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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上門提親娶嬌娘(2)

《懶女古代日常》 / 寄秋 / 第14章 / 共26章

她想說不行,但是……

“皇帝老兒何時會死?”

直白的問話讓華勝方背脊僵直,繼而苦笑,“太醫院說,皇上的腦子裏長了東西,取不得,他日夜疼痛難以自持,太醫們用藥控制,但效果不佳,而腦子裏的東西繼續變大,最多半年,那玩意兒一旦破裂就沒救了。”

“是腫瘤。”在現代也是棘手的病症,良性腫瘤也就罷了,若是惡性的便麻煩了,醫學再發達也不一定救得了。

“什麼腫瘤?”爲什麼她的話令人困惑?

寧知秋不解釋的擺擺手,水眸亮得出奇。“死得好呀!我們家要翻身了……”

帝王家的悲喜成就了生財大業。

“你又要幹什麼?”他警覺的眯起眼。

水眸很無邪的一眨,“大赦之後追求百姓安居樂業,朝廷總要給罪民一條活路,不能把我們逼死了。”

“所以?”他幾乎不願去想她要做什麼,準是利己的勾當,她無利不起早,專思旁門。

“我要圈地。”她仰起頭,聲腔軟綿。

“圈地?!”

都要被赦免了還圈什麼地?一旦詔令頒佈,流放村的材民十之八九會回到原籍地,重歸宗族,另尋出路,或仕或商的擺脫低人一等的罪民日子,重新開始往青雲路走去。

到時,已開墾的田地都要荒廢了,沒人想要種田,偌大的土地又要變荒田了,等着下一波被流放的人到來。

家避之不得的事寧知秋卻反其道而行,在人人都放棄的當頭圈地,難道寧家不遷回江南嗎?要在多有不便的蜀地落地生根,他鄉做故鄉地當個不怕曬的蜀人?

此舉令華勝衣訝然,也有些許不解,依她的聰明才智不可能做出於己有損的蠢事,那她到底有什麼打算?

沒多久後,讓人咋舌的事發生了。

不是三畝、五畝,小打小鬧的幾百畝,寧知秋把靠近駐軍屯地的荒田一口氣全包了,整整有兩千頃,震驚了整個軍營,也驚動了地方官府和流放村村民,大家都說這姑娘沒救了。

瘋得徹底,圈下這片荒地她種得了嗎?

光是幾年後的稅賦就能拖死她,她付得起這麼多的糧稅嗎?別是貪小失大,反把自家家底賠進去。

不過看笑話的人很快就笑不出來了,沒想到這姑娘還真有本事,她讓指揮使大人帶兵千名,花了整整一個月時間整地,千頃土地用於種桑,千頃土地拿來耕種、產糧。

沒人想得到若干年後,這裏由落後的小村子變成鎮,寧家鎮一躍成爲蜀地最大的蠶絲交易地。

皇帝駕崩以後,流民村就空了,大半的村民歡天喜地的收拾行囊回鄉去,只有少部分無家可歸又捨不得放下多年積累家業的人留下,村裏十室九空,多了一堆空屋。

寧知秋遊說家裏人買下這些空屋,改建成一排排的蠶房,她買來更多的下人來養蠶,並着手擇地蓋書院。

根據本朝律法,開墾荒地爲開墾者所有,他人不得侵佔,一旦立據便成事實,按時繳納稅賦。

因爲罪民人數不多,因此允許自給自足的開荒,免得衣食無着釀成災禍,但平民百姓不可與駐軍爭地,避免朝廷的屯兵沒糧可食。

腦子轉得快的寧知秋便挑這個漏洞,趁着還有罪民身分的時候趕緊圈地,所圈下的地就是他們家的,日後皇上殯天,名下的田地也不會被要回,成爲她恢復良民身分後的私產。

她還聰明的把地圈在駐軍附近,既不會和原先的屯地相沖突,又有軍隊的保護,免受外族的侵擾。

她每走一步都算得精準,用最少的氣力爭取到最大的剎益,少有失誤。

當日後蜀地成爲天下四大米倉之時,她早已賺得盆滿鉢溢了。

這些都是後話,在圈地、整地又種下桑樹苗後,一件和寧知秋有關的大事發生了。

“提……提親?!”

