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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阿sir熱戀中》 / 朱言 / 第2章 / 共11章

夕陽西下,駱同森開着自己的二手BMW,沿着街道轉着。在翻閱了一整天的小鎮檔案後,現在,他需要實地的瞭解和全盤的掌握。

外地居民不斷地湧入,造就了繁榮,但跟隨繁榮而來的,就是特種行業的蓬勃發展和治安問題的複雜。不過,這兩年來小鎮的治安問題並不嚴重,需要員警處理的大多是意外事故和小竊案。

也許是轉型尚未成功、純樸的本性未褪,否則哪能有如此的好光景呢!

“歐巴桑,請問你知不知道這裏哪裏有房間出租?”駱同森停下車,問着一個在路上行走的歐巴桑。

這裏的員警大多是本地人,要不然就是來自附近鄉鎮,所以警局沒有宿舍,同仁們也不知道哪裏有房間出租,所以,他得替自己找個落腳的地方。

“你外地來的嗎?”

歐巴桑好奇地看他。

“是啊!我是剛調來的警察,請多多指教。”駱同森客氣地下車說。

“鄉下地方哪有房間出租?你只能租整間的啦!”歐巴桑熱心地指着巷子裏說;“那裏有棟空屋,阿忠前鎮子搬到臺東去了,房子現在是阿輝在替他看管。”

駱同森走上前去瞄一眼,對那戶近乎破敗的空屋興趣缺缺,於是又走回來。

“警察先生,這裏的空屋不多喔!”歐巴桑好心地提醒着。

空屋不多,但不意味着沒有,大不了一條街一條街地找,挨家挨戶地問。

“謝謝,我知道了。”

駱同森笑笑,發動車子離去。

小鎮就巴掌大,晃了幾條街、兜了幾個圈,就看得差不多了。他轉了個彎,朝早上問路的地方開去,克盡職守地去爲一個獨居女子維護安寧。

老屋斑駁破舊,水泥地上也缺損處處,相較之下,屋前那輛紅色喜美就嶄新得怪異,像廣告裏刻意營造美醜的對比一樣。

不過,說屋子醜也過分了些。山牆彩繪、飛檐馬背、前後堂、過廊……以三十年前的社會經濟情況來說,這種建築手筆算是不凡,維護得也算不錯。

很多人都這樣,一旦顯達榮發就搬到外地去,只留下祖厝感念先人篳路藍縷,也藉以溯本追源……可見,米家還算是飲水思源的。

駱同森把車駛上空曠的水泥地,停在一輛紅色喜美旁,然後下車前去查看。

幾扇古樸、精緻的木製門窗,充滿思古幽情。從窗戶朝裏瞄去,可以看見色澤已舊但依然閃亮的洗石子地磚和大理石桌椅。光亮的茶几上則擺着一個白色馬克杯和一個飲料空瓶,瓶裏插着路邊隨處可見的野花,招展着秀雅的丰姿。

那些花頗有那女人的味道,不過,屋裏簡單、老舊的陳設給人一種“家徒四壁”的感覺。

落難公主?駱同森聳聳肩,繼續朝屋旁看着。

一條水溝沿着屋邊築設,溝裏的雜草有人清理過,可是沒弄乾淨,像一個別腳理髮師的作品,又像男人多日未刮鬍子的下巴。

這事不是一個花拳繡腿的女人所能做的,勉強成事當然會有這種結果。

“你現在在幹嘛?”電話響了,駱強雄渾有力的聲音自電話那頭傳來。

“履新行程。”

駱同森拿着電話繼續四處走動。

“什麼履新行程?你是不是在看房子?”

“執勤啦!”

“執勤就執勤,咬文嚼字地幹嘛!”

“落難就不要堅持格調了啊?”所以駱同森非要咬文嚼字不可。

“去你的格調!真有格調,就不會流落異鄉了。”駱強啐他。

“纔怪!通常堅持格調的人最後的結局就是流落異鄉……”駱同森打算搬出中國曆代忠臣名將和養父鬥嘴,但看見一個男人忽地從屋後竄出,行跡鬼祟。

“爸,有情況,我要掛電話了。”收了電話,駱同森潛身過去,準備盤查。

男子看見他,立即轉身往坡上狂奔,坡上小灌木迤邐成羣,岔路有好幾條,駱同森追了一小截路,在一條岔路上逮住他。

“你想跑到外縣市嗎?”

