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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改造前夫》 / 簡薰 / 第5章 / 共20章

在朱天郡的帶領下,創意部門又開始活了起來。

與兩個月前的高經理時代相比,很明顯的,部門有生氣多了,隱隱約約有種似乎快回復到“東仕第一部門”的位置。

五月,不只是氣溫熱了,部門的氣氛也熱了。

張可慄注意到,因爲朱天郡一連串的企劃,大家的創意魂又再度燃起,隨着比稿的日子接近,更形明顯。

比稿啊比稿。

主題是七夕情節,方向不限,只要勝出就做爲東仕的情人節限定主打,張可慄所屬的小組經過一個下午的商議,決定朝素材小物發展。

浴具,杯子,辦公椅靠墊,電子相框之類的,可愛點,日常點,會想買來跟情一起擁有,也會想送一套給父母。

顏色,統一點,大小,材質,一一定案後,開始畫草圖。

張可慄分到的是杯子。

下午五點半,同事紛紛下班,她還黏在椅子上。

梅子拿起包包,“可慄,你不走啊”

“我快畫完了。”

“要幫你先買個麪包還是什麼上來嗎?”梅子已經看到她的草圖了,離畫完跟修完至少還要兩小時,基於親友立場,問問要不要幫她先備糧。

聞言,張可慄嗷的一聲,“紅豆麪包。”

十分鐘後,梅子把麪包放在桌於上,“記得喫啊,我走了。”

她頭也不抬,“拜。”

隨着杯子逐漸成形,十七樓漸漸空了,張可慄還在跟杯耳奮鬥——角度大一點好拿,角度小一點比較有設計感,該用什麼決定?如果明天拿出兩張圖,一定又會被寧真酸說“你要自己試着做決定啊” ,如果要她說本週最痛苦的事,應該就是寧真爭取小組長資格而且成功這件事情吧。

以前她們都是在不同小組,所以即使稍有不和也還不會太難過,現在不只是同個小組,她還是小組長。爲了顯示自己的專業以及眼光,寧真永遠不吝於在朱天郡在的場合念上她幾句,吼,真令她吐血。

她一點也不想讓寧真有說她的機會,尤其是在她前夫面前,搞得好像她多沒用,多扯小組後腿一樣,雖說被酸個幾句也不會少一塊肉,但她就是不想。

哎喔,“好用”與“好看”相權衡,有沒有哪種方法能兩者兼得?

想要熊掌也要魚哪。

張可慄咬着手指,看着圖,椅子幅度不大的左右晃着,樣子明顯苦惱——朱天郡從辦公室出來,看到的就是這樣的一幅景象。

都已經七點多了,還沒回去?

瞧她歪着腦袋,皺着眉頭,對周遭發生的一切沒有反應。

他開門出來其實是有聲音的,她居然完全沒聽見,儼然專心到忘我的地步。

爲了不讓部門的人發現兩人是前夫妻,因此這段時間以來,他對她就像對所有的同事一樣,表情自然,語氣溫和,眼光不曾多作停留,所以,這是他第一次這樣看着她工作的樣子。

他一直以爲她只會眯眼笑,沒想到也有眼神這麼專注的時候。

朱天郡正想着不要打擾她,到十六樓再搭電梯時,旁邊的明易已經先叫出聲,“可慄你怎麼還沒走?”

朱天都揚起眉,可慄?他們什麼時候這麼熟了?

辦公桌後的女人回過神,嗷的一聲,“作業還沒寫完。”

“不是我在說,你們班導也太兇了。”

“她不拿藤條抽人,我們已經要感激涕零了,至於寫作業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學生職責,沒什麼好抱怨。”可慄豪氣萬千的一揮手,然後拿起鉛筆,“們先走吧,朱經理,拜拜,小易,拜拜。”

男人揚起的眉毛慢慢朝眉心聚攏,小易?

帶着些微說不出的情緒,朱天郡跟明易前一後踏入電梯;門一關上,朱天郡便開口,“跟張可慄很熟?”

“滿熟的。”

“不是到臺灣才認識的嗎?”

“對啊,不過因爲我也住在宿舍,而且還同一樓,上班時間差不多,真的很容易碰到——宿舍樓下的便利商店、捷運站、公司樓下、公司轉角,每天這樣碰面,不熟也熟了,而且認識後才發現她人很好,我跟她還滿能聊的,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常常會有一種我們是從小玩到大的錯覺,跟她相處很愉快。”

明易好像想起什麼事情似的,笑了出來,“老大你知道嗎,張可慄真的是很有趣的人,連她家的狗都很有趣。”

“她……有養狗?”

“一隻黃金獵犬,好像是去保育中心還是什麼流浪狗協會領養的,那隻黃金獵犬被之前的主人拋棄過,所以就算帶去公園也不喜歡跟別的狗玩,總是跟在可慄腳邊,哪裏都不去,蹭她的膝蓋,蹭她的手心,那樣子惹人憐愛得不得了,可慄疼死它了,除非下雨或者加班,不然天天都帶去公園散步。”

養狗……是作伴嗎?

