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低垂,熱鬧的市街也逐漸安靜下來,然而在人聲鼎沸的夜店真,一天的節目纔剛要開始。
夏笙坐在酒吧的吧檯旁,緊張不安地等着老闆說話。這次她並不是來喝酒,而是來應徵服務生。
離家出走已經五天,她隨便找了家小旅館住宿,設備很差,但是她不在乎,反正她整天都在外面走動,只是回去睡個覺而已。
爲了證明自己不是沒用的廢物,她決定要離開夏家,找個工作來養活自己。
幾天下來,她已經知道獨立生活是多麼不容易的事,翻遍報紙上的徵人啓事,
幾乎找不到適合她的工作,她走遍每家徵人的公司,得到的永遠是敷衍的回答,不用想也知道是沒望。
白天找不到工作,她只好晚上繼續找,即便酒吧服務生不算什麼好工作,她也要試一試。
這家酒吧比藍月小很多,老闆自己還兼酒保,忙得不亦樂乎,好不容易纔稍微空閒下來跟她面談。他簡單地問了她的家庭、專長、有沒有經驗之類,並要她練習端盤子,看她手腳還算利落,對薪水要求也不高,顯得相當滿意。
成功了!夏笙忍不住在心裏歡呼。
“嗯,那我想你就明天來……”
“老闆,我勸你考慮清楚。”吧檯的另一端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竟然又是佟帆。
夏笙喫了一驚,“你在這裏幹什麼?”
“幹什麼?酒保也有休假呀。”佟帆慢條斯理地抽了一口煙,對老闆說:“老闆,這傢伙是個大白癡,完全不會看人臉色,前幾天纔在我們店裏惹事,搞得雞犬不寧,你確定你要用他嗎?”
老闆開始猶豫了,開店當然最怕有人惹事,要是用到一個有眼無珠的服務生,豈不是自討苦喫?
夏笙急着辯解,“那是因爲……”
佟帆又繼續說;“還有啊,我們老闆對他很不爽,放話說下次再看到就要海扁他,你應該不希望讓我們老闆在你店裏找到他吧?”
老闆當機立斷地做出決定,“對不起,夏先生,還是請你去別的地方找工作吧。”
“我……”
夏笙又氣又急,而佟帆則朝她吐了一口菸圈,一臉諷意,“大少爺,外面很危險,不是玩遊戲的地方,趕快回家吧!”
她狠狠地瞪了她哥哥一眼,無奈地走了出去。
真是氣死人,眼看就要找到工作了……
滿心苦悶地繼續找,忽然去路被幾個人擋住。“小白臉,你還敢出現在這裏啊?上次沒被修理到,學不乖是不是?”
她一怔,隨即記起這些人正是藍月的打手。來不及細想,她轉身飛快地逃跑,那羣幫派份子也在她身後緊追不捨,她雖然跑得不算慢,但一個女孩子終究體力有限,很快就有些支持不住。
她心中着急,沒注意腳下,在跑進一條巷子的時候,不小心腳重重一扭,跌倒在地,掙扎着想站起來再跑,偏偏腳踝疼痛不已,怎麼也爬不起來,而那羣惡煞很快就圍了上來,滿臉獰笑。
“喂,小子,有本事再跑啊!居然害我們幾個這麼累,非好好教訓你不可!”
“嘿!你們幾個!”忽然後面傳來熟悉的喊聲,“要打衝着我來,別欺負弱小!”
衆人回頭,只見黎振南大踏步向他們走來。
“振南……”看到心上人出現,夏笙眼眶中頓時蓄滿淚水。才幾天沒見,她卻覺得好像已經分別好久一樣。
氣要我們衝着你來是不是?好啊,當然好!”
衆流氓掄起拳頭,毫不留情地朝他身上招呼下去,嚇得夏笙幾乎不敢看。然而,一番纏鬥後,站着的人仍然是黎振南,他頭髮散亂,眼中噴火,額上青筋直冒,脣邊還滲着血跡,看起來幾乎像個狂人。
很顯然地,他氣瘋了。
“你們是要快點滾,還是要我再補幾拳?”
