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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買個老公》 / 唐筠 / 第2章 / 共21章

最後登場的人,高敏鈞細細打量,他只穿着一件白襯衫和西裝褲,連一條領帶都沒打,但奇怪的是,看起來並不讓人覺得不尊重。學歷沒得嫌,履歷上寫着他是劍橋高材生,家人都在法國,他是來臺灣旅遊的。

這人,讓人不禁好奇起來。

“你會說中文嗎?”她問。

石祈赫露出爽朗的笑容,點頭說:“我有二分之一的臺灣血統。”非常標準流利的中文,從他那有着一口白牙的嘴中流泄出來。

好,第一印象還不錯。

“那麼,請說說你來應徵的原因吧。”

他略想了一下,纔開始說:“因爲我被洗劫了,然後在考慮下一步該往哪裏走的時候,無意間看到你的徵婚廣告。我想這是老天爺特地的安排,所以就來了。”

“所以,你不知道有關於我的傳言?”

“你有什麼不好的傳言嗎?”

“有的話,你就要打退堂鼓?”

“不會。”石祈赫笑了笑,又說:“我不會輕易做決定,可一旦做了決定,就不會退縮。”

“所以你對我丈夫的位置誓在必得,是這個意思嗎?”

“沒錯。”

“你不擔心太有自信會被判出局?”

“你若因爲我太有自信所以判我出局,那就證明你的眼光不佳。”

好,這男人比起另外兩個更讓她有交談的慾望,也最令她有好感,是目前最有自信也最帥氣的一個。

看着他,高敏鈞如是想着,如果生一個像他的孩子,應該很不錯。“你說你被洗劫了,那如果被判出局,你要怎麼辦?”

“那就請你借我電話打。”喔,忘了說他還得還別人拍大頭照來應徵的費用。

“我的東西不隨便借人。”

“所以?”他被判出局了嗎?石祈赫挑起眉。

他在面對女人時沒喫過敗仗,一直以來都是他判別人出局,不管是女人還是工作,他從沒失敗過,這回真要敗在這女人手上了嗎?

“你先安頓好,然後我們再來談細節。”

石祈赫微笑,這回他依然勝出。

高敏鈞公開徵婚是先斬後奏,她的養父母從報上看到她公開徵婚的消息,非常意外且不悅,十萬火急地把她召回家。

原本,她是要親自安頓石祈赫的,結果中途接到電話,只好把安頓的工作交給助理,自己則回家面對現實。

“爸、媽,我回來了。”

“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什麼怎麼回事?”面對父親難得的怒氣,高敏鈞有點嚇到,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跟長輩解釋,只好裝迷糊。

“公開徵婚你這孩子怎會做出這麼荒唐的事情?”高大爲惱怒的質問。

高家是科技業龍頭老大,女兒怎麼看也是個漂亮有頭腦的小姐,哪用得着公開徵婚?她這行徑已經落人笑柄,害得他們一整天電話應接不暇。

“別那麼生氣,我想敏鈞會那樣做,自有她的道理,你就聽她好好說啊。”林蘭芝怕父女倆吵起來,在一旁努力打圓場。

好,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逃避解決不了事情,既然如此……高敏鈞挺直背脊,做了個深呼吸,坦然面對質問,“也沒有那麼荒唐,我是深思熟慮後才下的決定。”

“深思熟慮後下的決定?你還敢說公開徵婚來的會是些什麼角色,你會不知道?說不定三教九流都來應徵了。”高大爲氣呼呼地說。

“是三教九流都來了沒錯,但您不相信女兒的眼光嗎?”

“人總會有看錯的時候,如果對方有意隱瞞,你又怎麼可能看得透徹?你馬上給我結束那荒謬的行徑,你的結婚對象,我和你媽自然會幫你留意。”

“您就讓我自己做決定吧。而且,我已經挑好了。”

“什麼?”高大爲大驚。

“挑好了?怎樣的人?有帶回來嗎?”林蘭芝訝異的問。

“什麼樣的人都不行。荒唐、太荒唐了!婚姻又不是兒戲,怎麼可以用那種方式來決定結婚對象?”高大爲怒氣衝衝。

“那爸覺得結婚對象應該要用什麼方式決定才正確?找一個富二代?像李大同的兒子那種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也沒關係嗎?”

