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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落塵的淚珠》 / 林曉筠 / 第4章 / 共11章

“你要結婚?”王文煥的表情似乎是地球就要毀滅了一般。

“有何不可?”沈烈答得瀟灑。

“你的保密功夫未免也太厲害了吧?”王文煥平常不會和沈烈稱兄道弟,畢竟沈烈是他的老闆,而且沈烈平日也不準任何人去問他的私事;不過今天情況不同。所以王文煥也顧不得平日他所遵行的那套法則。“能讓我知道是誰嗎?”

“婚禮上你就可以見到。”

“要等到婚禮?”

“快了,說不定不超過半個月。”

“董事長!你不會是奉了……”

沈烈不以爲忤的搖了下頭。“好像現代人都非常的容易聯想到奉了兒女之命那方面。”

“因爲現在這種事已經不足爲奇。”

“我和她不是。”

“她是哪家的閨秀或是千金、掌上明珠?”王文煥用了個很八股的形容詞。“想必頗有來頭,應該不是什麼大明星或演藝界的吧?”

“都不是。”沈烈賣着關子。“見了她之後,你一定會歎爲觀止。”

“絕世美女抑或……”王文煥不敢往下再想了。

“外表給人的感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她稱不上絕世美女,還不到時候,不過我保證她會叫你大開眼界。”沈烈以他的標準說着。“能讓我喫驚的人不多,她就是其中之一。”

“上次會議——”王文煥想到。“就是爲了她?”

“爲了她。”

“她比那筆大生意重要?”

“錢我已經夠多了,賺不賺無所謂,但是她卻只有一個,錯過她我不知道要再尋覓多久。”沈烈很少有如此感性的時候。“一次會議算什麼?”

“我真想馬上見見她。”

“王文煥!做人、做事都要有耐心。”

“能讓你想結婚的絕對是個奇女子。”

“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王文煥的興趣被提得高高的,事情越來越有趣了,他等不及要讓周依嬋知道。“董事長!往後的日子我可有的煎熬了。”

“我可不是花高薪找你來想我的結婚人選。”

“我這個月不支薪。”他立刻說。

沈烈還是沒有滿足王文煥的好奇心。“你去幫我準備幾份厚禮,不能俗氣,對方是書香世家,如果你沒有個準兒,找周依嬋商量。”

“我不會讓你漏氣的!”

“那就快點去準備,放你一天假。”

“董事長!真的不能讓我知道她是——”

沈烈揮揮手,示意王文煥不要再做無謂的努力,他已經把心思放在他桌上的一些合約上面。

王文煥只好識趣的走出董事長辦公室,他立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撥了通給周依嬋的電話,他就不信只有他一個人會好奇誰是沈烈的太太。

他要周依嬋陪着他一塊猜。

◇ ◇ ◇

周依嬋的反應看不出她是悲是喜,她的眉毛揚了一下,好像不太相信王文煥的話,不過她也沒有太喫驚就是。沈烈已經三十九歲,的確也到了可以娶老婆的時候,或者該說早過了娶老婆的年紀。

她喜是喜沈烈終於願意找個女人定下來過一生,她知道他的童年或青少年時期必定有一段灰澀的過去,她瞭解是因爲她是過來人,他們的共同點是心中永遠有道無法痊癒的傷口。

她悲的是她胸中的那股失落感,她崇拜沈烈,她欣賞沈烈,但是她不敢奢望她有天能當上沈烈的妻子,男人可以有過去,女人不行,她的過去目前尚掩飾得很好,但難保不會有一天被揭露出來。平凡的男人她不想嫁,不凡的男人她嫁不起,所以她只好這麼扛下去。

遺憾感會慢慢消失。

失落感她可以克服。

她真正希望的是沈烈娶對了人。

“周依嬋!你別瞪着東西發呆,好還是不好?”王文煥催道,他和她現在正站在百貨公司的男裝專櫃前,他們正在挑襯衫和領帶。

“我改變主意了。”她說:“又不瞭解對方的身材、胖瘦、高矮、喜好,送襯衫和領帶不恰當。”

“也是!”他向售貨小姐說了聲抱歉,拉着周依嬋走開。“夠糗!她起碼拿了二十條領帶出來給我們挑。”

“那你買一條好了。”

“我的領帶已經多到可以開一家領帶專賣店。”

“誇張!”

