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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不做王老五》 / 米樂 / 第2章 / 共20章

星期一上午。

在奧森廣告的營銷企劃部裏,可沒有什麼星期一症候羣,發懶放空想都別想,一早開始大家就繃緊神經工作,因爲他們有個魔鬼上司。

宋丹雅,二十八歲,是公司成立三十多年來最年輕的部門經理,面貌姣好,但她可不是靠外表來升官,據說當年還是菜鳥的她,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點,假日也是,非常努力且自我要求嚴格,當上經理,實至名歸。

而此刻,站在開放式的部門辦公室裏,她將手上的一份企劃案退還給本人。

“採琦,妳的這份企劃內容完全不行,重作,明天下班前交給我。”

“是,經理。”

“還有,力仁,振盛食品那個案子現在如何?”

“今天會和他們總經理見面。”

“很好,有問題的話再跟我說。”

“是的,經理。”

宋丹雅說完,轉身走回自己的辦公室,突然她停下腳步,看了下一旁的助理。“阿翔,你跟我進來。”

“是,老大。”

感覺老大最近的心情似乎不太好,阿翔連忙起身跟上。

他叫他的上司老大還算好的咧,還有人說她是穿着Prada的營銷企劃部惡魔,對部門員工“日也操、暝也操”,但到了領每季的業績獎金時,大家又覺得在惡魔底下做事也不算太壞。

“阿翔,婚紗公司的案子我說要交給你去做,你有什麼想法了嗎?”阿翔是她的助理,其實挺聰明的,就是懶得動腦,都進公司三年了,還一直是個小助理,她決定推他一把。

“老大,妳等等,我拿個東西給妳看。”阿翔走出辦公室,再進來時,手上拿着一張紙,然後放在她面前。“老大,妳看這個。”

宋丹雅看着A4紙上大大的“徵婚啓事”四個字。“這要做什麼?”

“我的想法是,我們來替婚紗公司做個‘徵婚啓事’的廣告如何?這是我在網絡上看到打印下來的,現在很流行網絡徵婚,所以我想以類似這個的徵婚啓事爲噱頭來打廣告。”阿翔說出自己的想法。

宋丹雅想了下。“噱頭是十足,但廣告效益恐怕不大,重想。”

“是。”阿翔搔搔頭要離開,忽地從口袋拿出一顆糖果。“老大,這個給妳。”

宋丹雅困惑地看着糖果。

“老大,妳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人家說喫點甜的,情緒會變好。”頂頭上司心情不好,苦的可是他這個助理,其實不只是他,其他人也這麼覺得,還有人半開玩笑說老大更年期提早到了。

“謝謝你的糖果。”

“不客氣。”阿翔憨笑,然後走出老大辦公室。

她心情不好有這麼明顯嗎?宋丹雅打開糖果往嘴裏塞。

老實說,這陣子她的確有些悶悶不樂,和公事無關,是私事。

上星期六,母親又爲姊姊安排了相親,這幾個月來姊姊幾乎每個假日都被母親逼着去相親,依母親的意思,是要在姊姊三十歲之前把她嫁出去,或許是因爲她有個表姊三十好幾了都還沒嫁,讓母親跟着擔心起自家女兒的將來。

她知道姊姊無心相親,忍不住替她說話,結果母親卻說,等姊姊嫁出去,接下來就是她,因爲她也已經二十八歲了,意思是,以後她也得這樣每個星期都和不同的男人見面喫飯?

看着桌上自己的名片,職稱是營銷企劃經理,這是她努力工作多年得來的,但在思想傳統的家族親戚及父母親的觀念裏,女兒養大後,值得炫耀的不是她的工作是什麼,職位是什麼,而是她嫁了一個多麼了不起的老公。

其實她也不是不婚族,從沒說過不結婚,但是被逼着做某件事,就像姊姊這樣被逼着相親結婚,不免讓人感到心浮氣躁。

她瞄到阿翔剛剛放的那張徵婚啓事,將它拿起來仔細看。

“梁正宇,三十三歲,有正當的職業,長相端正,無不良嗜好,因爲不想做王老五,在此徵婚,有興趣的未婚女性可以來電,非誠勿擾。”