震驚不已的寧錦昌都結巴了,兩眼睜大,久久說不出話來,不敢相信耳朵聽見的話,他太驚訝了,驚訝到不知該說什麼,溫和睿智的眼看着明明很熟悉,此時卻覺得陌生的男子。

當鄰居,他以禮相待,君子之交淡如水,遇見了不親不疏的點頭示意即可,但做女婿,那可要挑剔一番了,原本順眼的地方如今看來處處不順,刺眼得很,沒得好臉色。

“是呀!我這表外侄都二十多歲了,至今還是孤身一人,我當長輩的實在看不下去,只能出面爲他說一門巧親,盼他來年得個大胖小子,日後給他養老送終……”哼!這死小子肯成親了,真不容易,等了多少年才終於點頭。

“王爺……”寧錦昌惶恐。

膀大腰粗的中年男子笑着揮手,“在軍中沒有王爺,你就喊我都督吧!往後都是一家人了。”

身爲中軍大都督的慶王是本朝唯一的異姓王,祖先戰功起家,爲歷代帝王所信任,到他這一代,奉派駐守蜀地。

他還有另一個身分是華勝衣的表親,他娘和華勝衣的外祖母是感情甚篤的表姊妹,一度因兩家走得近而差點娶了表妹,只因他奉派外地而錯過,表妹另嫁高門大戶。

那位有緣無分的表妹便是華勝衣的生母,他至今仍念念不忘。

“是的,大都督,你的光臨令寒舍蓬蓽生輝,罪民誠惶誠恐。”隔壁的小子本事真大,居然請得動都督大人來說親。

“唉!自己人別客套,大家別拘束呀!該笑就笑,該說就說,咱們結的是親,可不是結仇。”一說完,慶王笑聲宏亮,他全無架子的態度讓神情緊繃的寧家人十分受用。

“是,是,結親,小女能被指揮使大人看中是她的榮幸,我們一家也與有榮焉,可是……”寧錦昌一頭虛汗。

“可是什麼?”還有什麼不妥?

見慶王一臉威儀,他不禁膽顫。“小女身子自幼體弱,怕是不好生養,且因爲常有病痛,難免養嬌了,女兒家的性子陰晴不定,恐會累及指揮使大人。”

他有女如玉,亭亭而立,生得仙姿玉骨,嫵媚多嬌,這小子連話也沒透一聲就帶人上門求親,真當人這麼好娶嗎?

丈母孃看女婿是越看越歡喜,周氏十分滿意,但岳父大人看半子那是越看越討厭,很不得一踹出去。

他養大一個女兒容易嗎?又是請醫又是喂藥的,費盡苦心拉拔長大,還想將她多養幾年好多陪陪二老,誰知才一及笄就有人來槍,大言不慚家中不缺糧,能供養一朵嬌花。

寧錦昌心裏恨呀!女兒是心頭肉,豈能隨意割捨。

“這……”身子不好的確是一大難題,日後的子嗣問題……嗯,爲難了。

“世伯大可不必爲此憂心,小侄與你們比鄰多年,深知令嬡性情如何,但我養得起。”華勝衣掀抱一跪。

“你……你這是……”跪天跪地跪君父,堂堂男子漢怎能隨便向人下跪,他福薄,承受不起。

看着眼前雙膝落地的離大男子,寧錦昌心頭一顫,感受到他所帶來的強大氣勢,直逼臉面而來。

尤其那一句“我養得起”更是霸氣,把人逼得無處可躲呀!真想直接給他跪下,求他別逼小老兒了。

“願求娶寧家二小姊爲妻,此生定不辜負,請世伯成全。”華勝天昂首朗聲而道,氣韻醇厚。

“欸!男兒膝下有黃金,豈可屈膝人前,快起快起。”有這樣逼人的,女兒不嫁他還不成,比土匪還強橫。

“岳父也是父,我跪父理所當然。”跪一跪能如願以償,矮人一截又何妨,遲早有此一拜。

啊!這小子的行事做派怎麼那麼像他小女兒,都是橫着來,只不過一個強硬,一個嬌氣,但殊途同歸。

有些架不住的寧錦昌撫着額,暗自呻吟。

“哎呀!年輕人骨頭軟,就讓他跪着無妨,這年頭想討個媳婦哪有那麼簡單,人家養個女兒得費多少心血呀!哪能平白讓這人拙口笨的臭小子得去,連句好聽話也不會說。”

有幾分幸災樂禍的慶王將鞋尖往跪着的華勝衣後背一踢,這會兒不像來說媒,倒似拆臺來着。

自己也是被他給氣肥的,華勝衣初到蜀地那幾年是從小兵做起,一直做到了把總,還是倔氣得很,未曾與他這個表舅相認,一路憑實力苦拼上來,沒人發現他出身顯貴,要不是他有一回下營巡視,小子五官又神似他親孃,真沒能認出來,起初還否認着不叫人,不肯攀這門親,是他遣人上京問了,最後才認下。

即使兩人攀親帶故,慶王有意指攜,可不知和誰較着勁的華勝衣始終不肯走捷徑,傻子似的僅靠一己之力闖出名堂,如今因戰功輝煌而升任指揮使,堂堂三品官。

慶王看了是既欣慰又感慨,也常常因爲華勝衣的頑固而氣了個倒仰,對他是又愛又恨,難以言喻。

難得他有事求上門,慶王可是激動得樂開懷,只差沒一腳踢倒家中的恭桶,大喝豎子,你也有今天呀!

