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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惡女的巴黎戀人》 / 有容 / 第3章 / 共20章

亞薩斯走進了這家在曼哈頓算有名的餐廳,雖然已經儘量趕時間,可因爲車子在半路出了點問題,還是遲到了。他已先打過電話給對方,說自己會晚到個十分鐘左右。

他要碰面的人是美國心臟權威—布爾森博士。她是父親的救命恩人,一年前如果不是她爲父親執刀,那成功率僅百分之三十五的手術不會這麼順利。

他這回到美國考察,父親一再叮嚀他,一定要親自答謝。

一進到餐廳,亞薩斯很快的找到個兒嬌小,六十出頭歲的布爾森。當他發現在座的不只有布爾森時怔了一下,還有個金髮美人。

粉紅色玫瑰?亞薩斯想起父親一再交代的事……那老頭,不會跟他玩什麼把戲吧?

他走了過去。“不好意思,我遲到了。”

“沒關係沒關係,我們也剛到不久而已。我介紹一下,這是我的得意門生,蘭.布萊德。布萊德,這位就是我提過的亞薩斯.戴樂。”

“你好。”亞薩斯伸出手握上布萊德的手,暫置桌上的玫瑰被她順勢拿過去。

“這是我最喜歡的粉紅色玫瑰呢,是送我的嗎?”

亞薩斯看了眼布爾森,見她有趣的揚揚眉,頓時明白了—這是一場變相的相親宴,他又着了老頭子的道了。

粉紅色玫瑰?喜歡這花的果然是另有其人。

他一笑,沒多說什麼。他不太會應付這種狀況,能做到的就是不對女方失禮。

布爾森約莫半個小時後就藉故離開了,只剩蘭和亞薩斯。

“戴樂先生看到我似乎有點訝異?”男方不說話,由她先開口也無妨。

他直言不諱。“我以爲只有布爾森博士。”

“你覺得被人擺了一道吧?”

“我還好,但如果你也有同樣的感覺,那對你是比較失禮。”他淡淡的開口,算是給她臺階下了。

“不是這樣的,其實……搭博士的『順風車』是我的提議。”她坦率熱情的看着他。“今天並不是我們第一次見面,只是,之前你可能沒注意到我。”

看他的表情,她有點泄氣。他果然對她沒印象,虧她還是校花呢!“去年您父親動手術住院時,我們曾見過一次面。那時我跟着布爾森老師實習。”

亞薩斯的俊美是少見的,因爲第一眼印象極好,她總是努力的想引起他注意。不過後來一方面亞薩斯很忙,手術順利知道父親無大礙後就少來醫院,一方面是她在心臟科的實習課程也差不多結束了……她對他的好感也只能這樣不了了之。

“……”他是真的沒注意到。

亞薩斯曾被朋友說奇怪,因爲比起想引起他注意的人,他卻往往只注意自己想注意的。

比如說,他喜歡的女孩往往不是團體中最亮眼、最引人注目的美女,而是他想親近、思的女子。

他果然沒注意到他!蘭似是猜想得到,但也很失望。“可能是之前太低調了,引不起你注意,所以今天我乾脆高調一點,主動舉手報名搭老師的順風車。”方纔布爾森說她是她的得意門生只是客氣話,因爲後來她選擇了精神科,而非心臟科。

亞薩斯一笑。這女孩倒有趣,很坦率。可他也清楚,這樣的女人當她朋友時是好事,若成爲女友,反倒會很有壓力,太主動、太敢勇於爲自己爭取的女人很恐怖!他現在只想早早結束這飯局。

他也不能花錢消災的請喫飯,也就是你喫飯,多少算我的,可恕不奉陪。那樣做的話他老爸一定打國際電話罵到他得再補請一次,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亞薩斯斯文有禮,說起話來絕不失禮,可憑着女人直覺,蘭感到他對自己並不感興趣,這更燃起了她的興趣和好勝心,她主動找話題和他聊。“你的英文發音很棒,我聽說你會法、英、日三國語言?”

“有興趣的東西學得快。”

她將話題帶到自己身上,“我最近在學中文,感覺很難呢!”

“中文?”

她敏銳的察覺到一提到中文亞薩斯有禮到近乎冷漠的表情像是柔了些,她繼續說:“是啊,我第一句學會的中文是‘笨蛋’,我那個臺灣來的同系同學騙我說笨蛋是讚美人家的意思,結果我到華人街喫飯,現學現賣的對一個賣牛肉麪的老闆說:‘You,笨蛋!’差點被轟了出去。”

亞薩斯笑了。“這種情形我也遇過,我也有個……朋友三不五時用中文對我說:‘亞薩斯是笨蛋!’跟我解釋那是‘你是帥哥’的意思,我傻傻的接受了她的‘讚美’很多次,之後才知道那是罵人的話。”一小時前他才又接受了一次。

亞薩斯是笨蛋!

是因爲習慣了嗎?總覺得那句話由盛豐味口中說出不像在罵他,反而是一種親密、一種……撒嬌。

那丫頭還生氣嗎?晚飯喫了沒有?想起她稍早時候的任性……現在的女孩心裏在想什麼還真難捉摸。

“亞薩斯,你的中文好嗎?”

“不好。可是人家在罵我,看錶情大概也能猜出幾分吧?語言不就是這樣,比起那些日常用語,髒話一定先學會。你可能不懂日文,可以聽到‘巴格押洛’、‘巴嘎’,你不會忘了比中指;你可能不懂英文,可聽到Shit,一定不會忘了回他Fuck。”

“哈哈哈,你真幽默,看來我們兩個程度不好的人可以互相切磋。”

“學語言要找程度好的。”

又被“婉轉”的拒絕了嗎?這個貴公子對她真的一點感覺都沒有?但現在談放棄還太早,“亞薩斯沒有女友吧?”她請布爾森打聽過了,應該是沒有。

“沒有。”

“那……目前有沒有喜歡的異性?”