“喂!我是找你出來幫我,不是找你出來找我碴的。董事長可是把這件事看得很重,你可不要叫他沒面子,否則我們都只有自動請辭。”

她不以爲意的一笑。“不會誤你的事,我走得好累,我們先去喝一杯咖啡吧!”

“事情沒辦好,你還有喝咖啡的心情?”

“你真沒情趣。”她批評道,接着也不管他跟不跟,兀自朝百貨公司附設的咖啡部走去,輕輕鬆鬆的坐下,點了杯藍山咖啡。

王文煥無可奈何的也跟着走了進來,他也點了一杯咖啡,但表情可沒有周依嬋這麼的悠哉、寫意,她象是出來喝下午茶,他則是如臨大敵的小心、緊張,真是有着天壤之別。

咖啡送到,周依嬋先端到鼻子前嗅了嗅,非常滿意的表情。“真香。”

“香有什麼用,苦的要命。”

“那你點咖啡幹嘛?”

“被你氣的。我忘了我不喝咖啡的!”

“你不是一向處事冷靜、細心、利落的嗎?”她捧着他,不過捧歸捧,話裏的酸味可騙不了人。“沈烈常不經意地說你是他公司裏不可缺少的一員大將,你怎麼會生氣呢!而且氣得忘了自己不喝咖啡!”

“周依嬋!別得寸進尺!”

“事實上我已經想好買什麼了。”

“買什麼?”

“洋酒和茶,一中一西,買上好的洋酒和上品的茶葉,這總不會失禮了吧?!”

“你覺得這樣行得通?”

“起碼送禮的人不會沒面子,收禮的人不會覺得不合用,咖啡禮盒太寒傖了,送洋酒和茶出差錯的幾率最小,既然我們不知道對方的喜好,只好如此的出招,相信沈烈也會滿意的。”

“好吧!反正我們一人分一半的責任。”

她一笑,喝了口咖啡。

“你和‘欣荃’找來的那個大律師碰過面沒?”

“他已經來拜訪過我了。”

“怎麼樣?”

“是個對手。”

“你要自己打這場官司還是交給你事務所裏的其他律師去辦?”

“我自己來。”

“你行嗎?”他直言道:“這不是你擅長的!”

“我有一個智囊團,而且我也想和這個大律師過招,順便瞧瞧是不是喝過洋墨水的就比較行,我要叫他嚐嚐喫敗仗的滋味。”她發下豪語,而且決心做到的樣子。

“你好像不只針對事哦!”

“我也針對人。”

“這個律師把你惹毛了?”王文煥一個會心的笑。“難怪有人說不能惹火女人,有個外國名人說過一句話:地獄之火都不上女人的怒火。”

“我沒那麼盛怒。”

“那股求勝的心卻已被激起了。”

“誰不想贏呢?”她老實的說。

王文煥忽然盯着她的眼睛。“你坦白的回答我一個問題,你對董事長結婚有什麼看法?”

“是時候了!”她總括只有這一句話。

“只是這樣?”

“不然我應該怎樣?”她反問他一句。

“說句不怕你生氣,而且可能會把咖啡潑往我臉上的話,難道你沒有想過要當董事長夫人嗎?你有這個競爭的條件,但你從來都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以前我認爲你是欲擒故縱,但現在看來,你好像真的沒有那個意思!”

“我是沒有!”

“所以我纔要納悶。”

“當董事長夫人不一定那麼的快樂,在令人羨慕的表面之下,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悲哀,我自己賺的錢夠用,我有自己的事業,當週依嬋多好,我不必去做男人的附屬品,周小姐比沈太太吸引人。”她一連串的說:“我一直這樣覺得。”

王文煥聽完,很想開始發動攻勢追周依嬋,但是又怕碰一鼻子的灰,要不是自持自己的條件不錯,他不想讓自己太難看,否則他早就死纏爛打一通了。就在他要出聲時,一陣有些淫蕩的嬌笑聲吸引住了他的注意力,他順着聲音的來源轉過頭一看。

隔壁桌一個狀似風塵女郎或特種營業的女人正向一個大腹便便,童山濯濯,看起來有些肥胖、有些嘔心的商人調情,兩人不顧旁人的互相挑逗,王文煥一臉厭惡的轉回頭來,嘖嘖有聲。

“怎麼會有女人肯賺這種錢?”