幾個流氓聽了這話,連忙連滾帶爬站起來離開,不過黎振南出手很重,有些人甚至連路都走不穩。
他回頭瞪着夏笙,看到他氣得整張臉變成青色,她忍不住有些害怕。
“振南……”
黎振南低頭瞪着她,胸口起伏非常激烈。“你要是……”深呼吸幾口才有辦法出聲,“你要是再敢給我一個人亂跑……”他實在太生氣,後面的話又講不出來。
她低頭懺悔,“對不起,我只是……”
“只是什麼?”
“一想到你這麼討厭我,就沒有勇氣回去……”
“我幾時說過我……”他已經懶得再跟她辯,一把將她擁入懷中,深深地吻上她的脣。
夏笙先是一呆,隨即閉上眼睛,沉醉在他的吻中。
他發現自己全身發抖,想到五天以來四處尋找她的煎熬,想到差一點就失去她……他緊緊地擁住她,下定決心死也不放手。
等到兩人終於分開,他仍然將手貼在她臉頰上,感覺到她的溫度,這才確定自己不是在做夢,他真的找到她了。
夏笙將額頭靠在他額上,想開口,但他卻把手指貼在她脣上。“什麼都不用說。”
兩人就這樣靜靜地靠着,雖然都沒出聲,但在這一刻,從彼此的呼吸和心跳聲之中,一切的心情都表露無還。
他終於明白了,他們之間,並不只是夏笙單方面依賴他而已,雖然常常被拖累,雖然常常得幫她收爛攤子,但他就是一點都不覺得討厭。
他喜歡被她依賴的感覺,喜歡她眼中百分之百的信賴和感謝,喜歡她的笑聲,喜歡她種種希奇古怪的白癡舉動,喜歡跟她分享人生的喜怒哀樂。
只要有她在,他就覺得特別安心,所有的壓力都煙消雲散。
他需要夏笙,一分一秒都少不了她,短短几天的分別,讓他清清楚楚地體會到這點。
夏笙對他而言,是非常特別、非常重要的人,他絕對不能失去她。
他想一直守護着她,爲她勞心傷神也無怨無悔,還想一直陪在她身邊,獨佔她的笑容,他要一天二十四小時一直盯着她看,欣賞她精緻的側面,看着她柔軟的頭髮垂在額前……
天啊,他真的好愛好愛她。
過了幾分鐘他們才分開。夏笙輕聲說:“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他輕輕搖頭,“算了,以後別再這樣了。好了,回家吧。”
她可憐兮兮地說:“我站不起來了。”
黎振南拿她沒辦法,只好背起她,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路上都看不到計程車,他知道自己應該打電話回家叫人來接他們,但私心裏卻想揹着她多走一會兒。
她低聲問:“我媽媽一定很着急吧?”
“是啊,她一面到處派人找你,一面還得忙着封鎖你失蹤的消息,免得給總裁聽到。”
“我好像真的是一點用也沒有耶,又闖禍了。”
“不要再說了,你能在那種鬼環境下活那麼久已經很厲害了。”
她非常高興,“真的嗎?你真的這麼想?”
他苦笑一聲,“是,是真的。”深吸一口氣,“再告訴你一件事,我不去哈佛了。”
“咦?真的?”她喜出望外,“爲什麼呢?”
“因爲我不希望我的白目女朋友被人拐走啊。”
“白目女朋友是指……”
他實在很想往她頭上敲下去,“除了鼎鼎大名的夏笙少爺,還有誰擔當得起這稱呼?”
