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賀伯恩強拖着來到花店附近一家燈光美、氣氛佳的西餐廳,丹楓不禁有些緊張。
她雖然經常在這附近“出沒”,卻沒有進去光顧的勇氣:因爲它不只看起來很貴,進去的客人也都是以成雙成對的男女居多,讓仍是孤家寡人的她,不想“觸景傷情”。
“歡迎光臨,請問兩位有訂位嗎?”負責接待的服務人員雖然面露笑容,但是眼睛卻是不住地上下打量他們倆。
這對“同志”也太有勇氣了吧!在情人節這種特殊日子,還明目張膽地出門喫情人餐,不怕被人指指點點嗎?
“我們沒有訂位。”賀伯恩不帶希望地問:“請問,現在還有空位嗎?”
他差點忘了今天是什麼日子,好一點的餐廳都已客滿,哪還輪得到他們?
“還有一桌空位,請你們在這裏稍等一會兒,我馬上回來爲你們帶位。”爲了嘉獎他們“出櫃”的勇氣,服務人員決定“加桌”。
佈置好額外增加的餐桌後,服務人員隨即到候位區帶他們進來。
隨着帶位人員入座後,他們各點了一套情人節套餐,丹楓低聲詢問:“你到底要跟我說什麼?”
放眼望去,周遭都是一對對卿卿我我的戀人,讓她不自覺地壓低音量,以免壞人好事。這還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踏進這種浪漫的地方,感覺綁手綁腳的,渾身不自在。
伯恩沒有回答,反而催促她進攻剛送來的第一道菜。“你喝喝看,這裏的蛤蠣濃湯,味道很鮮美喔。”
她眉頭微蹙。“我不是問你這個!”
“你不想喝嗎?那麼……”他作勢欲拿走她的湯碗。“我幫你喝……”多年的朋友不是做假的,他還記得她最愛喫海鮮。
“不需要。”她連忙拍開他的手,護住自己的“所有物”,拿起湯匙三兩口解決那一道湯,喫完後,表情是一臉快意的滿足。
伯恩好笑地看着她的舉動。她捍衛食物的狠勁一如以前,尤其面對她的最愛──海鮮,那更是沒人可以移動分毫的聖品。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沒變,依舊是他記憶裏的丹楓,讓他懷念不已的丹楓。
他怎麼會笨到失去她才發現自己的感情呢?伯恩再次責怪自己的遲鈍。還好現在還不算晚!
只要她能接受他的道歉,他們還是可以恢復舊日情誼,甚至還可以發展出更進一步的男女之情。
只要她還願意……
原本高高興興品嚐着鮮嫩牛排的丹楓,看到他臉上的詭異笑容,突然覺得背脊發冷。“你笑什麼?”笑得她毛骨悚然,像是在打什麼壞主意似地。
多年未見,他俊帥如常,只是更加成熟耀眼,更加吸引人;反觀自己,還是一樣不男不女,一點女人味都沒有。
這樣的自己,又怎能奢望他會喜歡呢?
他毫無預警地丟下一顆炸彈。“我喜歡你。”
賀伯恩突如其來的問題,讓丹楓不敢置信地瞠大雙眼、傻在當場,手中的刀子也應聲掉到地上,製造出“壞人好事”的噪音。
鏘!
尖銳的金屬撞地聲,引來餐廳內衆多情侶的數十雙白眼,瞬間替餐廳增加不少亮光。
她隨即假藉撿刀子的動作,尷尬地彎腰“避風頭”,撿起那把做怪的刀子後,仍丟臉得不想起身見人。
真丟人!難得來這種高級餐廳,竟然還做出丟人的舉動,乾脆讓她“屎”了吧!
