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拒絕,家裏電話卻突然響了。
「你等我一下,我等會回你電,呃,我發簡訊給你,先這樣,拜拜。」
掛了手機,迅速拿起家裏電話,
今天下午怎麼搞的,平常十五天電話都不見得會響一次,今天不到十五分鐘,就連響三次。
「這裏是××警察局,請問是方晚靜的家人嗎?」
警警警警警警警警察局?
「方晚靜被控偷竊,請你過來一趟。」
急匆匆趕去警察局,姊姊坐在警察局的板凳上,紅着眼眶一臉委屈。
問清事情後,原來她今天在百貨公司站珠寶專櫃,一個男客停下來賞鑽,點了一些項鍊戒指要她拿出來看,總共刷了七百多萬的首飾後離開,不到五分鐘,櫃員旋即發現少了一個藍寶戒指。
由於方晚靜是臨時僱員,今天第一天上班就出現這種紕漏,櫃長於是以偷竊報警處理。
好消息是,由於還沒正式報案,只要認賠了事,就不用喫官司,當然也不會留下紀錄。
壞消息是,那個戒指價值二十萬。
方晨曦只覺得一陣頭暈。大後天才發薪水,她現在全身上下只剩下六百塊,哪來的二十萬?
姑姑是不用指望的了。
當初要她們做家務代替養育費的人,纔不可能無緣無故借她們二十萬,她們也沒有什麼有錢人家的朋友。
可是拿不出錢,晚靜就會被扣押在警察局,就算最後幸運可以易科罰金,她們也沒那個金可以給罰。
吼,那個豬頭爲什麼會偷晚靜的藍寶?可惡耶,七百多萬的東西都刷了居然貪那二十萬!誰啦,來借她二十萬,她願意休學賺錢用信用卡的利息還他……啊,有了,二十萬……
*
中正機場下午開始就已經聚集了聞風而來的媒體——所有的娛樂記者都在同一時間收到了簡訊通知,爆出緋聞的鋼琴才子將在今天搭乘九點的飛機前往紐約避風頭。
既然韓抑剛要避風頭,身爲媒體人,當然不能這麼簡單的就放過他,收到消息後,幾乎是第一時間,人人抵達,不要說是報社以及有線電視的娛樂線記者,就連罕見的三臺記者都出現了,SNG車在規定的位置排排站好,足見這個緋聞真的非常有觀察性。
第二航廈大廳中,記者們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生怕一個不小心就錯失良機悔恨終身。
驀然,傳出一個聲音,「啊,韓抑剛來了。」
隨着手指的方向,所有的人都清楚看到韓抑剛跟一個少女相偕走了進來。
男主角戴了墨鏡小遮了一下,少女則戴了大大的口罩,只露出一雙圓圓的眼睛。那雙眼睛對媒體來說雖然陌生,不過就纖瘦的身形,以及剛好過耳一點的短髮來判斷,是那個二十八號沒錯。
同行的還有看起來是工作人員的一男一女,年紀大約都二十五、六左右。
就像蝗蟲看到玉米似的,所有的人都朝他進來的那扇門移動。
剛開始都是問些新專輯什麼時候發行,音樂錄影帶拍攝是否順利之類的問題,後來可能有一家的記者沒耐性,丟出了「請問這位小姐就是雜誌上的二十八號?」這個炸彈,瞬間,原本騷亂無比的人團安靜了下來。
所有的人都在等待他的回答。
韓抑剛摘下墨鏡,微笑,「是的。」
「那第一位小姐呢?」
「是這位。」他側了側身,介紹同時進入大廳的兩個工作人員之一,「她叫林惠宜,是新世紀音樂的員工,也是我經紀人的女朋友,兩人預備明年結婚,請大家不要開她的玩笑。」
大家看了看。沒錯,那個叫做林惠宜的工作人員,的確是第一天進入韓抑剛住家的女性。
只是員工進出星星的住處,似乎還是不太尋常。
「可以請問一下爲什麼她會進出你的住處嗎?」
「我養的臘腸住院了,由於我沒時間,所以請她幫我接狗出院。」韓抑剛不疾不徐的回答,「我想照片上可以看到她提着一個籃子,小狗就睡在裏面,去年寵物雜誌來我家拍攝照片時,這個籃子曾經入鏡,照片也有刊出,有興趣的話各位可以翻一下雜誌佐證。」
