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九點,雷日赫準時來接宋採茵,不過雙方像是有默契似的,都沒有提起昨天下午那個Goobyekiss,兩人開心的玩樂。
儘管拉斯維加斯是個不夜城,但在白天還是有許多地方可以玩,主題飯店林立,而且因爲這裏的店幾乎都是二十四小時營業,有些地方宋採茵以往就去過了,可是一起玩的對象不同,心情也就不一樣。
“會不會累,要不要找地方休息一下?”
在他們從知名的“百樂宮”欣賞完表演走出來時已經是傍晚了,雷日赫問着玩了一整天的人,擔心她累了。
“不會……啊!”宋採茵話還沒有說完,突然被後方走出來的人羣給推擠了下,眼看就要被擠到旁邊去,雷日赫及時握住她的小手,將她拉回到自己的身邊。
他沒有再放開那隻小手,而宋採茵也沒有想要收回的意思,兩人就這麼自然的大手牽着小手,一起逛街。
經過一家精品店時,她瞥見了擺放在櫥窗裏的一對銀製戒指,忽地拉住雷日赫的手。
他回頭,看見她望着櫥窗。“怎麼了?”
“大叔,你看這對戒指上面的圖案,是太陽耶,那不就是你的名字嗎?”大叔的名字裏有個日字。
“嗯,我買給你好嗎?”稍早逛街,她都拒絕他買東西送她。
“好。”她喜歡這個有大叔名字的戒指。
兩人走進店裏,店員幫他們量了手指的尺寸後,調了戒指的大小,然後請他們兩人戴戴看,一次就OK,果然非常的專業。
宋採茵小手靠向一旁的大手,“大叔,我們這樣看起來好像是戴情人戒……”什麼情人戒,發現自己亂說話,她紅着臉,慢慢的將小手放下。
宋採茵臉紅低頭的模樣,讓店員邊找錢給雷日赫邊笑說:“你的小女友看起來很可愛。”
“謝謝。”收了找回的錢,雷日赫笑笑地握住那戴着有他名字圖案戒指的小手,走出店裏。
看着仍然在害羞的人兒,他喜歡她昨天熱情自然的一面,沒有一絲的矯揉造作,但此刻這般羞怯的模樣,似乎讓他更加喜歡,特別是她因爲他而害羞臉紅,讓他的心有着一股莫名的躁動。
他摸了摸她的頭,“我們去喫點東西。”
“好。”
兩人走進一間餐廳,享用起美食,因爲喫着東西,宋採茵內心的尷尬漸漸淡去,然後和雷日赫聊起了臺灣美食,臺灣的小喫也很贊呢。
喫完晚餐,宋採茵說想要去參觀美式的牛仔酒吧,兩人來到一家有着西方牛仔風格的酒吧,這是她第一次來,因爲以前都不能進去,美國很多州都限制未滿二十一歲不能喝酒。
兩人選了個靠窗的位子,雷日赫沒有讓宋採茵坐對面,而是坐在他身旁的內側,一切都是爲了安全着想,因爲酒吧裏常發生醉客對女客人亂來的事。
宋採茵喝了口啤酒,問道:“大叔,那個……你有女朋友嗎?”一問完,她趕緊解釋,“我沒有什麼意思,只是想若你有女朋友,看到你戴新的戒指,會不會生氣。”大叔說過他還沒有結婚,不過沒有說有沒有女朋友。
雷日赫笑了。“我沒有女朋友。”
“真的嗎?”她覺得自己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
“真的。”
“可是爲什麼大叔你會沒有女朋友呢?你明明就長得很帥呀,”宋採茵看着身旁的雷日赫,開始一一細數,“眉毛粗黑有型,眼睛深邃好看,還有鼻子高又挺,嘴巴看起來也很性感……”愈仔細看大叔,就愈覺得大叔長得真的很好看!發現那張英俊的臉也正看着她,驀地,她的心卜通卜通狂跳着。
在宋採茵又害羞的想低頭時,一雙大手捧住了她的臉,迎面給了她一個吻。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雖然大叔突然吻她,讓她嚇一跳,但驚訝被隨之而來的心跳加快給覆蓋了過去,她閉上眼睛,沉醉在他的吻裏,其實剛剛看着他的脣,她也很想吻他,然而此刻碰到了他的舌,叫她緊張不已。
感覺那握着他手臂的小手微微顫抖着,知道她在緊張,他放慢了動作,十分溫柔的吻着她……
忽地,有人在他們桌子旁邊彈着吉他唱歌,讓忘情熱吻的兩人回了神,發現酒吧裏的人幾乎都看向他們,宋採茵小臉一紅,連忙將臉直接埋進雷日赫懷裏。
