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他吻得喘不過氣,雖然對他親匿的舉動已經很習慣了,俏頰還是忍不住染上了兩抹紅暈。
輕輕推開他,繫好安全帶後,她問:“今晚要在外面喫嗎?”他特意來接她,應該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給你喫,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賣的好喫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費凌宣立刻驅車上路。
“是哦,我倒覺得你的臉皮比別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沒有練就比銅牆鐵壁還要厚的臉皮,在被你拒絕十幾次後,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麼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著她的手移到脣邊親吻著。
當年,他因爲替她的上司飛耀集團總裁阮耀光做專訪,因而結識擔任祕書的晴歡。
她對人看似冷漠又嚴肅,實際上卻十分細心體貼,在他將完成的採訪稿子送過來給阮耀光確認時,多虧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時將訪問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讓阮耀光滿意,也讓那篇專訪能順利的刊出。
之後,他便開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時間,才終於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讓她點頭答應嫁給他。
“誰教你那時嘻皮笑臉的,看起來一副輕浮不可靠的樣子。”在採訪總裁時,他是表現得很專業,可是一採訪完,就像換個人似的,笑得像個花心大蘿蔔。
“都怪我媽把我生得太霹靂無敵的帥,加上又有著金光閃閃舉世無敵的迷人笑容,纔會讓你有這種錯覺。還好你及早覺悟,纔沒有錯過我這個世界上最專情的好男人。”
聽他沒正經的自誇,許晴歡脣邊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開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總是能被逗得很開心。
回到了兩人的愛巢,費凌宣脫下外套,捲起衣袖,套上圍裙,下廚爲兩人做晚餐。
許晴歡先回房脫下灰色套裝,穿上休閒服,剛走出房間就聽到廚房傳來鏘的一聲,像是金屬的東西掉到地上。她走進廚房,訝異的看見丈夫的左手流著血。
“怎麼了?”
“切菜的時候不小心割到。”瞪著傷口愣了一瞬,費凌宣笑笑的說。
她走近一看,發現那道傷口不小,她趕緊到客廳取來急救箱替他止血包紮。
看見愛妻輕蹙著眉心,他抬起沒受傷的右手輕撫著她的臉說。
“我沒事,你不要擔心。”
包紮好後,他彎腰撿起菜刀,拿到水龍頭下衝洗,要再切菜。
許晴歡卻接過他手上的菜刀,將他推出去,“你到客廳休息,我來做晚餐。”
“只是一點小傷而已,沒關係。”
“你不想喫我做的菜?”見他不肯出去,她揚高柳眉睨向他。
“誰說的,我最愛喫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剛下班,會累。”
“我不累,你去換件衣服休息一下。”許晴歡心頭蕩過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剛下班。
費凌宣從她背後摟著她的腰,甜膩的說:“真高興老婆這麼心疼我,那我就等著喫你做的菜嘍。”說著,他輕吻她的秀耳。
呵癢得她輕笑出聲,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鬧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換衣服吧。”
“遵命,老婆。”笑咪咪說完,他旋身走出廚房,低頭看著手上已包紮好的傷口,想起中午姊姊對他說的話,臉上的笑容瞬間消失。
***
喫飯時,費凌宣很捧場的將妻子做的菜全都掃進肚子裏,還意猶未盡的說。
“老婆做的菜真好喫。”
聽到他的稱讚,許晴歡嘴角微微翹了起來。她知道自己的廚藝很普通,比起善於廚藝的他,根本還差一大截,可是每次由她下廚,他總是把她做的菜誇得好像人間難得的美味,讓她很有成就感。
覷見他嘴邊黏了顆飯粒,她伸手拈起來,下意識塞進自己嘴裏,一邊數落著他。
“你今天怎麼像個小孩子,喫得滿桌子的飯粒?”