他拎着那男子問。

“我要找敏慧。”男子語氣含糊不清,神情有些弱智傾向。

“我是警察,告訴我,你想幹嘛?”怕疾言厲色會驚嚇他,駱同森放緩語氣問。

“我要找……敏慧……敏慧……”男子一徑地重複着。

“這裏住的是米大小姐呢!哪來的敏慧?”他沒好氣地問。

“我要找敏慧,我要找敏慧……”男子驚恐連連地叫着。

問也問不清楚,駱同森乾脆把男子帶回方家大宅,模擬起男子剛纔探看的動作。

從窗內望進,裏面是個房間,牀上被褥摺疊整齊,滾着荷葉邊的碎花牀單帶出一股馨柔的女人氣息,牀邊有個梳妝檯,明鏡裏映出泛綠的鈔光……就說嘛!這種房子怎可能引起覬覦,原來放了誘餌。

“你是不是想拿那個?”駱同森指着梳妝檯上的一疊千元大鈔問。

“我不是,我沒有……”男子使勁地想辦開駱同森的手,不住地叫嚷着:“我要找敏慧,我要找敏慧。”

俗名、學名、筆名、乳名,說不定是米蕊綻就是“敏慧”。

“學校還沒放學,‘敏慧’也還沒回來,你難道不知道?”駱同森捉緊他說,但是,男子還是一疊聲地叫着,哄也哄不住。

“你要找敏慧幹嘛?告訴我實話!再不說,我就把你捉到警察局去關起來。”

“我要找敏慧……”

一如受委屈的孩子,男子嚶嚶哭起。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想起男子是由屋後過來,於是駱同森把男子帶到屋後,想看看哪裏有啥玄機,卻驚見那裏曬着女人衣物,外套、長褲,還有一套淺藍色、惹人遐思的內衣褲……這是他在此地徘徊的原因?還是他只是純粹路過?

抱着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心態,駱同森仔細地查看着,但見屋後是片雜枝蔓生的小灌木籬,根本無路可供來去。

“你是不是想拿那個?”他指着那些衣物問。

就算是智障,也無損他與生俱來的“男人本色”。阿明低能,如果突發性衝動而無法制止,那“敏慧”還能虎口餘生嗎?

他倒寧可男子只是單純地覬覦財物。

“我喜歡敏慧,我要找敏慧……”

男子抽抽噎噎地說。

“你是誰?幹嘛捉着我兒子?”一個婦人氣急敗壞地沿着水溝衝過來,一雙瞪大的眼,堪比兩盞五百瓦路燈。

“他是你兒子?”駱同森看着婦人,就算愛子心切,她需要這麼兇嗎?

“對啦!”她憤然拉回自己的兒子。“你是神經病是不是?這樣捉我兒子?”

“我是警察。”駱同森表明身份,然後把自己剛剛看到的情形說給她聽。

“你說我家阿明窺探女人的衣服、房間?”婦人狠狠白他一眼。“你講這種話不怕被雷劈死啊!話是隨便你說的嗎?”

“我是執法人員,立場絕對公正,而且這是我親眼所見。”駱同森鄭重說。“這位太太,你兒子這種行爲已經擾亂了住家安寧,這是於法不容的,請以務必要約束他,不要讓他隨意窺探別人的住宅。”

“你說他‘擾亂’什麼?你看他傻成這樣,會做壞事嗎?”婦人尖聲叫道。

“傻?”駱同森不讓她有逃避問題的藉口。“你兒子反應是差了些,但還不至於到癡傻的地步,而且他那跑百米的速度,遠超於一般平衡感失控的低能者。”

“你說蝦米碗糕,我聽攏無啦!”婦人不耐地問兒子:“阿明,你告訴媽媽,你到底有沒有去看敏慧衣服?”

“沒……沒有!”男子語氣模糊不清,撇得倒是乾淨利落。

“他說沒有,你聽見了沒?”婦人指着他的鼻子說。“我告訴你,敏慧是我兒子的小學同學,如果你再亂嚼舌根的話,我就跟你沒完沒了……”

“等等,你告訴我,敏慧是誰?”駱同森阻止她說下去。

“敏慧就是敏慧啊!”婦人啐道。“你連這裏住什麼人都不知道,還敢說我兒子胡作非爲,你臉皮實在真厚耶!”