雷日赫抱着羞怯的人兒,看慣了這種場面的他,臉上沒有一絲尷尬或者怒氣,反而笑了,因爲他知道這只是大家熱情的表現。
不過心疼宋採茵的不習慣,他拿出錢放在桌上,摟着那個緊緊依偎在他懷裏的小女人離開,在他們走出酒吧時,還聽見身後大家傳來的鼓掌聲。
直到兩人走出酒吧,宋採茵還依戀般地緊緊摟抱着雷日赫,他安撫地低頭親了下她的髮梢,“沒事了。”
他沒事可是她有事啊,她知道自己的臉現在一定很紅,沒想到自己居然會和大叔在酒吧裏熱吻,想起剛剛的激情,她的心仍舊跳得很快。
以爲她被美國人的熱情給嚇到了,雷日赫將她緊緊抱在懷裏。“好了,沒事了,大家只不過跟你開個玩笑而已,不用在意。”
他溫柔的語氣讓宋採茵內心的緊張減去不少,而且她突然發現,這樣和大叔緊緊相偎在一起,感覺很好,讓她很想就這樣和他一直擁抱下去,然後她的眼睛瞄到前方一個小教堂,外頭的霓虹燈閃着二十四小時幾個字。
她知道在拉斯維加斯有很多教堂都是全天開放幫人證婚,她看見有對新人從小教堂裏走了出來,兩個人臉上都堆着幸福笑容,看得宋採茵羨慕不已,她想起了自己爲什麼來拉斯維加斯,就是因爲父親爲她訂下婚事。
要跟大叔說她爲什麼跑來美國嗎?宋採茵想了下,決定不說,免得讓大叔以爲她已經有未婚夫,她不想破壞和大叔相處如此融洽的感覺。
雷日赫也發現懷裏的人兒正看着前方的小教堂,他不知道她在想什麼,不過如果此刻她說想嫁給他,那麼他一定會二話不說帶着她進教堂,因爲他不會給她反悔說不的機會。
爲何他會有如此衝動的想法?據說來拉斯維加斯的情侶們,很容易因爲這兒的燈光美氣氛佳而衝動的結婚,但他在這兒已經住了十年,再怎麼美麗絢爛的霓虹燈,在他看來跟一般燈泡沒兩樣,至於氣氛,他不覺得有着罪惡城市之稱的賭城會有什麼浪漫氣氛。
那他的衝動從何而來?
來自於內心的渴望。
他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如此的自然親密,肯定沒有人相信他們不過認識三天而已,但他卻感覺像認識她許久,深深的爲她着迷、心動,也許早在機場見到她的第一眼,她的清純可愛就已經迷惑住他了。
他不是十幾歲的少年,很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她是他這輩子唯一想要的女人,從他丟下一堆公事跑來當她的導遊,他就知道這小女人讓自己爲她瘋狂。
感覺懷裏的人微微抖了下,他關心問道:“怎麼了,會冷嗎?”
“不冷。”宋採茵視線仍看着小教堂,她剛剛只是想到萬一父親不肯取消婚事,她該怎麼辦?逃婚嗎?可是她真的有辦法做出讓父母親傷心的事嗎?她仰起臉看着雷日赫,如果結婚的對象是大叔就好了,她會開心的點頭。
小小的臉蛋仰望他的模樣十分可愛,讓雷日赫忍不住低頭親了下那紅潤柔軟的小嘴。
那是一個讓人感到非常溫柔的輕吻,宋採茵有些迷戀地說道:“再一次。”
捧着那張俏麗小臉,他再次親吻下令的可愛女王,有了剛剛在酒吧裏的“練習”,這一次四片脣一貼上,幾乎就直接熱情舌吻,脣舌交纏,兩人站在街角的一隅,吻得渾然忘我。
雷日赫反覆吮吻着那軟嫩的小舌,大手將她摟得更親密,更放肆的加深兩人的吻……
直到聽見懷裏的人兒呼吸急促,他才捨不得的放開了她的脣,但仍將她緊緊摟在懷裏。
而終於可以順暢呼吸的宋採茵,頂着一張嬌羞臉蛋偎在那寬大又讓人感到溫暖的懷裏,臉紅心跳不已。
她不知道一對情侶通常要認識多久纔會牽手擁抱,纔會熱吻,而她和大叔別說才認識三天,甚至連情人關係都不是,但她喜歡大叔握住她小手的感覺,喜歡他的溫柔擁抱,也喜歡他的吻,她真的好喜歡他,第一次這麼樣的喜歡一個人,被他這麼抱着,讓她覺得好幸福。
內心情意一動,宋採茵雙手回抱着他。“大叔,我喜歡你,好想好想就這樣被你一直抱着。”
知道她和自己有着同樣的想法,幾乎就在她一告白完之後,他便向她求婚。“那你願意嫁給我嗎?”
