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禁轉頭望着梳妝檯上的手機,深深吸了口氣再吐出,像是做了什麼天大的決定。
走過去拿起手機,她以微微發抖的手,按下“OK”,按下傳送鍵,短短几個字便發送出去了。
好吧,要見面就見面吧,她不想再繼續陰陽怪氣下去了,能儘早把心中的結解開,她就不會那麼煩惱了。
豈料,她傳完簡訊才短短几秒,剛走到門口準備下樓時,手機卻突然放聲大響,把她嚇了一跳,連忙衝回房抓來手機便接起──
“喂?”她的嗓音略喘。
“喂,是我。”
電話彼端傳來低沉平穩的男聲,顏米琳愣了一下,反應不過來。
“我──孫兆鈞。”
她一手不自覺地抓緊胸前的衣服,感覺心臟在聽見他聲嗓的瞬間跳得好快。天哪!是孫兆鈞打來的!
“有聽見嗎?”電話那頭,孫兆鈞微微皺眉。
“呃……嗯、嗯,聽見了,有、有事嗎?”夠了喔,他的聲音聽起來這麼冷靜,反倒是她講個話吞吞吐吐的,萬一被他聽出她的失態就糗了。
“我收到你傳來的簡訊了。”
“嗯,然、然後呢?”她強自鎮定,再一次感覺全身血液都往上衝,整張臉脹得通紅。
他這麼快就回電話,是不是代表……代表他一直守着電話,等待她的迴音呢?
“你什麼時間方便呢?”
“我……我都可以……”話一說出口,顏米琳就後悔了。起碼……起碼要裝忙一下,讓他知道,她也不是那麼好約的。
“明天晚上可以嗎?可是明天不是假日,你白天要上班,下班後會不會很累了?還是改假日你會比較方便?”如果不是替她着想,他想明天就見到她。
“明天……明天可以,因爲我假日會更忙!”她一說完,自己先臉紅了,幸好他看不到。
其實她根本沒有什麼事要忙,只是想着事情多拖一天,也只是多煩惱一天,不如快點見面,看他想說什麼,大家把話說開,也許她就不會胡思亂想了,絕對不是因爲她也想見到他。
“嗯,那就約明天。你想喫什麼?”
“隨便。”效,這樣講好像太好打發喔?顏米琳又補上口是心非的一句。“反正、反正也是食不下咽,喫什麼還不是一樣。”
故意這麼說,是要讓他難堪,誰知道他居然輕聲笑了。那笑聲聽起來很愉悅,好像被她逗樂了。
“你……笑什麼?”顏米琳有點惱羞成怒。
“你不再是以前那個膽小鬼了。”孫兆鈞好不容易止住笑意。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幹麼那麼溫柔啊?好像會融化人心似的……顏米琳有些抗拒,便道:“我……我不想說了,約在哪裏,傳簡訊告訴我就好了。”
他低低“嗯”了一聲。
“拜拜!”她飛快地掛了電話,正好看到化妝鏡中滿臉通紅的自己,也察覺到自己的手抖得厲害。
明天就要見面了,可她怎麼有一種預感,今晚要失眠了呢?
*
顏米琳大學畢業後就任職於一家印刷設計公司,專門爲顧客設計名片、海報、DM、書籍、外盒、標貼等產品。
平常在工作上,她是認真又負責的,可是今天卻心不在焉,錯誤百出,還被主管關照了一下,讓她有點尷尬。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時間,顏米琳迫不及待地打卡下班,一出公司就往右拐,準備朝捷運站走去。
等會兒,就是等會兒,她要和孫兆鈞面對面單獨喫飯了。
爲了見面這件事,她昨晚輾轉難眠,好不容易入睡,沒多久,設定的鬧鐘又響了,爲免遲到,還是硬撐着爬起,頂着黑眼圈上班。
她的黑眼圈這麼明顯,平時習慣上的淡妝根本掩飾不了,誰看了都知道她昨晚一夜沒睡好。要是讓孫兆鈞見了,八成會笑她吧?笑她竟爲了與他見面而心神不寧整一晚,糗啊!