娛樂線的記者都知道他有養狗,也知道其中一隻非常黏人,如果因爲這樣請工作人員幫忙接小狗回家,其實也不算太牽強。
「那麼二十八號的小姐……」
「是我的助理。」韓抑剛將少女稍稍往前推了推,露出角度剛好的微笑,「因爲部分媒體喜歡看圖說故事的緣故,今年,我多了一些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趁這個機會,我想告訴大家,我的來往一向很單純,這個小助理只是替我拿衣服過來,會在我住處洗澡是因當天外面有下雨,她沒帶傘,我覺得讓她溼着回去不太好,所以讓她洗一下頭髮,順便換乾淨衣服。」
他頓了頓,又說:「我想照片中也可以看到她更衣後穿的是運動服,那是我妹妹去年來臺灣時穿過的,曾經有家媒體拍到妹妹穿那件運動衣進出鑽石大廈,以爲那是我同居女友,還做了一下文章,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對一下照片上的衣服跟褲子,我想答案應該就很明顯了,如果我們之間真的有親密關係,房子裏多少會有她的衣服,不需要穿到妹妹的運動衣。」
臉不紅氣不喘的說着,韓抑剛在內心佩服自己的氣定神閒。
其實當時進出的真的是半同居的女友,只是沒拍到臉,正巧抑梅回臺,一樣留着黑色長直髮,一樣修長纖細的背影,事情後來以報社道歉收場。
不只那次,現在也是。
只能說他很受到大神的眷顧,不然怎麼會滿滿兩大包的衣服,他就正好挑中那一套上過報紙的運動服。
「可以請問一下這位小姐爲什麼戴着口罩嗎?」
「因爲她只是一個普通人,普通人突然變成周刊封面人物,我想內心多少有點不安。」韓抑剛正色道,「我的小助理不到晚上十一點就已經離開了,公司已經跟管委會要了錄影帶拷貝,晚一點會發給各位媒體,最近的捷運站應該也有拍到她入站的樣子。
我並不知道被拍,所以也沒必要在一開始造假,由於這個助理一直以來就替我打理很多瑣碎的小事情,我也覺得沒有必要因爲一兩張不實的照片辭退她,讓自己陷入不便。」
最後,他對着鏡頭一笑,「我很坦蕩,不想隨之起舞。」
*
飛機到了穩定高度後,方晨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個大到把她半張臉都遮住的口罩拉下來,大口呼吸。
原本以爲會一路急行過關,沒想到韓抑剛居然停在中間接受訪問,她就被卡在他跟那個趙明威中間,兩邊都是超過一百八的人,讓她頓時有了一種在夾縫中求生存的痛苦感,然後又因爲一路上還是多少有人認出韓抑剛,不能露臉的她就這樣包着五官上飛機,整路悶。
想到自己幾乎等於賣身給新世紀音樂,感覺又是一個微妙。
不過那個叫趙明威的也算是好人,接到電話後不到一小時就趕到警察局,用即期支票贖出晚靜。
當然晚靜在知道事情後一直覺得自己害了她,尤其是在知道她要陪同出國後,更是整個人大驚。
但相對於晚靜的不放心,她自己倒是放心得很,原因在於她完全瞭解韓抑剛有多愛面子,多麼的不能容忍緋聞跟醜聞危及自己的憂鬱王子形象。
因爲他的注重形象,所以她絕對安全。
嗯!
只是方晨曦當時沒想到,凡事皆有意外。
而她十七歲夏天的最大意外不是成爲新世紀音樂史上最昂貴的工讀生,也不是爲了贖回方晚靜而進警察局,而是——她戀愛了。
她愛上了一個自戀狂,骯髒鬼,喔,還有,每晚三次的大色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