雖然他們才認識三天,也只知道她是臺灣人,目前還是個學生,但那又有什麼關係,他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好好認識她。
對於他的求婚,宋採茵怔愣地眼睛睜得大大的。
還是嚇到她了,雷日赫苦笑了下,隨即溫柔的牽起她戴着銀戒的手,低頭親了下那上面象徵他的太陽圖案,感性的聲音裏有着濃濃愛意。“我也愛你,也想以後可以一直一直抱着你,所以,你願意嫁給我嗎?我願用我的性命做擔保,我會愛你疼你一輩子。”
宋採茵看着手上的戒指,剛剛她是嚇了一跳,現在則是驚喜,因爲大叔說愛她,小臉難掩歡欣的偷笑着,而且一想到嫁給大叔之後,他會天天這樣抱着她,她再沒有猶豫的點頭答應。“我願意。”
一如雷日赫剛剛所想的,在宋採茵答應之後,他立刻帶着她走向前方的小教堂,因爲他不會給她反悔的機會。
十分鐘後,他們成爲美國合法夫妻,宋採茵快樂的接受老公的吻。
不過她的快樂在半個小時後,像是太陽突然被大片烏雲遮蓋住了,因爲她的新婚夫婿開車把她送回表姊的住處,然後跟她說今天玩了一整天應該累了,好好休息,明天早上九點再來接她。
雷日赫親了下她的臉。“晚安。”儘管他們已經是夫妻了,但他並不馬上要她成爲名副其實的雷太太,說穿了,其實是擔心年紀還小的她,會不會過幾天就後悔結婚了,而他不想傷害她,雖然他是那麼的渴望她。
宋採茵從車窗看着表姊的公寓大樓,她不敢相信大叔居然把她送回來這裏,還說他明天九點再來接她出去玩,那他們剛剛的結婚是什麼,玩家家酒嗎?她知道他把她當成小孩子了,不然不會這麼做。
可是要她自己開口叫大叔帶她回他家,好像又顯得她的行爲太開放了,生着悶氣的她開口說道:“大叔,我想把戒指還給你。”
雷日赫一震,她這麼快就後悔嫁給他了?“你……後悔了?”他發現自己居然在緊張,還沒有真正擁有她,就要失去她了?
“是啊,我後悔了。”宋採茵低頭看着自己無名指上的戒指,右手輕輕摸着,說要還給他,可是卻完全沒有任何要拔下來的動作。“人家夫妻一結婚之後,不是應該住在一起嗎?你卻把我送回家,既然你認爲我是個小孩子,剛剛的結婚不算數,那我乾脆把戒指還給你好了。”
宋採茵話一說完,一張小臉隨即被勾抬起來,在她還來不及有所反應時,她的新婚丈夫便一口“咬”上她,那的確像是咬,因爲他吻她吻得好用力,感覺氧氣都被他給吸走了,害她差點喘不過氣來。
雷日赫重重的吻着宋採茵,她到底知不知道剛剛他得花多大的氣力,才控制住自己體內那股強烈慾望,將她送回來這裏,結果,她卻像是棄婦般抱怨他不願盡做丈夫的責任,這丫頭真的非常愛誘惑他。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知道大叔是爲了她着想,可是她又不是小孩子,他就那麼怕她會後悔嗎?“大叔,我不是十一歲,而是二十一歲了,我知道結婚是怎麼一回事,我是因爲真的想和大叔在一起才嫁給你,絕對不會後悔。”宋採茵堅定的說着,雖然她纔剛初嘗愛情的滋味,可是她就是有種強烈的感覺,想要永遠和他在一起。
看着那堅定的神情,雷日赫親了下她的額頭。“對不起,我向你道歉。”看來除了親吻、告白外,他又輸了她一次,如此坦白的說出自己的感覺。“我們回我家,不,回我們的家。”
“好。”宋採茵嬌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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