“不好吧!總跪着難看,有話起來好好說,咱們不興跪不跪這大禮。”寧錦昌做做樣子的虛扶,可還真沒扶人起來的意思,想娶他女兒?跪到死都沒人理。

“讓他跪,不跪不成器,男兒若連這點志氣都沒有,還不如回去啃蘿蔔。”至少還能消火。

他是想讓人跪呀!可這事若傳出去,丟臉的是寧家。“不管婚事成不成,兩家從未交惡,日後來得勤也是子侄,豈會斷了往來,昂然男子當志在大業,豈可被小情小愛耽誤。”

“世伯,我心意已決。”絕不更改。

決?決個貓毛呀!你決我不決,我乖巧又聽話的女兒爲什麼要嫁你一個面冷的?

“老爺,你就別爲難人了,女兒養大了終究是別人的,我們在這兒攔了她的好姻緣,難免以後怨上我們了。”難得這等好人才,他還挑什麼挑,別把好女婿給嚇走了。

周氏二話不說的認了這門親,她早就看上了華勝衣。

女兒心事當孃的最清楚,若她沒那個意思,怎麼老把人使喚得團團轉,半點也不跟人家客氣。

“夫人,女兒還小,那弱身板,咱們怎好相害人家,還不如留在家裏多養養,我養得起。”他本想說:“老子養得起”,有意和華勝衣一別苗頭,可基於文人氣度,少了幾分磅礴大氣,失了意味。

周氏噗嗤一笑。“好,你養得起,可你能給女兒一個夫婿嗎?咱們疼女兒,難道別人就不寵着?”

華勝衣聞言馬上乖覺的接話,“寵,她要綾羅不給綢緞,要東珠絕瞧不見西珠,她可以做我的主。”

這話雖然不好當真,聞言周氏還是呵呵直笑。“多好的孩子,秉性純良,我瞧了歡喜,待我問過二姊兒,再給你明確的答覆,我那女兒看起來溫順,實則執拗。”想做的事八頭牛也拉不住,若是遇到不感興趣的,動也不肯動,懶得像吐完絲的蠶蛹。

“她願嫁。”身一仰,起身。

寧氏夫妻一訝,對望一眼。“你們商量過了?”

“談過。”華勝衣沒說結果。

又圈地,又種桑,正等着錢滾錢的寧知秋哪肯嫁,她說最少再給她兩年,她好規劃往後十年、二十年的利潤。

其實兩年時間還太少了,她還有許多事要做。

可是華勝衣等不了,直言告訴她明年五月,最遲六月底,京城便會有變動,他給不了她兩年。

“這……老爺,你看是不是就允了?女兒是個有主見的都點頭了,咱們再攔着可就不通情理了。”女兒覓得好歸宿,做父母的該高興纔是。

不太情願的寧錦昌冷着臉。“不是剛允了大姊兒和山城馬場二東家的婚事,長姊未嫁做妹妹的急什麼,這事得等等,過了明年六月再說,咱們這樣的人家不急着嫁人。”

寧知槿與宇文治定下婚事,媒人走了好幾趟快走斷了雙腿,這才交換了庚帖,有了未婚夫妻之名。

因爲這件事能成,終於抱得美人歸的宇文治快樂翻了,三天兩頭的送些小禮物給未婚妻,還特意入山捉了只罕見的小金絲猴給她當寵物,層出不窮的送禮讓寧知槿原本抗拒的心態軟化了不少,慢慢地能接受他時不時的獻般勤。

就像倒喫甘蔗漸入佳境,小倆口也相處出蜜般的感情,寧知槿還是嫌棄宇文治太纏人,可她讓自己去包容,習慣他天性中的熱情,偶爾眼波交流中流轉着絲絲情意。

情之生,心之往也。

“三月初三是吉日,天作之合。”華勝衣拿出由欽天監算出的婚期,他連聘禮單子一併送上。

“這,,這算什麼?!”寧錦昌的鬍子都氣得抖飛。

所謂的聘禮單子只是一張薄薄的紙,上面只有蒼勁有力的一行字——傾我所有皆爲聘。

這到底是東西多到寫不下,只好以一筆帶過,還是什麼都沒有,一片真心值萬金,兩手空空迎嬌女?

慶王在一旁哈哈大笑。“別惱、別惱,我也常被他氣得想宰了他,常有的事、常有的事,咱們是同病相憐。”

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憐呀!王爺,有個不懂人情世故的女婿,這日子要怎麼過?“三月三太趕了,我有兩個女兒要嫁人,得把嫁妝準備豐盛點……”

啊!等等,他幾時同意這樁婚事了?一個沒留神就被繞進去,八字還沒一撇就把女兒將來給定了。

寧錦昌痛心疾首,暗歎這一老一少不厚道,專坑老實人。

“開春後我會把聘禮送來,盼岳父大人接收,三月三日當天小婿上門迎娶。”華勝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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