“哦。”她滿臉通紅,雖然被損了;但卻覺得無比甜蜜。“好吧。”
他笑了笑,再宣佈他的另一項決定。“律師考試再半個月就發榜了,我想我應該沒有問題,等我當上律師找到工作,就帶你離開夏家,我們兩個自己生活,不用靠夏家的財產。”
“離開?”她怔了一下。跟他長相廝守確實是她夢寐以求的心願,但是要她離開從小長大的夏家?離開母親還有爺爺?雖然兩位親人都很兇,可她早就習慣他們了,從來沒有逃離的意思。
“你不高興?”她的沉默讓黎振南很不安。
“高興啊,可是,要是我走了,夏家怎麼辦?我的使命怎麼辦?”以後她就不能扮演寶馬王子了……
黎振南無奈地說明,“夏笙,我知道你覺得這樣過日子很好玩,但這是不正常的,不能再這樣下去了,這個世界不需要寶馬王子,你只要做你自己,做我的妻子就好。”
聽到“妻子”,夏笙頓時滿臉通紅,之前的迷惘也煙消雲散。是啊,能跟振南在一起,就是她最大的幸福,其它的根本不重要。
他怕她還沒想通,又補了一句,“而且,你不覺得私奔也很酷嗎?就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樣,以後你再也不必做這種女扮男裝的蠢事了。”
“沒錯沒錯!真是太帥了!”她現在完全陷入私奔的美好想象裏,然而又想起一件事。“可是振南,我覺得我穿男裝很帥耶!”
“……”
*
可是律師考試還沒發榜,另一件大事就爆發了。
一家小報刊出一則新聞,標題爲——樹人集團接班人竟是同志?
並配上夏笙和黎振南在小巷裏熱吻的照片,第二天,這則新聞成了各大報的頭條。
可想而知,這則新聞在夏黎兩家之間投下了一記震撼彈。
黎振南待在自己房間裏,等着父親從公司回來,現在他被禁止跟夏笙見面或通電話,不管怎麼抗議都沒用。
待父親回來後,母親才叫他下樓。一下樓,他就看見父親跟柳阿姨一起坐在客廳裏,兩人都臉色鐵青,氣氛非常凝重。
等黎振南坐下,柳菁菁便直接開口。“我們今天去見過老頭子,我跟他說你和夏笙只是一時好奇,學人家玩同性戀遊戲,不是認真的。”
黎振南反駁,“我們是認真……”
“別插嘴。”他父親阻止他。
她繼續說:“明天你要去見老頭子,告訴他同樣的話,然後從此你不能再見夏笙。”
他立刻發難,“我跟夏笙是真心的,你沒有權利拆散我們!”
柳菁菁冷笑,“真心的?如果你對夏笙是真心的,還會這樣害她嗎?做出這種事,你是想害她穿幫,害她被趕出夏家嗎?我一直以爲你是最關心夏笙的人,沒想到你比佟靖還狠!”
“我又不知道那裏有狗仔隊!”
“現在說什麼都沒用了,請你離我女兒,不,我兒子遠一點。”
“很抱歉,你沒資格命令我。”黎振南冷冷地說:“等我考上律師,我就要帶夏笙離開,誰管你答不答應!”
“振南……”黎正耀搖頭。他這個兒子平時冷靜穩重,一旦衝動起來卻是誰也壓不住。
“你要夏笙放棄幾千億的財產,去當一個小律師的老婆?”她不禁失笑,“學長,你兒子是不是沒睡醒?”
“小律師的老婆總比不男不女的怪胎好!你以爲你能騙多久?難道你想毀掉自己女兒的一生嗎?”
“這個不勞你操心。你再接近夏笙,我就讓你在律師界裏待不下去,等着瞧吧。”撂下狠話後,她頭也不回地走了。
“爸!”黎振南忍無可忍,對父親抗議,“你不能再幫她了!她根本不關心夏笙,只是把她當成奪權的工具!”
黎正耀瞪他,“不要胡說八道,柳阿姨如何教養女兒,不是我們能插手的事。”
“可是……”
他打斷兒子的話,“振南,如果夏笙的祕密被揭穿,不只她們母女要遭殃,連你爸爸也會被牽連,你知道嗎?”
他立時啞口無言。
“是爸爸不好,不該把你拖下水。不過我還真的沒想到你跟夏笙會發展成這樣,她是個好女孩,但你們是不可能的,早點放棄吧。”
黎振南咬緊牙關,氣得全身發抖。他從小到大爲夏笙付出那麼多心力,居然只換來一句“早點放棄”?
“好了,趕快把這事結束,定下心來準備準備,哈佛快開學了。”
兩個星期後,黎振南坐上了前往美國的飛機。
坐在靠窗的座位,從窗口看着底下有如棋盤的房屋和道路越縮越小,他嘴裏喃喃說着一句話——
“等我,我一定會回來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