“非誠勿擾?”宋丹雅輕笑了聲,這和她看的某部電影類似。

糖果的甜在口裏化開來,焦躁情緒頓時少了幾分。

既然她不想日後被逼着去相親,也許她該主動出擊……

一個月後。

“妳好,我叫梁正宇,今年三十三歲,三歲時和家人移民到美國,從哈佛大學研究所畢業後,和好友回到臺灣工作,因爲家人都在美國,因此我每年固定回美國兩次和家人相聚……”

假日中午,坐在餐廳裏,兩人互相交換名片後,梁正宇開始簡單的自我介紹,而宋丹雅則是認真的看着面前說話的男人,晶亮的眼眸裏有着訝異和困惑。

她討厭明明年紀不大卻梳油頭的男人,因爲那樣像個老頭子,而他短髮整齊,層次分明,給人一種舒爽自在的感覺;她討厭男人將昂貴行頭穿戴在身上,俗不可耐,而他穿着得體,淺藍襯衫搭配深灰西裝,簡單不奢華,溫雅有品味;她討厭小白臉型的男人,因爲那讓人覺得不可靠,而他額角寬闊,鼻樑挺直,五官端正,讓人產生莫名的好感與信賴。

她聽着他的自我介紹,她也討厭男人說話輕浮沒條理,而他謙和溫文,低沉略帶磁性的聲音,加上淺淺的笑容,俊帥迷人,當場讓她失神了好幾秒。

爲什麼他會需要徵婚?

當時拿到徵婚啓事的單子後,接下來便忙着工作,直到前幾天她翻到這張單子,才E-mail給對方,約了今天見面。

回神後的宋丹雅,腦海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就是,知名科技公司的執行副總,長相不錯,不喝酒但偶爾抽菸,家境背景雖稱不上豪門,但也算中上,條件這麼不錯的男人,爲什麼會需要徵婚?

她猛然想起那句話——好男人不是已婚就是GAY。他既然大剌剌的公開徵婚,那麼就不可能已婚,那麼他是後者嘍?想要找個女人假結婚,好掩飾自己的真實性向?

從大一開始打工到現在,算算她工作至今也快十年了,其間遇過不少同性戀的同事或客戶,她一向尊重他人的愛情觀,但若是他真的想要用假結婚來掩飾自己的性向,欺騙臺灣未婚的女性同胞們,那麼她就無法坐視不管。

“宋小姐,以上是我的自我介紹,不知道妳有沒有什麼問題想問我?”梁正宇很有紳士風度地說着。

“梁先生,你是GAY嗎?”

宋丹雅說不上自己究竟在氣什麼,她莫名的想知道眼前這個條件很不錯的男人到底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話……如果是的話……她發現這個可能性遠比生氣,更教人感到失落和失望。

沒料到美麗佳人的第一個問題會這麼勁爆,梁正宇先是怔了下,然後不禁失笑了。

不愧是“老大”,問題犀利又直接,呵。

剛剛宋丹雅一走進餐廳,他一眼就認出她是一個多月前他所見到的那個“老大”,儘管當時只是驚鴻一瞥,卻讓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更教人驚喜的是,她是他今天徵婚的對象!因此打從她坐下之後,他的目光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她。

今天的她,不再是一身套裝,而是穿着白色連身無袖洋裝,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針織小外套,微卷的長髮貼着雙肩垂下,少了那晚所見的利落幹練,多了分俏麗迷人,不變的是,神情依舊充滿生氣。

他剛剛的笑,除了是笑她的問題就跟她的人一樣,率直有個性,同時也是因爲很高興能再次見到她。

看見她一臉認真地等着他的答案,他收起失笑,露出淺淺溫和的微笑。

“我不是。”

“不是?”

“真的不是。”他語氣真誠堅定。

宋丹雅雖然也不清楚自己幹麼要這麼在意眼前的男人是不是GAY,但知道他不是,真的讓她大大鬆了口氣,剛剛莫名而起的生氣也頓時消失了。

然後,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剛剛她太沖動了。

“很抱歉,我剛剛的問題失禮了。”她道歉。

“沒關係,其實也有不少人問過我這個問題。”

“爲什麼你會想要刊登徵婚啓事?我的意思是,應該會有許多朋友想替你介紹女朋友纔是。”因爲他的條件真的很不錯。

“我的親人都在美國,再加上我幾乎每天都泡在公司的研發室,因此我在臺灣的朋友其實不多,好友不想我變成王老五,所以幫我刊登了徵婚啓事。”這個徵婚啓事是好友田承翰提議的,他不置可否,抱持隨緣的態度,但此刻,他真的很感謝承翰。

“是嗎?其實我能瞭解你所說的情況,工作的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宋丹雅落落大方的笑着。一直忙工作,轉眼間就到了適婚年齡,她不也是?