不過,這都要怪賀伯恩這個豬頭,幹麼沒事亂說話,害她亂了心神,纔會失手。
“對不起,我替你換副刀叉。”聞聲而來的服務生,手上拿了一副乾淨的刀叉,無視於她的“鴕鳥行爲”,硬是要她面對現實。
她以超級慢動作坐回原位,交出手中的刀子,試圖裝作若無其事的模樣跟服務人員傻笑。“呵……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下……”
她的臉部表情僵硬不自然,讓前來的服務人員差點又忍俊不禁,只得接過掉在地上的刀子快步離開,以免破功。
但隱隱可以聽到笑聲從廚房破牆而出,更是讓丹楓窘得無地自容,立刻將過錯推給“始作俑者”。
“都是你啦!幹麼突然開那種玩笑?害我做出這麼丟臉的事。”她不想再引起注目,只能儘量壓低音量,小小聲地抱怨。
見她不相信自己的誠意,他一臉認真地強調。“我是認真的!”
“別再開這種惡劣的玩笑,一點也不好玩!”丹楓放下刀叉,此刻的她已無心進食。
她無法接受這種惡質的玩笑,他隨便一句話都足以擾亂她的心,這證明她依然在乎他。
最重要的是,萬一害她當真的話,那該怎麼辦?
不可否認,縱使分開多年,他依舊佔據着她的心;要不然,她不會光聽他的聲音就認出他來!
“丹楓,我沒有開玩笑,我是真心喜歡你。”他直視着她,希望透過堅定的眼神,讓她相信自己的真心。
他說他喜歡她!這是真的嗎?不是她在作夢吧?
突來的驚喜讓她忍不住捏捏大腿。哇,好痛!證明她不是在作夢。
這麼說……這是真的嘍!
她又驚又喜,覺得心臟快跳出來了。
沒想到她多年前的告白,會在今天得到回應,她已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你怎麼不說話?”他原本熱切的眼神黯淡了下來。“說的也是,你搞不好已經有男朋友……”
她急切地截斷他的話。“我纔沒有……”話一說完,她立即後悔地想咬斷自己的舌頭,氣自己否認得太快,顯示出自己的沒行情。
“太好了!”他笑得好開心,臉上的桃花更是朵朵開,那是發自內心的喜悅,沒有任何嘲弄意味。
“好什麼?我雖然沒有男朋友,但並不表示我就沒有喜歡的人。”她雖然暗爽在心裏,但是爲了扳回顏面,硬是說反話。
能夠得到他的回應一直是她最大的心願,即使是現在,這個願望也依然沒變過,只不過……
“你所謂的‘喜歡’,是朋友之間的喜歡?”她必須先弄清楚。
“不是,是男女之間的喜歡。”他很肯定地回答。
“爲什麼你的答案前後會差這麼多?”難道這麼多年沒見面,感情還會變質不成?人家是越變越淡,而他則是越來越濃?
她纔不相信哩!
見她仍有懷疑,他娓娓道出當年的心情。“當年你跟我表白時,我根本不清楚自己對你的感情該如何界定,我只知道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不希望我們之間的感情變質,所以我寧願維持原狀,也不願意冒險嘗試。”
“我不相信。你寧願跟其他女生交往也不願意接受我,一定是因爲你喜歡她們勝過我。”他當年的拒絕傷她太深,讓她變得很沒自信。
他急忙解釋。“你誤會了,我會跟她們交往,是因爲我不好意思拒絕她們,並不是喜歡她們。”
“你既然都說我是你最好的朋友了,爲什麼你不好意思拒絕她們,竟然拒絕了我,這是什麼邏輯?”她無法接受他的說辭。
“哎呀……”賀伯恩急得猛搔頭。“這要怎麼說呢?”他的口才向來笨拙,越是緊張就越是辭不達意。“我的意思是說……因爲我在乎你,所以不願被你三振出局啦!”
“什麼意思?”她是真的聽不懂,她那麼喜歡他,又怎會將他三振呢?
“你也知道,我跟女朋友交往都維持不久,最多一個月就會被人給甩了。我擔心如果跟你變成男女朋友關係,要是又維持不了多久就被你甩了,到時候我們不是連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我纔會拒絕你,只是沒想到……”雖然他們沒做成男女朋友,卻得到同樣下場。
原來如此!丹楓總算知道了他的心路歷程,原來是她錯怪他了。
“你那時候爲什麼不說清楚?”害她白白浪費好幾缸子的眼淚。
“這種經常讓人甩的經歷也不是什麼光榮事蹟,怎麼可能說得出口!”他委屈地繼續說。“而且後來我一直想要跟你解釋,你卻避我如蛇蠍,讓我沒機會說出口啊!”
