨着時間過去,他漸漸覺得,那就是一個記憶了。關於校園的一些片段,幾張網絡照片……

沒想到分別三年多後,她會跨過半個地球,毫無預警的出現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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