“老公,敏鈞這樣說也沒錯。”

“難道就隨便讓她嫁給一個來歷不明的人嗎?”

“爸,您就再相信我一次吧,就像您相信我不會把您的事業搞垮那樣,再相信我這一回嘛。”大聲沒用,撒嬌肯定有效。爸很疼愛她,雖然是收養的,但早已疼進心坎裏,況且她這個女兒從來沒教他失望過。

高大爲明顯有些動搖。但女兒的終身大事豈能當兒戲?“先讓我見見那個人,其他等以後再說。”

“爸……”

“這是我的底線。”木已成舟,他只好硬起來,說啥都不肯再讓步,“沒信心了嗎?如果對那個人那麼沒信心,現在就給我打住。”

“沒那回事,我當然有信心。”她看人從沒看走眼過。

隔天一早,高敏鈞帶着一份文件去找石祈赫。

“把這個看一下。”

她事先做好了合約,決定把婚姻當事業經營,設了停損點,期限一年,一年內要生出下一代。但如果她在一年的期限中,覺得他不適合當她丈夫,婚姻隨時可終止。

沒錯,她要的是下一代,她有義務要替高家留後,這是爲了報答兩老的養育之恩。至於其他的,她還得觀望。

“這是什麼?”石祈赫把那張密密麻麻的A4紙拿在手中,還沒看先問問題。

“契約。”

“契約?你要聘請我?”

“婚姻契約。”

“什麼?”這下好玩了,他以爲她大膽公開徵婚,是單純要替自己找個老公,沒想到竟然只是個幌子,看來她另有所圖。“婚姻契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你看不懂中文?”也對,他是有一半臺灣血統沒錯,但長年住在國外,會講中文不一定看得懂。

她伸手要把那張紙拿回來念給他聽,石祈赫卻縮回手,看着紙張,並且開始唸了起來—

第一條,契約期限一年。

第二條,結婚後,男方得無條件聽從女方的指示。

第三條,男方若不得女方意,女方得中途解除契約。

第四條,半年內若無下一代,得再另行簽訂契約。

第五條,女方於簽訂契約時支付男方五百萬,於契約結束時另外給付兩千萬,前提是兩人必須要有下一代。

第六條……

總算看完這不平等契約後,石祈赫有股想大笑的衝動。

目光從A4紙轉回到她臉上,他一臉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問:“這……感覺像買賣契約,你把我當成種馬了嗎?”

“不可以嗎?還是覺得我提的條件太差?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但我醜話先說在前頭,我不喜歡太貪心的男人。”

“我應徵不是爲了你的錢。”眼前的她,和他記憶中的不太一樣,那個好心腸的女孩哪裏去了?他非常好奇,想一探究竟。

“那是爲了什麼?”

“我對你感興趣。”

很多男人接近她都是爲了錢,想從她這邊獲得利益,想從她養父母那裏挖到好處,現在的她已經明白這一切,不再相信甜言蜜語。

“你覺得我應該相信你所說的話?”

“我只是在說明我的想法而已,信不信由你。”

“那麼,你是不接受這份契約嗎?”

“如果我拒絕的話,你會怎麼做?繼續找人選?”

“那是我的問題。既然你沒簽約的意思,就不需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高敏鈞起身準備離開,但石祈赫動作比她迅速,他放下契約書在桌上,在上面洋洋灑灑簽下自己的名字。

“給個帳戶,我馬上就可以把錢匯進你的戶頭。”她看着他的舉動說。

“我們換個遊戲方式吧。”他望向她笑道。

她微蹙起眉。這男人想玩啥把戲?她是不喜歡事情脫離她的控制,但又想看看他葫蘆裏賣什麼藥。

“我不要錢,期限半年,我會讓你愛上我。如果半年內我無法達成目標,會自動走人。”想買他的種?如果他不願意,世上誰都買不起。

挑釁意味濃厚,卻勾引着人想要一試高低。

“你可不要後悔。”她一向不會無視別人的挑戰。

“後悔兩個字,我不會寫。”他把契約遞還給她,信誓旦旦的宣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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