這下換她不好意思了,她的確是一點解釋的機會都沒給他。“這麼說……你是真的喜歡我?”問完後,她立刻羞赧地低下頭,不敢看他。
“丹楓,看着我……”他富含感情的聲音蠱惑着她,讓她不由自主地抬起頭來看着他。“我是真心喜歡你,要不然我不會說出這些話。”
他雖然交過數十名女朋友,但是他從來沒有跟她們說過什麼甜言蜜語。
他說的都是真的嗎?原來她並不是單相思?!
她突然驚喜地不知該說些什麼……
“你……還是不相信我的話……”丹楓久久沒給迴音,讓坐在對座枯等的伯恩以爲所求無望,露出苦笑。“算了,就當我沒說……”
擔心他將“愛意”收回,丹楓急慌慌地嚷道:“我沒說不相信啊!”因爲慌亂而失控的音量,再度引來“白光點點”,讓她又尷尬地垂下眼,深怕被衆人的眼光殺成碎片。
“那你的回答呢?”無視於來自周遭的威脅,伯恩繼續追問。“你也喜歡我嗎?”
丹楓羞赧地點頭下語,他忘情地嚷道:“真是太好了,我好高興──”
賀伯恩還沒表達完他的興奮,隨即被一個禮貌的聲音打斷。“對不起,很多客人跟我們抗議你們的音量會打擾到他們用餐,所以可能要麻煩你們另謀他處繼續談,今晚的晚餐算本餐廳請客,真是對不起。”
出面的是餐廳經理,他剛剛已經接獲許多客人抗議,爲了大多數人的權益,只好請這兩人“走路”。
“我們還沒……”無端被人家“請”出門,賀伯恩正想理論,卻被丹楓快一步截住。
“呃,沒關係,反正我們也喫飽了,謝謝。”她拉着還有話要說的伯恩,疾步逃出餐廳。
她可不想成爲第一個被瞪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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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好一段路後,兩人才終於停下腳步。
“丹楓,你幹麼聽他們的話?我們也是顧客耶。”第一次被人“請”出餐廳,而且還是在談情說愛的情況下,更是讓他覺得不滿。
最重要的是,他們還沒談出結果呢!
“我纔不想再坐在裏面讓人家瞪哩!你不覺得他們的眼神充滿殺氣嗎?”想到那些人“怨恨”的眼神,就讓她如坐鍼氈,恨不得早一步逃離。
“咦!有嗎?我怎麼沒發現?”神經鈍得可以的伯恩,完全一無所覺。
丹楓無奈地暗歎一口氣。這人的腦袋打從以前就只裝得下籃球而已,到現在依然沒有多大長進!
不過正因如此,他纔是獨一無二的賀伯恩啊!
“對了,你現在住哪裏?”自從她不理他後,他曾去她家找了她很多次,但都喫了閉門羹,見不到她的面。後來他們又上了不同的大學,彼此有不同的生活,就更沒時間聯絡。
前幾年才知道她搬家了,至於搬到哪裏去,就沒着落了。
“我們搬家了,現在住在花店樓上,就是你剛纔要去的那一家,那是我姊姊開的。”以前爲了躲他,每回他來找她時,都要家人幫忙應付說她不在。
“就是那一家啊!真巧。”若不是他剛好要去買花,也不會撞到她,更不可能將多年的誤會解釋清楚。
說到買花,他好像忘了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是什麼呢?
他努力地回想……
“啊!”他想到了!他想起今晚有一個約會,但他完完全全忘了。
“幹麼?差點嚇死人!”丹楓被他突來的叫聲嚇了一大跳。
他苦笑,不知該如何作答,連忙拿出一直處於關機狀態的手機,纔開機正要撥電話時,剛好手機也在此時響起。
他已有預感是誰的來電,認命地接起電話,還沒開口道歉,就聽到對方劈哩啪啦開罵。
“賀伯恩,你竟敢放我鴿子,還敢關機不接我電話,我要跟你分手!”緊接在怒吼聲後的,是“砰”的一聲巨響,差點沒讓他耳聾。
“怎麼啦?是誰打來的?”看他神色有異,她好奇地問。
“沒、沒事……”只不過他又被人給甩了,這一個還是昨天才開始交往的呢!