“你敢說真的沒有嗎?”駱同森火大地問阿明,衝着一句“臉皮厚”,不管“敏慧”是不是米蕊綻,他都決心計較到底了。

阿明心虛地低下頭,半晌不發一言。

“這位太太,如果他沒有,他爲何不敢抬頭、不敢承認?”

“他沒有承認!”婦人尖銳叫道。“看同學犯法,那你講話是不是也犯法?你真這麼愛說,等我兒子真犯了法再來說!”

“如果他真的犯了法呢?你如何承擔、彌補?既然身爲合法公民,就得知法守法,沒有人能例外。”

“例不例外是我家的事,你管好自己就行了!”

婦人丟下一句,拉着兒子轉身離去。

駱同森氣結地追過去說:“我告訴你,你最好約束自己的兒子,否則下回再給我遇上,我就把他逮到警局去!不信你等着瞧!”

“我不是住在你的管區,你不要囂張過頭!我告訴你,當警察沒有什麼好囂張的。”婦人回頭和他吵。

“沒有我們這麼‘囂張’,你能平安地站在這裏?”駱同森恨恨地指着她說。“我告訴你,不管你住哪裏,只要你兒子在我的管區犯案,我就一定追究!”

“我要去投訴你,告你濫用職權、栽贓誣陷!”婦人忿怒地叫着。

“我的名字叫駱同森。”他指着自己鼻子告訴她。“如果你記不住的話,找刑事組長就行,千萬別跑錯地方、告錯人!”

“好,給我記住,我們走着瞧!”婦人拉着兒子快步往後山而去。

望着漸行漸遠的母子倆,駱同森撥電話回局裏。

“小李,我是組長,現在我在楓林村十五號,有個男子叫阿明,差不多一百七十左右,你們曾經看到過嗎?”

“喔,他是米小姐的小學同學,經常跑到那裏去。我們曾經勸導過他,但他還是常去……不過,我們巡邏車一去,他會立刻走開。”

“‘敏慧’是不是米小姐?”駱同森想到就問。

“是啊!”那頭傳來笑聲。“敏慧是她的小名,這裏的人都這樣叫她。”

“你們曾跟他的家人溝通過嗎?”

“小林曾經跟他母親說過一次,但被兇了一頓,那女人很不好伺候的。”

“好,沒事了。”駱同森掛了電話。

那婦人的不可理喻顯然到了有口皆碑的地步。不過,他還是那句老話,只要阿明敢再上門窺探,他絕對要他喫不了兜着走。

“先生,你要找敏慧嗎?”有聲音傳來。

駱同森詫異地回頭,看見一個矮胖婦人掛着拘謹的笑容朝這裏走來。

“你好,我是今天剛調來的刑事組長,請多多指教。”初來乍到,駱同森自我介紹着,然後指着她來那個方向問:“你住那裏?”

那是一棟距離這裏約兩百公尺遠、隱在果園間的兩層樓房,新穎、美觀,不過,和方家舊宅相比,還是少了些傳統、磅礴的氣勢。

“是啊!我就住那裏。”婦人的笑容親切起來。“我丈夫叫方明環,大家都叫我明環嬸,你也可以叫我明環嬸。”

“明環嬸。”駱同森從善如流地喚。“住這裏的是你什麼人?”

“我侄女。敏慧她爸爸和我丈夫是堂兄弟,但是他們搬到臺北好久了,我侄女是回來這裏教書的。”明環嬸望一眼他手指的方向說。

“你認不認識一個瘦瘦、中等身材,名字叫阿明的男人?”駱同森又指着被窺伺的房間問。“我剛剛看見他從屋後曬衣場出來,然後趴在那裏張望。”

“阿明喔!他就住在後山,經常來看敏慧,我撞見好多次了……”

