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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脱轨》 / 凌霄 / 第2章 / 共12章

本人姜学景仅将身后财产全数留给吾儿姜旭之直系血亲姜子维,包括名下动产与不动产,股票和公司经营权以及旗下一切产业。

条件是继承人姜子维必须在年满二十五岁之前结婚,方可继承财产,否则继承权将转移给姜家其他继承人。

仅将此事委托均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时雨先生代为办理。

又,若是温时雨律师在寻得姜子维之时,姜子维已不在人世,则所有财产将平均捐赠给各个慈善单位。

另外,若是姜子维在回到姜家之后去世,不论原因为何,财产一样由各个慈善单位均分。

立遗嘱人:姜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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