可見她一直告訴自己要平常心看待這件事,無疑是自欺欺人。
正當她低着頭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裏時,肩膀被人拍了一下。顏米琳狐疑地轉過頭看──
“嘿,你要去哪裏?”
哇啊!是孫兆鈞!
“你……你怎麼會在這裏?!”顏米琳驚訝地張大了嘴,模樣有點蠢。
“我在等你。”
他特地把下午的課排開,大約五點就等在她公司外面了。他知道她正在想他爲何會出現在此,便解釋道:“阿強跟我說你在這裏上班,所以我想直接過來接你。嚇了一跳嗎?”
他的態度輕鬆自若,還衝着她笑得這麼迷人,害她都不敢直視,深怕一不小心就失了神。
“還好……”只是沒料到他會直接殺過來,有點意外。
他今天穿着簡單的T恤和牛仔褲,比前幾天的條紋襯衫多了一絲年輕氣息,配上嘴角上揚的弧線,整個很陽光,好像回到小學六年級一樣,那時,他的笑容也是這麼燦爛。
“走吧。”孫兆鈞走了幾步,察覺她沒跟來,遂停了下來。“或者你還有事要辦?”
“呃……沒有。”她連忙跟上前去。
孫兆鈞幫她打開車門,下巴一揚,示意她上車。
顏米琳有點猶豫,而且……而且他站在車身旁,打開車門迎接她時翩翩有禮的樣子,還真的很容易令女生臉紅心跳。
看她這麼謹慎,他笑道:“我不會喫了你的,放心吧!”
“我、我纔不怕呢。”喫?什麼叫喫?他可以不要說這種令人害羞的話嗎?爲了證明自己真的不怕,她拽緊皮包,越過他上車。
替她關上車門後,孫兆鈞自己也跟着上車,帶她前往不知名的地方。
與他處在車內狹小的空間裏,顏米琳渾身細胞都緊繃着,連呼吸也變得輕淺,深怕不小心吸入了太多屬於他的氣息,而擾亂了自己。
她用眼角餘光悄然打量身旁這個既熟悉卻又陌生的男人。
從和他認識起,他是個黝黑的瘦男孩,功課不怎麼樣,但體育成績超好,個子小,但很強壯。第二次和他當同學,那時他的體型已不可同日而語,那是一種接近男人的厚實又帶着青春的氣息,依然擅長運動,風靡了不少女孩,其中也包括她。
而她怎麼也想不到,經過十年,他們還能處在同一部車裏,這近在咫尺的距離,令她坐立難安。
“你有特別想喫什麼嗎?”他瞥了她一眼。
“隨便。今天的重點不是喫什麼吧?是你說有話要講的。”和他相處,她被莫名的壓迫感逼得喘不過氣,還是快點講一講吧。
“唉……”他忽然長嘆了一口氣。“你可不可以不要對我這麼冷淡啊?這樣我很受傷耶。”
顏米琳笑嗤一聲,沒有回話。
受傷?他也知道受傷兩個字怎麼寫啊?她早就不知道罰寫“受傷”兩字幾百遍了,哼!
“好吧,既然你沒有想喫的,那就依我想喫的嘍!”他煞車一踩,便往右彎進一家麥當勞的得來速車道。
“歡迎光臨,請問需要什麼餐?”
“你想喫什麼?”他轉頭問她。
顏米琳有點錯愕。就算她說重點不是喫飯,但他也太沒誠意了吧?而且還是外帶!他到底在耍什麼花招──就算、就算她也喜歡速食。
見她沒反應,孫兆鈞便替她作主,點了兩個餐。“一個二號餐,一個三號餐。”從皮夾掏出鈔票付錢。
“一個二號餐,一個三號餐……請問需要什麼飲料呢?”
他瞥了一眼,看她依舊自顧自發呆,又替她決定。“兩杯可樂。”
“好的。一共是兩百零四元,請往前面窗口取餐,謝謝。”工讀生把零錢和發票遞給他。
“到底要去哪裏?”她終於忍不住好奇地問了。
剛領完餐,聽見她疑問,孫兆鈞神祕一笑。
“到了你就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