周依嬋故作不經意的瞄了一眼,她的眼中有一抹傷痛、一抹自憐和一抹無奈,她簡單的一句。“爲了生活吧!”她不敢再多說。

“臺灣遍地是黃金和數不清的工作機會,只要肯花勞力,肯流汗,不會賺不到錢。”

“理想和事實是有一段距離的。”

“我就是看不慣女人靠出賣自己的靈肉賺錢。”

“不是每個人都象你一樣這麼幸運!”

“你同情她們?”

“我想每個女人都有個萬不得已的苦衷。”她低着頭看着咖啡杯。“誰願意任男人凌辱、踐踏,哪個女人真正的賤到幾張鈔票就可以買到她們的身體?”

“有些女人是貪圖享受。”

“那是少數。”她憤怒的抬起頭。“也要有肯花錢的男人,纔會有肯被前收買的女人。”

“好!”做出投降狀。“我說不過你,你這個女權擁護者,在你的眼中,好像沒有一個男人是好東西,而女人都是值得被同情、被諒解的!”

她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她掏出她自己這杯咖啡的錢,隨意的往桌上一放,她走的突然,就和她來的莫名其妙一樣,叫王文煥無所適從。

“又怎麼了?”他一副無辜狀。

“你是出來辦事還是喝咖啡的?”她質問他。

“咖啡也是你要喝的!”他申辯。

“我喝完了。”她看看已經空了的咖啡杯。

“所以你就急着走了?”

“那你自己再繼續坐下去吧!”她的皮包往肩上一背,她又自顧自的走了。

“女人!”王文煥不滿又出氣似的低聲咒罵了一句,他想他這輩子是搞不懂女人了,原以爲隨着年歲的增長,對女人會有進一步的瞭解和認識,但是他發現他太天真了,再老、再過數十年,甚至直到他死,說不定他還是不會了解女人。

周依嬋一走進她的辦公室就見到茶几上的那一束花,花就擱在茶几上,但是沒有插起來,她的祕書走了進來,一臉不以爲然的表情。

“周律師!是李律師送來的。”

“李杭順?”

“對!他親自送來的,等了你差不多十分鐘就走了。”祕書抱怨的神態。“他一副高高在上,好有架子的模樣,看了叫人好不舒服。”

“不理他就是,反正他又不會常來。”

“他說他會再來。”

“那就等他來了再說,先把花給我扔掉。”她看着桌上的留言條,頭也不回的命令道。

“人得罪你,花可沒有得罪你吧!”她的辦公室門口響起了李杭順的聲音,她和祕書都錯愕的一起回過頭。“這束花不便宜,全都是進口的,一束要一千元。”

“日幣嗎?”周依嬋恢復冷淡的說。

“臺幣。”

“還好嘛。”她無所謂的一句。

“那能不能麻煩你的祕書把花插起來?”他說着,看着對他不友善的祕書一眼。“你的工作應該包括把送給你上司的花插在花瓶裏吧?!”

祕書看着周依嬋。

“你去做你的事,這束花我自己來處理。”她柔聲對祕書說:“你只要照我的話去做就好,其他人的命令你可以不必聽。”

祕書得意的反看了李杭順一眼,好似報了一箭之仇般的離去。

“你向來這麼縱容你的屬下?”他不贊同的說:“有天她會爬到你的頭上,然後不把你的話當話,如果是在英國,這種員工早就被炒魷魚了。”

“這裏不是英國,我怎麼對待我的祕書是自己的事。”她往她的大皮椅上一坐,交疊起雙腿,一副公事化的表情。“有何貴幹?”

“和解的價碼提高了。”

“‘欣荃’願意接受我們的條件?”

“我們願意付十億。”

“那還是沒什麼好談!”她沒商量的拒絕。“我有一個朋友在地政事務所工作,知道政府在那塊地的附近有一個完整性的開發和計劃,很多財團也要到那裏設據點,儼然就是一個新興的商業區,‘錢途’大有可爲。”

“我並不想輸。”

他似乎在想另一個方法,一會才一副下定決心的表情。“十五億。這是我能談定的最後價碼,不能再多了,你可以勸勸你的當事人。”

“我會跟我的當事人提,不過他想不想接受我沒有辦法現在回答你。”

“我會等你消息。”

她做了個請便的手勢,表示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忙,她這副始終距他於千里之外,始終不買他的帳的態度着實惹惱了他,就算對女人他做不到攻無不克,但是他鮮少看女人的白眼,周依嬋是名花有主或故作姿態呢?