聞言,費凌宣低頭一看,這才發現他面前的桌上確實掉了不少飯粒,他嘴邊的笑霎時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時,臉上已恢復迷人的笑容。
“沒辦法,誰教老婆做的菜這麼好喫,我喫得太高興、太急,纔會不小心掉出飯粒。”語氣一頓,他接著又說:“對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採訪,得去兩天纔回來。”
“你今天不是纔剛做了專訪,雜誌社這麼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雜誌社是臺灣一家頗有規模和歷史的商業雜誌社,他大學一畢業就進商情擔任編輯,一年多後便獲得社長的賞識,調升爲主編,專門負責採訪商界或對社會有傑出貢獻的名人。
“因爲原本要去的江姊臨時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強,文采超好,又超級有魅力,所以社長才會派我過去。他老人家今天還跟我說,他不敢想像若是雜誌社少了我會怎麼樣,所以他決定下個月把我升爲總編呢。”
對他那些自誇之語她早就習以爲常,但聽到最後面的話,她驚喜不已。
“你要升總編了 ”
“沒錯,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歲就當上商情的總編,我可是商情創辦五十幾年來最年輕的總編輯哦!”費凌宣驕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來,想慶祝你升職的事?”許晴歡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這聲輕應透著一絲心虛。
但許晴歡沒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臉頰落下一記輕吻。“恭喜你。”
他雖然常愛在她面前自誇,但事實上他確實是個十分有才華的人,能在二十九歲就當上那麼大一家雜誌社的總編輯,這代表了對他能力的肯定。
對她少見的主動,費凌宣驚喜得笑眯了眼。
“有誠意的話,應該吻這裏纔對嘛。”他比了比自己的脣瓣,說著,便噘起了嘴,把臉湊向她。
羞澀的輕抿下脣,她如他所願的主動將脣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這個吻,彷彿要把自己揉進她的靈魂裏。
許晴歡輕喘著,敏感的察覺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別鷙猛,她想,大概是因爲升爲總編輯太開心了吧,他纔會這麼忘情。
她微笑的輕闔上眼,全心回應著丈夫的熱情之吻。
***
深夜,許晴歡在牀上輾轉反側,無法入睡。
這是結婚一個多月來,第一次沒有丈夫睡在她身邊的日子,沒有那具溫暖的身軀抱著她,她很不習慣。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頭抱在懷裏,假裝是他。閉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經凌晨兩點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掛上兩枚貓熊眼了。
那枕頭太軟了,一點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溫暖的身軀,所以她還是睡不著。
好想打電話給他,聽聽他的聲音,不過還是不要吧,這麼晚了,他應該已經睡了,而且傍晚時他纔打過電話給她。
雖然她不像他一樣常把愛掛在嘴邊,可是她相信,她給的愛絕對不會比他少。有時候她甚至懷疑,說不定她愛他比他愛她還要多。
因爲還沒結婚前,當他到外地出差,沒辦法每天見面時,她總會像現在這樣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時,她臉上常常掛著兩枚貓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說,能遇上費凌宣,是她這輩子最幸運的事,因爲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麼瞭解她又深愛著她的男人了。
許晴歡承認弟弟說得沒錯,因爲在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滿滿的愛,包容著她、寵愛著她,每次跟他在一起,都讓她覺得自己像個被嬌寵著的公主。
他了解她冷漠的外表下,其實藏著一顆羞澀易感的心;他了解她看似無情,其實是因爲不擅表達自己的感覺。
連她那已經離婚又各自婚娶的爸媽,都沒這麼瞭解她,他們總是認爲她不關心他們。然而早就各自擁有家庭的他們,又何曾關心過她和弟弟。
她和弟弟被他們嫌棄的丟來丟去,在爸媽各自的新家庭裏幾乎沒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出來工作後,租了個房子,把弟弟接出來一起住,兩人才算擁有了一個自己的家。
想起弟弟,許晴歡陡然思及一個多月前的婚禮上,弟弟幫她和費凌宣拍下的照片一直沒空細看,反正睡不著,乾脆起身想找出來看看。
記得那些照片好像是凌宣收起來的,她在房間找了幾個抽屜都沒找到,最後找到書房。
她從書桌最下方的抽屜開始找起,找到第二個抽屜時,便看見相簿,她開心地拿起相簿,卻發現底下有個眼熟的小冊子。
驚訝地拿起來,翻開那本封面上寫著“護照”的小冊子,意外地看見裏頭寫著的名字是費凌宣,她怔了下,連忙再看護照的日期。還沒有過期啊!
他不是去香港了,護照怎麼會在這裏?她愣住了。沒有護照他要怎麼去香港?
難道他在騙她?他根本沒去香港?許晴歡臉上霎時浮起一抹怒意。
然而思及兩人這幾年來的感情,以及他對她濃烈的愛,她旋即推翻了這個想法。
“不可能的,凌宣不可能騙我!”自交往以來,他從來沒有欺騙過她。
那要怎麼解釋這本護照爲何會留在抽屜?畢竟沒有護照,他根本無法出境。
“對了,會不會是他一時找不到護照,以爲遺失了,所以又去補辦了一份?”許晴歡很快地便爲他想到了這個理由,但旋即再想到,他是臨時被派去香港的,怎麼來得及補辦護照?
不到幾秒的時間,她又爲他想到一個理由。
也或許是他之前找不到護照,以爲不見了,所以提前去補辦。因爲他一年起碼要出國採訪五、六次以上,護照對他而言很重要,一發現不見,當然要立刻補辦纔行。
許晴歡眼裏的懷疑漸漸消失,看著手上這本兩人婚禮時的相簿,再看看他的護照,她心想,他一定是在看這本相簿時,不小心壓住了護照,纔會找不到。
這麼一想,她連最後一絲懷疑都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