他原本眼“上一任”女朋友約好九點見面,結果練完球時卻已經超過九點,他只好買束花想要當成賠罪禮,沒想到又撞見丹楓,之後就完全忘了約會那回事。
算了,反正被甩掉也是早晚的事,只是沒想到會這麼快而已;何況這次的分手倒是正中他下懷,因爲他在今晚遇見了丹楓。
她纔是他唯一真心想交往的女孩;爲了她,就算再增加一次被甩的紀錄又如何?
這幾年來,不管他眼誰交往,心裏總是忘不了丹楓,反而只是讓自己陷入週而復始的被甩厄運。
今晚遇見她之後,他更加確定了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女,就是駱丹楓!
要不然該如何解釋他們之間糾纏不清的緣分?
從小學到高中,不是同校就是同班,一認識就是十年。之後,雖然因爲誤會而分開多年,但臺北這麼大,他們還能相撞,這不是緣分是什麼?
在分開的日子裏,他始終將她記在心底,不曾淡忘;甚至經常不由自主地拿女友們來跟記憶中的她作比較,結果當然是因而更加懷念她。
交往過的女友,沒有一個比得上她在他心裏的份量;既然如此,他決定下一步就是讓她當他的女朋友。
但這想法必須從長計議,不能操之過急,以免又將她給嚇跑……
“你現在還是那麼喜歡打籃球嗎?”既然他不想多說,她也不再追問,決定轉移話題。
這幾年雖然沒跟他見面,不過他的消息卻經常可從報章雜誌得知,因爲他是臺灣職籃的常勝軍──“廣宏”的主力得分選手。
只要是有關他的報導,她都會剪下來留存,現在已經集滿三大本剪貼簿了。
“嗯。”說到最喜歡的籃球,他立刻露出一臉傻笑。“雖然職業球員的壓力很大,但是、我還是喜歡籃球。”
“那就好,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是件幸福的事。”她原本擔心面對現實的壓力,他對籃球的喜愛程度會降低。
因爲興趣和工作畢竟是不一樣的,起碼面臨的壓力不同,興趣可以隨自己心情安排,可是工作卻不能任性。
“你呢?爲什麼不打籃球了?就我所知,當初不是也有大學籃球隊邀你入校嗎?爲什麼拒絕?”她的球技也很好,不過據說她從高中畢業後,就沒再繼續打球了。
“我不像你那麼喜歡籃球,而且我除了長得比較高以外,並沒有什麼天分。”她當初是因爲他纔開始打籃球的,不是因爲興趣,原始動機並不單純。
“誰說的?我覺得你打得很棒呢!”她是他認識的女孩子中,球打得最好的一位。
丹楓搖頭苦笑。“那是我每天努力練習的結果,並不表示我有天分,而且籃球並不是我最大的興趣。”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若不是爲了能跟他相提並論,她不會每天拚命練球,打到手都長出厚繭來。
一直以來,她所追求的目標都是他,而非籃球。
“是嗎?那你最大的興趣是什麼?”他一直都以爲她很喜歡打籃球。
是你!自從小學六年級結下不解之緣後,她最有興趣的事物一直都是他!
但臉皮薄的她不可能將這羞死人的事情告訴他,否則不就暴露了自己對他的愛有多深?
“我沒什麼特別的興趣。”她虛應了事,轉移話題。“倒是你,竟然能喜歡籃球這麼久的時間,一打就是十幾年。”他這份能耐,倒是沒幾個人能比得上。
“其實我計劃等過了今年的球季後就退休。”這個決定他還沒跟人說過呢!
“爲什麼?”身爲他的頭號球迷,這無異是個壞消息。“你打得這麼好ㄝ!”