周依嬋不是看不出他的懊惱和不服氣,但是一個人只要無所求,那麼沒有任何人或事能左右他或控制他,她現在就是無所求,所以李杭順的任何態度或是舉動都影響不了她。

她不要任何男人。

“你知不知道只要是我想得到的,我就一定能得到。”他有些炫耀的口吻。

“我不知道。”她玩着桌上的筆和立可白。“我只知道只要是我不想的,就沒有任何人能勉強我。”

“那麼我們是棋逢敵手。”

“不!是一定會有一方輸。”

他笑了笑,看看錶。“和你說話真的非常有意思,我等不及看你在法庭上的表現,但今天下午我還有一個重要的Meeting,否則就可以和你多‘談’一會。”

“你時間寶貴,別浪費在無謂的談話上!”她暗示性的諷刺。

“晚飯呢?”

她有些輕蔑的一哼。

他的下巴抽緊,他不信她真的這麼的討厭他,就算他們是對立的一方,在法庭之外還是可以做朋友的,甚至更進一步的交往。

他發誓要查出她的敵意。

他發誓要瓦解她的冷漠。

他要找出她的祕密。

◇ ◇ ◇

潘家今天餐桌上的氣氛不象是在請客,倒象是在喫鴻門宴似的。

菜非常的精緻、可口,而且色香味俱全,但是動筷子的人不多,大家都不象是很有食慾的樣子,只有潘憶敏一個人喫得起勁,無視於這種有些窘狀、風雨欲來前的寧靜,她似乎樂得隔山觀虎鬥。

沈烈其實在外表和第一印象已通過了潘家大家長的考驗,他們的年紀和閱歷使他們在看人方面不會太離譜,他們看得出沈烈氣宇不凡,決不是泛泛之輩,除了眉宇之間那抹憂鬱和深沉,其他實在挑不出什麼毛病!這更使他們擔心了。

以憶敏這個“不學無術”,成天在混日子的小女孩,憑什麼能讓一個如此傑出的男人向她求婚?這有點說不通,如果他是憶瑋的男朋友,憶瑋要結婚的對象,那他們會舉雙手贊成。

但是憶敏!

這實在很難令他們理解。

“大家喫啊!”潘憶敏招呼。“你們工作了一天不累嗎?不餓嗎?媽煮得菜有誰比得上,何況今天又全是她的拿手菜,如果你們不捧場,拿就太不給媽面子,沈烈!你喫啊!”

“我喫了。”沈烈爲了證明,特別挾了一些牛肉到他的碗裏。“真的非常可口。”

“有這種丈母孃師你的福氣!”

“憶敏!”潘中民喝止。“喫飯就喫飯,你咋呼個什麼勁兒,沒有個女孩家的樣子!”

“爸!這裏又不是軍營。”

“你給我閉上嘴。”

潘憶敏伸伸舌頭,用觜型和沈烈交談。說她爸爸是她決定如此早嫁的原因,爲了脫離魔掌,早日獲得新生。

沈烈不想笑,但還是笑了出來。

他知道潘憶敏的心理,其實潘家的家庭很融洽,父母雖嚴厲,但是也是因爲出了一個象潘憶敏這麼刁鑽又鬼靈精怪的女兒,如果她也能象她的兄姐們,那豈不是一個最完美的家庭了。

“沈先生。”潘母看着沈烈,平和的問道:“聽憶敏說你是一家公司的主管,你們公司是做哪方面性質的事業?”

“代理進口或出口、建築、工程,很多關係企業,也很雜,可以說是多角經營。”

“那你的工作量一定很重。”

“不會。”他看着潘憶敏。“其實我沒有跟憶敏說清楚,我不是主管,我擁有這家公司,平常我有一個部門和一羣助理在負責那些計劃的推動和進行,我應該算是一個閒人。”

潘憶敏聽了不但沒有雀躍的表情,反而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完全在沈烈的意料之中。

“那沈先生是再娶了?”潘憶輝不太友善的問。

“不!我從來沒有結過婚。”

“爲什麼?”這回輪到潘憶瑋。“以沈先生這麼好的條件,爲什麼會沒有結婚?”