看來,她還是很怕寂寞。

電梯門開後,明易的手機響起簡訊的聲音,他看完一陣大笑,“說人人到,剛剛可慄發簡訊跟我說,“小易大人,十七樓的咖啡機故障,如果你還沒走遠,能不能買杯冰咖啡上來給我,我怕我一旦下樓就會直接跑回家,這樣明天我就完蛋了”。“

聞言,朱天郡雖然很不想承認,但心裏還真不是滋味。

這兩人也太好了吧,不但“可慄” ,“小易”的互稱,她居然能很自然的請他幫忙買東西——如果不夠熟,她是不可能提出這樣的要求的。

朱天郡想,所謂的五味雜陳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他把她當普通朋友,當普通同事,不去注意她的一切,然後短短半個月,他的貼身助理跟她變成好朋友,也許……

孫明易,二十六歲,單身,無女友。

張可慄,二十八歲,單身,無男友。

這——雖然只是“可能” ,而且這個可能完全不關他的事,但還是很難接受。

兩人說話間已經到了公司大門,明易朝他揮揮手,“老大,那我走了喔。”

“張可慄的咖啡呢?”

“我正要去幫她買啊,前面有間星巴克。”

“還是我去幫她買吧。”

明易“啊”的一聲,他聽錯了嗎?天下第一最愛指揮別人的朱天郡老大要去幫人買咖啡?

是被掉包了?還是被雷劈到?

雖然這樣說不太好,但這不是朱天郡的做事風格啊。

大概也是想起自己的行爲突兀,朱天郡又補上,“我突然想起巴黎那邊的文件還沒回覆。”

耶,就算他有信要回,也不可能願意幫人帶東西上去,因爲他家老大生性唯我獨尊,就算只是“順便”也不可能。

不過他孫明易之所以能成爲朱天郡的助手,不是因爲他多有才華多聰明伶俐,而是因爲他使命必達外加知道何時該閉嘴,現在很顯然是他該閉嘴的時候。

“那,可慄的咖啡就交給老大,我回家了。”

“嗯。”

“啊,她只喝冰拿鐵。”

“我知道。”

看着自家老大朝轉角星巴克走去的背影,明易突然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好像哪裏不太對……嗯……啊,是“我知道”。

他孫明易知道不奇怪,朱天郡爲什麼會知道?

看到一杯冰拿鐵放在前面,張可慄頭也不抬的拿過來喝了一口——冰冰涼涼,有咖啡的香跟半奶的甜,大滿足。

又喝了幾口,她終於心甘情願放下杯子,再度拿起鉛筆跟軟橡皮。

“大恩不言謝,明天請你喫早餐。”

朱天郡覺得有點好笑,如果她知道幫忙買咖啡的是他,不知道還會不會用這麼輕鬆活潑的語氣說話。

當不成夫妻當朋友,對於共處一個上班環境的人來說,這並不容易。

看到她時,他有時會想起那些手機中的曖昧簡訊,當初心痛,驚訝,不願相信,也曾經有恨意,當然,只是曾經——由於她的離去,他終於改變自己的大少爺生活態度,懂得人生,懂得對自己負責,從理所當然的依賴父母到懂得人貴自立,所以平心而淪,他對可慄,是有一些感激的。

小騙子傷了他的心,但小騙子也喫了不少苦,這也就是他之所以能跟她和平共處的原因。

“你上次不是說也想養狗?我幫你問了,李小姐說她星期天有空,如果確定要養,我再幫忙約時間……不過你老闆不是隻簽約一年嗎,到時候怎麼辦?我覺得你可能還是要考慮清楚一點……\"

朱天郡知道她口中的“你老闆”指的就是自己。

她居然知道他一年後就要走——這是非公開消息,雖然不是什麼最高機密,但他確信知道的人不多。

“還有,我同學的事,幫你問了,她對男朋友的要求是月薪至少要八萬,所以……我知道講錢有點傷人,但你不要覺得她勢利,她是年薪百萬的人,過的是年薪百萬的生活,如果雙方金錢觀念差太多,交往起來會有困難。”

“她已經習慣在飯店喝下午茶,就很難去平價咖啡館,我也不可能爲了你騙她,就算我騙她說你是東仕的高級主管,一樣年薪百萬,可是你也不可能騙過她的,如果交往了就會相處,時間一長,一定會露餡,何必呢。”

張可慄拿過軟橡皮,輕輕擦掉杯緣的線,一邊補圖一邊說,“還有……這纔是重點,我對你那個朋友真的沒感覺,所以你不要再幫他約了,如果再來一回上次在威秀的那種芭樂巧合——喔你也剛好來這裏,跟我們一起坐嘛,設定鬧鐘假裝來電,說有事要走——我會跟你絕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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