“我已經二十七歲了,對一個運動選手而言,體力開始走下坡;再加上長久使用膝蓋的關係,已經造成損害,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暢快地跑了。”這是一個讓人無可奈何的事實。“所以我想光榮退役,只留下最好的記憶給球迷。”
“那你接下來打算做什麼?”她能夠理解運動選手的生命有限,尤其是籃球這種需要體力的運動,更是無法逞強。
“我想做教練,不用跑,但仍可跟籃球有所接觸。”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退路。
不管是做學校的教練或是球隊的教練都可以,他只想延續自己的籃球生命。
“你喲,”她忍不住糗他。“真是個籃球疑哩,不管做什麼都離不開籃球!”
不過,這纔是她認識的賀伯恩哪,一個滿腦子只有籃球的球疑,她就是喜歡這個大球疑!
“沒辦法,誰教我只會打籃球。”除了籃球,他實在想不出自己還能做什麼其他工作。
唸書,他沒有興趣;上班,他嫌無聊;做生意,他又沒天分。
所以說,除了籃球,他別無所長。
“誰說的,你可以去做模特兒啊!以你的身材和長相,絕對可以大紅大紫的。一先不說他高人一等的身高,光他那張桃花臉就可以賣錢了。
每回只要有他的報導,那本雜誌的銷售量就會激增,他的魅力可見一斑。
“不行啦,我做不來模特兒的工作。”他露出苦笑。“要我擺pose,簡直要我的命。”每次幫雜誌拍採訪照,他的表情和身體都很僵硬,還不如打球來得痛快。
記得幾年前,他那個當造型師的弟弟賀仲恩,情商要他客串幫忙走秀,結果他卻僵着身子在臺上邁不開步伐。
從那次以後,仲恩就不敢再打他這個“花瓶”的歪王意。
沒辦法,他實在不適合喫那行飯。
“你知不知道?你的照片很搶手ㄝ!有時候在網站上招標,一張可以賣到好幾百塊哩。”她也是搶購者之一員,只要有他的照片,她拚死也要買到,縱使花費鉅資也在所不惜。
“是嗎?”他知道自己有一些固定的球迷,只是沒想到有這麼受歡迎。“可是,她們買我的照片幹什麼?難不成拿回去避邪?”
丹楓翻翻白眼。他這遲鈍的一面還是沒變,不過這也是她喜歡他的原因之一。
記得以前在學校時,他認爲那些來跟他告白的女生,都是因爲他籃球打得好才心儀於他,全然不知他的長相纔是真正的主因;更誇張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全校最受歡迎的男生,他以爲這都是玩笑話,當不得真。
正因如此,他跟男同學的感情都很不錯,因爲他不懂得恃寵而驕,完全沒有身爲偶像的優越感,跟現在的他完全一樣。
“不說這個了,”他乘機提出邀約。“你明天有沒有空?我們出去走走。”約會是成爲男女朋友的第一步。
這是約會嗎?她忍不住興奮地想着,但仍故意裝出一臉勉強的模樣,回道:“應該……可以吧!”
其實她的心中已下定決心,就算與世界爲敵,她都要去。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約她耶,怎麼可以不去!
看她一臉爲難,他體貼地說道:“如果不行的話,不要太勉強……”反正也不急在這一時半刻之間。
但他還沒說完,丹楓立刻焦急地打斷他的話。“不會!”一說完,她再度爲自己急切的反應,一臉尷尬地找理由。“呃……我的意思是說,我一點也不勉強。”
“那就好。”遲鈍的他,當然不會發覺她的尷尬,開心地訂下約會的時間。
“那我明天早上十一點去你家接你。”
“嗯。”她嘴角拚命往上揚,一臉的喜悅,藏都藏不住。
“我送你回家。”
“不用啦,我家就在前面而已。”她指着前頭五十公尺外的花店。
“不行,怎麼可以讓你一個女孩子獨自走夜路呢!”他堅持陪她走到花店門口,纔跟她道晚安。
丹楓站在原地看着他漸行漸遠的背影。雖然知道今晚所發生的一切都不是在作夢,但仍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因爲,這一切都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她真的見到他,還跟他共進情人節大餐,他還說他喜歡她,最後還很紳士地送她回到家門口……
這些都是她以前作過的白日夢,沒想到會在今晚一一實現!
這些都是真的嗎?會不會是她又在作夢?
她好擔心明天醒來後,才發現今晚的一切都是南柯一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