“也許我是在等象令妹這樣的女孩。”

潘憶敏不知道沈烈是在說真心話還是隻說給她的家人聽而已,但是她都滿懷感激的給了他一個溫柔的眼神。

“沈先生,你今年貴庚?”潘中民終於開口問。

“三十九。”

除了沈烈和潘憶敏,所有的人都睜大了眼睛,潘憶輝的湯匙甚至掉到了桌面上。

十九年的差距可不是一件小事請。在古時候,這甚至是一個輩分的差距,三十九歲應該是一個成熟的男人,但二十歲榷只是一個剛成年的女孩,一個男人和一個女孩可以維持住一樁婚姻嗎?特別是內斂、穩重如沈烈,而潘憶敏卻任性、霸氣,有些不可理喻。

潘中民本能的要拒絕這樁婚事。

但是沈烈說話了。

“潘伯父!我想年齡和一樁婚姻事有些關係,但卻不是絕對的因素,有愛的婚姻就能克服很多婚姻裏不利的因素,如果沒有足夠的愛和了解、諒解,年齡相近、郎才女貌又如何?還是有可能婚姻破滅。”

“你愛憶敏?她還是一個小女孩!”

“爸!”

“她或許還是一個小女孩,但是我有耐心陪她一起長大,而且您不能否認憶敏雖然年紀小,但絕不是幼稚、無知,她知道自己要什麼!該爲自己爭什麼!”沈烈不卑不亢的說。

潘中民看看他的小女兒。

“爸!我不是在玩扮家家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婚姻這回事不能賭氣,不能開玩笑。”

她一副正經八百的樣子。“年齡只是一個數字,我們可不算什麼老夫少妻,他沒有那麼老,你們看到了,我也沒這麼小,你們更清楚。”

潘家的人都沉默了。

大家都不知道現在是該投反對票或是贊成票。顯然沈烈是有備而來,而憶敏更是立場堅定,沒有一點動搖,非常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樣子。

“憶敏!你真的想清楚了嗎?”潘母不放心的又問了一次。“我們不見的會真的把你送到洛杉磯。”

“我知道。”

“你真的現在就想嫁了?”

她看着沈烈,她居然發現自己是真的想嫁給他,她肯定的點點頭,沒有一絲的懷疑。

“你能打理一個家?”潘中民問到。“你能伺候公婆、能和姑嫂和睦相處、能做一個好太太、好媳婦,甚至是一個好母親嗎?”

沈烈替潘憶敏回答了。“伯父!我父母已經過世,我沒有兄弟姐妹,至於親戚之間也少有來往,憶敏不需要去面對那麼複雜的人際關係。”

潘中民哦了一聲,這樁婚姻似乎沒有他原來想的那麼糟了,或許這樣對憶敏反而好。

潘母這下是憂喜參半,如果沈烈今天只有三十歲多好,那他真是一個乘龍佳婿。不過,天底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事,十九年也許並不是那麼恐怖,而沈烈的穩重正好可以制憶敏的不定性,只要優的方面多於劣,那她真的沒有反對的理由。

潘憶瑋和潘憶輝也都沒有再說話,因爲他們再也挑不出什麼毛病,在潘憶瑋的心裏甚至會希望有天她也能碰到一個象沈烈這樣的男人。

“你們繼續問嘛!”潘憶敏大方的說。

“憶敏!你能不能長大點?”潘憶瑋一嘆。

“我又怎麼了?”

“穩重一點、成熟一點!”潘憶輝補充。

“喫胖就能穩重,打扮得老氣一點就能顯得成熟。”潘憶敏叛逆性地說:“這就是你們希望的嗎?一個又胖又象老處女般的妹妹?”

“沈先生!”潘中民提醒。“你自己看清楚、聽仔細,這個就是你要娶的女孩,我不知道你是真正看上憶敏哪一點,不過你都要考慮清楚。”

沈烈微笑地看着潘憶敏,她則勇敢而且無懼的迎上他的注視,一副準備和他分庭抗禮,一分高下的模樣,她沒有被他那股一般人會望而生畏的架勢嚇唬住。

“就是憶敏了。”沈烈肯定地說。

潘憶敏聳聳肩,故作無可奈何狀。

“那婚禮——”潘母說。

“由你們決定好了。”沈烈說:“我會派一個會計和助理來幫忙,開銷由我負責。”

“不!”潘中民拒絕。“有錢是你的事,我們女方該怎麼做是我們的事,這是我們潘家第一次辦喜事,而且既然你沒有長輩或太多的親戚,那這件事我們就照我們這邊的習俗來辦了。”

“好。”沈烈一口答應。

潘中民又擔心的看着他的小女兒,好像還不敢相信自己已經提到了婚禮的細節。

“爸!我嫁得很好了!”潘憶敏撒嬌。

“這真的是你要的!”