明環嬸和局裏同仁的說法不約而同,連無奈都如出一轍。

“一個男人站在窗外探頭探腦地看,很沒規矩的。可是,我跟阿霞講,反而被罵多事、造謠呢!”明環嬸皺眉說。

“這不是造謠。左鄰右舍本來就該守望相助、互相幫忙。”駱同森安撫她說。“你不要擔心太多,以後再有這種事,你就到警局報案,讓公權力介入。只要警察多上門幾次,阿霞就算再想囂張、跋扈,也會想辦法忍耐的。”

“好。不過,我去你要請我喫便當、坐沙發喔!”明環嬸莞爾地說。

“那是一定的。”駱同森笑着,一屁股在門前矮階上坐下來。

“警察先生,你要等敏慧喔?”明環嬸好奇地問。

“是啦!四點半了,她可能快下班了。”駱同森瞥了眼表說。“這種事叫當事人預防,才能真正對症下藥。我打算把阿明的事跟她說了以後再走。”

“你真是好警察耶!”明環嬸讚歎地說。

“哪裏,這是我該做的。”駱同森客氣說。

“像你這樣用心的警察真的不多耶!”明環嬸打量着俊帥英挺的他,又忍不住問:“看你一副將相之才,怎會來調到這鄉下地方呢?”

“將相之才”聽起來還不錯,但駱同森不想重提“輝煌”的過去,於是避重就輕地說:“升官呀!基層警員升任當組長,就得從偏遠地方先幹起。”

“很好,先苦後甘,年輕人肯做就會有前途。”明環嬸認同地說。

前途?小鎮無大事,駱同森相信自己很快就會閒到“捉蝨母相咬”了,而一向引以爲傲的槍法,在疏於練習的情況下,以後可能連只大象都打不到了。

“你侄女在都市裏發展應該比較大,爲何要回來住這鄉下?這房子這麼舊,一個女孩子怎麼住呢!”駱同森轉了話題說。

這是他百思不解的問題,話題也有趣多了,不過,明環嬸可不這認爲。

“唉!明峯就是這樣啦!架子大、派頭粗。”她既搖頭又嘆息的。“我跟敏慧講過幾次,要她搬到我家去住,但她就不肯,父女倆一樣固執……”

“明峯是誰?”駱同森詫異地地問。

“明峯就是敏慧的爸爸,他姓方。”

“米小姐的爸爸姓方?”駱同森驚訝地問。

“是啦!寶雲是獨生女,所以敏慧隨母姓,鎮上那條‘祚林路’,以前都是她媽媽家的地。現在,鎮外還有兩甲地,租給人家開牧場。”明環嬸說。“算算,方家事業有一半是米家的,讓孩子從母姓也是應該的。不過,明峯教養孩子的方式很強硬,只要不聽話他就絕對不管,放牛喫草啦!”

“你說敏慧不聽話,我看那樣子挺乖的耶。”駱同森不明白地問。

“你是不是喜歡敏慧?”明環嬸別有深意地睨着他說。

“我是警察,當然得了解自己管區的事,你不要亂說。”駱同森可沒有借公務之便接近、打聽小姐的習慣。

“可是,已經有好幾個警察問我同樣的話,這種話我已經聽很多遍了耶……”明環嬸興致勃勃地靠過來說:“你老實說,我保證不傳出去。”

從來就是來去瀟灑、揮手兩袖清風的人,駱同森哪有什麼“實話”好說?

亂槍打鳥,就一定打得到鳥嗎?

“明環嬸,我真的只是好奇,沒別的意思。”他鄭重地聲明着。“如果你再開這種玩笑,我就要走人了。”

“好啦!你不喜歡我說,我就不說。我那些雞快餓死了,我得回去養雞了。”說着,明環嬸轉身就往回走。

“明環嬸,你話才說一半……”駱同森趕忙追上去。“拜託你說完再走,不要這樣賣關子。”

“你真的不喜歡敏慧?”明環嬸不死心地又問。

“印象不錯。”他勉強說。

“我就知道。”明環嬸露出滿意的笑容。“好啦!你愛聽,我就講給你聽。”

原來方家老爺腰纏萬貫,但教育方式獨裁,米蕊綻回來鄉下教書,方明峯不認同卻也無力阻攔,所以才故意放手不管,讓她喫點苦頭學學乖。

“作人家父親,連半點成全的雅量都沒有。”駱同森不平地說。

“放着大小姐不作,甘願來這裏當村姑,也難怪她父親生氣。”明環嬸客觀地說。“天下父母心,我們外人不能瞭解,也無權置喙啦!”