“沒有。”才理所當然地說出口,可下一刻一張鬼靈精怪的笑臉突然浮現在腦海,因爲太突然,亞薩斯也怔住了。

蘭一笑,“看來我的希望還是有的。”

他瞧了眼餐廳牆上的鐘……八點多了,如果這時候是跟那丫頭一起過“快樂的八點鐘”那該多好……他有點閃神。“……什麼?”

“亞薩斯,我是很認真的,請你以結婚爲前提和我交往。”

*

亞薩斯在曼哈頓區的公寓有四十坪大,四十坪的空間三房兩廳說大不大,可一入住就真的太大了。

明天才滿十八歲,盛豐味提前喝酒慶生。哈哈哈……酒要滿十八歲才能光明正大的喝,可她十六歲就偷喝過了,心裏障礙沒那麼大。

氣泡式的水果酒很像果汁汽水,她一個人邊看DVD邊喝掉了一瓶,不經意抬眼,瞥見牆上的鐘指着九點十二分。

九點十二了,錯過了“快樂的八點鐘”,她等了半年呢……

她有些迷濛的看着這平常時候只有一個人在走動的大空間,一個人一道影子做伴……原以爲今晚能不這麼寂寞的。

收拾一下客廳,她回到房間,看着她包背的東西,泰迪熊、一顆拳頭大的銅製彩金蘋果、一顆直徑十五公分的橘色玻璃大南瓜,上面爬了幾隻黑色玻璃蜥蜴……

這些全是她的“戰利品”。

她抱起全名亞薩斯的泰迪熊,這是她高中參加奧林匹克學術競賽時,亞薩斯承諾她只要得名,就送她想要的東西。

好像每一次都是她提出了想要的東西,然後他給了一個“任務”,完成後她才能得到獎賞。有沒有可能有那麼一天,她很想要一樣東西卻沒說出口,他卻把她想要的東西塞到她手中?

有時候她也會想,她向亞薩斯索討禮物時,雖也是自己經過一番努力纔得到,可他給得情願嗎?錢能買的也就算了,若是……錢買不到的呢?

每一次見面要給幾個擁抱、他人在美國的話要一個星期見一次面、如果是在紐約,要回這公寓過夜……

這些,他給得心甘情願嗎?

她呀她,像是亞薩斯大發慈悲撿回來的一條流浪狗,真的不能奢求太多,有得喫、有得睡,能開心的唸書就好了,其他的,自己要有所節制。她知道這道理,可是……可是……

是因爲從小她就沒能獲得許多愛吧?風流成性,愛人衆多的父親;以她爲籌碼,妄想加入豪門的母親……她總是要很卑微、很努力才能得到一些關注。因此當有一天有人願意關心她時,她不會知足,反倒無法自拔的想要得到更多,那是一種補償的心態,對以往的自己補償。

然而她忘了,亞薩斯沒義務對她作這樣的補償。她曾作過一個比喻,感覺上她像一個小販,上一個客人少算十塊,下一個就多算十塊,多卑鄙!

因爲怕失去,會想抓得更牢、更緊,原來自己在無形中變得這麼令人有壓力而討厭的傢伙了嗎?再這樣繼續下去,她會越來越不可愛,怎麼辦?

盛豐味倒回牀上長嘆了口氣,天花板上的燈頭很刺眼,她起身關掉,讓房內隱入夜色。

推開窗讓夜風吹入,在這樣沁人心脾的徐風中她還是忍不住嘆息。“亞薩斯今晚大概也不會回來了吧?”以前這麼說,當然是因爲他太忙,可能在另一個城市不克回到曼哈頓,而現在這麼說,她實在很難忘掉那個約會,還有那把“親自挑”的粉紅色玫瑰色……

“不回來過夜”這幾個字,怎麼想都很十八限。

停~不要想了,再想下去她都快瘋了!

由遠處向這頭探過來車子的遠光燈……是亞薩斯嗎?敞篷跑車?那就不是了。

車子在接近公寓前緩了下來,盛豐味注意到車上的兩個人,駕駛座上的是個金髮年輕女子,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是……亞薩斯?!她也注意到車後座那束美麗的粉紅色玫瑰。

原來……原來亞薩斯今晚約會的對象真的是個金髮美女。啊……他們下車了!盛豐味做賊心虛的將身子往一邊躲,就怕被他發現。

由於亞薩斯車子送修,蘭知道這件事後堅持送他回來。

亞薩斯先下了車,禮貌的跟女士道別。“謝謝你送我回來。”

這個男人什麼時候都是這麼優雅紳士,真捨不得約會就這樣結束了。蘭跟着下車。“真是個愉快的夜晚!”

“是啊。”

她嘆息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被拒絕了,我還是第一次被異性拒絕呢!”

“……”這種事他無從安慰起。

盛豐味此刻心跳得好快,這樣躲躲藏藏的像只蟑螂似的,不過……她房間是暗的,亞薩斯應該沒那麼好的眼力發現她吧!大着膽子,她向窗子又靠了過去,慢慢慢慢的移動角度,直到她看得到亞薩斯……

亞薩斯背對着她,她倒是將那金髮美女看得一清二楚。真是……好個尤物!可那又怎樣,她也是長得很不賴的!

沒發現樓上有人打翻醋桶,樓下的蘭離情依依的嘆息,“呵……不過,只要你身邊真命天女沒出現,我還是有機會的。”

亞薩斯伸出手,“很高興認識你。”

她沒有回握,出乎意料外,她大膽的勾住他的頸項,踮腳、送吻,一氣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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