“真的!真的!”

“你這麼討厭讀書?”

“爸!我已經唸了十四、五年的學校,夠了。”

“你也不喜歡你的家人?”潘中民有些感慨的問:“你就這麼迫不及待的要離開這個家?”

潘憶敏放下筷子,離開她的座位,她小跑步的站到了她父親的椅子背後,摟着她父親的脖子。“爸!我是嫁人,又不是當奴隸般的被賣掉,我可以天天回來,你不要一副我要遠渡重洋,好像不回來似的!”

“你就是口沒遮攔!”潘中民繃着臉的罵。

“爸!你別口是心非了!”

“回去你的座位,給我乖乖的喫飯。”他命令道,但話裏的強硬卻消失無蹤。

潘憶敏又是一個鬼臉,但真的乖乖的回到她的座位上,不忘朝沈烈做了個上吊的手勢。

沈烈感到一股少有的溫馨爬上他的心頭,他一直希望能擁有一個溫馨、和樂的家,愛子女的父母,孝順父母的子女,可惜他九歲時就失去了一切,即使在九歲前也不會擁有這些,享受這些。

潘憶敏能給他這些嗎?

她能爲他建立一個真正的家嗎?

“喫飯吧!”潘母招呼大家。“要不要我再把菜熱一熱?”

“不用了!喫到肚子裏還不是一樣。”潘憶敏快人快語。“而且冷菜比較好進喉嚨。”

“歪理!”潘中民反對地說。

“我是體貼媽媽!”

“你——”潘中民也知道自己怎麼都說不贏自己的女兒,只有甘心的挾着已漸冷的菜。

衆人笑出聲,氣氛到此真正放鬆。

沈烈和潘憶敏很有默契的相視一笑,沈烈此時真正的相信天下沒有潘憶敏辦不到的事,只要她有心,她可以打敗每一個她想打敗的人,她不需要拿婚姻當護身符,看來她是真的想結婚。

和他。

爲什麼?

◇ ◇ ◇

在潘憶敏送沈烈到他的車子前時,他問出了他心中的疑問。

“爲什麼嫁你?”她重複他的問題。

“什麼鬼洛杉磯!你明知道沒有人能勉強你做你不想做的事,你爲什麼要嫁我?”他的雙手插在西裝褲的袋裏,斜倚着他的車問。

“我不想再念書,不想再讓我父母爲我操心,既然你有意接下他們的擔子,而我想想結婚又不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女大當嫁’嘛!所以我就結結看。”

“你還是抱着遊戲的心情。”

“誰說的?”

“我說的!”

她看了他片刻。“我不是抱着遊戲的心情,就算婚姻是一場遊戲,也要兩個人才玩得起來,你又是什麼心情?你爲什麼要陪我玩‘遊戲’呢?”

她問住他了。

沈烈少有被考倒的時候,他怔怔的說不出話來,事實上是他自己先挑起結婚這件事的,潘憶敏只不過是打蛇隨棍上,他沒理由怪她。

“好!你有理。”他服輸。

“反正人家不是說婚姻是賭博嗎?你的本錢比我雄厚,我都不怕輸,你還怕什麼?!”

“潘憶敏!真的不能小看你!”

“所以年齡和智慧不一定成正比。”

面對她挖苦的話,沈烈笑彎了腰,她不只是有幽默感,而且把罵人變成了一種藝術,他真的沒有下錯決定,他等不及和她一起生活的日子了。

“對了!沈烈!下次再也別對我說謊話。”

“你是指我不是主管,而是大老闆這回事?”

“我不在乎你是什麼,只要別欺騙我!”她一哼。“我又不等着分你的遺產,我也不準備過什麼少奶奶的生活、當女皇,生活可以維持一定水平就好,錢多不見得就快樂。”

“我道歉!”

“你記牢了?!”她象在對一個幼稚園的小孩說。

“記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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