“妳是營銷企劃經理,平日工作應該很忙吧?”梁正宇手上拿着她剛剛給的名片,那是一家知名的美商廣告公司。

“嗯,是有點忙,不過我很喜歡我的工作,有挑戰性也很有趣,有時一忙起來,整個部門真的像是戰場呢。”提起自己的工作,宋丹雅美眸湛亮,神采飛揚。“我想將來就算結婚了,我也不會放棄我的工作。”

若是母親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又要被念上一頓,因爲母親平日就經常叨唸着她工作太忙,結婚後就別工作了,就算要工作,也不能做這麼忙的工作……

她父親是公務員,母親是標準的家庭主婦,在母親的觀念裏,男主外女主內,這樣安定平順的生活對女人是最好的,老實說她也沒有覺得當個像母親這樣單純的家庭主婦有什麼不好,只是那並不適合她。她會結婚,但唯有這份工作,是她的興趣,她不想放棄。

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對於她婚後想要繼續工作有什麼看法,他的家庭背景似乎和她家有些雷同,他父親是大學教授,而他母親也是家庭主婦,如果他想要的是個溫柔的賢內助的話,那麼今天是他們第一次見面,有可能也是最後一次。

“我覺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們公司也有許多職業婦女,選擇自己想要過的生活,每天過得快樂充實遠比什麼都重要。”梁正宇認同她的想法。

他的話,讓宋丹雅會心一笑,對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從來沒有過這種感覺,對第一次見面的男人有着莫名的好感,甚至有着不可思議的想法,就算將來兩人沒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爲朋友。

對彼此都有着說不出的好感,再加上關於工作的話題一聊開,兩人一聊便是三個小時,聊到去掉了“梁先生”與“宋小姐”的稱呼,相處的氛圍自在悠閒,彷佛他們是一對許久不見的老朋友。

當兩人走出餐廳,宋丹雅的手機響起,是母親打來的。

“媽,好,我知道,我晚點就回去了。”宋丹雅簡單的回着,結束通話。

“伯母要妳早點回去?”

“她以爲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媽媽不太喜歡我太過熱衷於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並沒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見面的事,因爲不是很確定的事,我就沒有跟他們說了。”其實她是怕說了以後,媽媽會追問個不停。

“沒關係,我懂。”梁正宇看着她低頭將手機放進皮包裏,覺得她下一秒可能會向他說再見,因此他開口問道:“妳有急着現在回家嗎?”

“還好。”現在還不到四點。

“那麼我們走走好嗎?”

宋丹雅笑笑點頭,兩人往前緩步走着。

五月是臺灣的梅雨季,之前連續下了好幾天的綿綿細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氣還不錯,有着初夏的感覺,暖熱適中。

“我剛剛忘了提我在臺灣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露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雖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國,不過在臺灣我有個‘小’家人,那就是達達,一隻我養了五年的米格魯。”

“你、你有養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後故作鎮定。

“多年前我的一個下屬搬新家,新公寓不能養寵物,剛好我的公寓可以養,因此就認養了達達,假日我常帶達達去騎腳踏車和跑步,牠是最佳的運動夥伴。”雖然不確定宋丹雅對自己的感覺,但梁正宇想讓她多知道一點自己的事。“對了,妳喜歡嗎?”

“嗯?喜歡什麼?”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妳喜歡戶外運動嗎?”

“我是有運動的習慣,不過……”

“不過什麼?”

“沒事。”宋丹雅收了話。看得出來他常做戶外運動,因爲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膚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麥色,臉部的肌肉也沒有鬆垮垮的。

察覺到宋丹雅臉上的笑容不見了,梁正宇忍不住問道:“有什麼問題嗎?還是說,我擔誤了妳的時間,妳還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着他,一時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其實她不是有事,而是……

“很抱歉,也許我不該擔誤妳的時間,我只是很想多和妳相處。”梁正宇很清楚自己對她的感覺,她的美麗、她的自信、她的神采奕奕,完全讓他着迷。“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和妳以結婚爲前提交往,妳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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