天下父母心?也許吧!誰會知道誰家發生什麼事呢!無權置喙倒是真的。

明環嬸走後,他望一眼矗立在夕陽中的古老宅院,又在門前矮階上坐下。

四野靜謐,風涼草香,小鎮風情也盡入眼底,這裏十足是閒坐的好地方,但坐了五分鐘,他感覺自己像在浪費生命,於是回到車子拿出剛買的晚報看着。

佈線三月,警網拂曉出擊,防風林內毒梟落網……起出槍械、彈藥,海洛英等大批毒品,爲治安立下功績……新聞請求迅速與時效,凌晨破獲的案件出現在報上不稀奇。但人家記功、嘉獎、休假,他卻淪落到荒郊野外看報紙,感覺就不是滋味了。

駱同森懶懶地收下報紙,看見米蕊綻正遠遠地走回來,細緻的臉龐映着夕陽霞光,顯得瑩亮動人。不過,隨着她愈走愈近,臉上的疑惑就更明顯——堂堂警官跑到這裏看報紙,別說她奇怪,連他自己都感覺不可思議。

“哈羅!”駱同森站起來準備宣佈今天的“新聞摘要”,卻聽見手機呱呱響起。

“駱組長。”局長在那頭親熱地喚着。

“局長有何吩咐?”他靜聽上級指示。

“你現在還在米家嗎?”

“是的。”

他瞥一眼米蕊綻說。

“你還沒找到房子對吧?”局長確定似的問。

“是的。”

坐在這裏能找到房子,那纔有鬼!

“那好,我已經告訴米小姐,你要住那裏。你看見她了嗎?”

“看……看見了……”米蕊綻正眼不眨地望他,表情有讓人感動的熱切,但無補於駱同森的驚訝。

他走離兩步,壓低聲音說:“有沒有搞錯,我要去住她家?”

“因爲有人揚言對方先生、以及他的家人不利,所以我打算派人二十四小時保護米小姐的安全,住她那裏,就是保護她最好的方法。”

“爲了區區一句揚言,有必要這樣勞師動衆嗎?這未免……”他想說“狗腿”兩字,不過,望一眼乖巧等待的米蕊綻,他又吞下活。

“駱警官,這件事非同小可,閃失不得啊!”

“就算這樣,也不是非住她家不可,你知道……孤男寡女耶!”

“我相信以你的資歷,一定可以勝任。”

“不行,我有我的顧慮……”

撇開孤男寡女的問題不說,跟個女人住,他就不能大刺刺地坐在客廳抽菸,不能穿着內褲隨意走動……日子需要過得這麼辛苦嗎?

“我知道有點麻煩,但我會盡力協助你,直到任務圓滿達成。”

聽起來還不錯,不過,駱同森還是沒打算捨命相陪。

“局長,我認爲阿溪是個很好的人選,您是否可以重新考慮?”他提出建議,但電話裏分局長卻叨絮着:房租分局會支付,希望他能全力以赴之類的話。

“局長,我說過,我不適合。”他打斷話說。

“對了,方先生不希望米小姐操心,所以你不要讓她知道這件事……”

“局長,我說,我不適合。”他再次強調。

“這是命令。”一句話,局長掛了電話。

去他的命令!真那麼行,不會自己來啊!駱同森恨恨地掛掉電話,看見米蕊綻正期待地望他,不!是等待,她已經恭候多時了。

好吧!既然推卸不掉,這個任務也只能勉爲其難地接受。

分局長怎麼跟她說的?沒有串供,可能有穿幫之虞,駱同森一開口就是套話。

“喔!他說你目前還找不到地方住,所以要我先讓你住下,慢慢再找地方。”

聽起來似乎單純,不過,駱同森纔不相信她會因爲一句話,就收留一個不相熟的人,而且是個男人。

也許分局長使用“哀兵政策”吧!說些“無家可歸”、“流離失所”之類的話,人都有同情弱者的心態,用在女人身上更是事牛功倍。

“不好意思,打擾了。”他勉強自己說。

“哪兒的話呢!”米蕊綻露出亮麗的笑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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