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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櫻桃小夜曲》 / 簡薰 / 第3章 / 共10章

方浩軍是因爲刺眼的光線醒過來的。

昨晚直接倒在牀上,窗簾沒拉,午後的冬日太陽就這樣大刺刺的穿過落地玻璃窗,然後照在他的臉上。

他一向淺眠,光線刺到眼皮,一下就醒過來。

有點神經質——吳欣宜是這樣說的。

他不否認,淺眠的確算是神經質的一種,而他身上,怕也只有這點符合一般人對於藝術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過後,他開車直驅西門町。

“拍攝街頭女性”這種事情雖然可以交由一般職員去做,不過,因爲這是第一線的接觸,抓住客層是美妝事業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習慣自己動手。

自己挑選,自己拍攝,從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學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聲音很大,腳步輕快,方浩軍就站在捷運出口,拿着數位相機對着路過的少女以及年輕女子按下快門。

唔,這個眼影畫得不錯,這個,哇,脣膏顏色太深,再來這個感覺還不壞,滿清新的,這個……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軍將目光從數位相機的鏡頭移往捷運出口的樓梯,短髮,大眼睛,走起路來有點閒散,臉上有種睡不飽的慵懶感覺。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點像大學社團的衣服,牛仔褲,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隻頗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樓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幾秒過後,兩人視線再度對上,像昨晚一模一樣。

不知道她還認不認得他,畢竟他們的“曾經見過”也只有短短几秒,但是,方浩軍還是不由自主對她點了一下頭。

她揚起眉,頗有意外,“你記得我?”語氣很懷疑。

方浩軍一笑,“你昨天穿着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還以爲你昨天喝醉了。”

還以爲?

這麼說,她也記得他,這倒是個好現象。

方浩軍的心情不自覺的好了起來,但很快的,他又發現自己居然爲了這一點小事高興有點不太尋常。

他對她好像真的有點……特別?

這應該算是特別嗎?

他還是覺得世界上沒有一見鍾情這件事情,但,若說人與人之間有所謂的緣分存在,他倒是不會反駁。

“你揹着這麼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買東西。”她的小臉一沉,“昨天出門前忘了關窗子,雨水打進來,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爲了買那些東西,我纔不要這麼一大早起來,眼睛根本睜不開。”

她說話的方式以及表情都讓方浩軍覺得好笑,“現在是下午兩點。”

“對於一個總是睡到下午四點的人來說,一點起牀的確是一大早沒錯啊。”看得出來,她很努力爲自己的生活型態作解釋,“在我的觀點裏,早晚應該是依照個人的生理時鐘來分辨,而不是靠中原標準時間。”

如果是平常,有人這樣對他說,他一定會覺得對方是無可救藥的懶散,但是這些話出自她的口中,他只覺得有趣。

他想,大部分是因爲她身上本來就有種悠閒的感覺。

“你在這裏幹麼?”她眼神移到他手中的數位相機,臉上出現了一絲怪異,“你該不會只拍女生吧?”

她的表情好像在指責他是個色狼似的。

“我是,但跟你想的不一樣。”

她眼神半眯,“你只拍穿着短裙的長腿跟胸部對不對?”

天大的誤會,他看起來像這麼變態的人嗎?對他投懷送抱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他犯得着在西門町拍女生的胸部?

方浩軍劍眉一揚,正想開口的時候,她卻突然笑出來。

“我開玩笑的啦。”她的眼神閃過一絲惡作劇,“我知道你在做什麼。”

“你知道?”

“嗯,貝蒂,就是昨天幫你點酒的那個服務生跟我說你是彩妝師,在流行領域裏工作的人到街上拍路人是很正常的,我只是有點,嗯,無聊而已。”她笑笑,雙眼彎彎的看起來非常可愛,“因爲平常接觸的人不是很多,我有時候會講些無聊的話,你不要介意喔。”

兩人站在捷運出口處一陣交談,已經引了某些程度的注意。

她不是名人,但他是。

因爲沒想到會遇見她,方浩軍只做了普通程度的掩飾,所謂普通程度就是——乍看之下不知道,但多看幾眼就能辨出。

不遠處,已經有幾個女孩子對他的方向投以熱烈的眼光,一邊看,一邊低聲討論,彼此之間還有些小推擠,可以想像她們之間的對話一定是“你去”,“不,你去”,“哎呀,你去啦”。

若是以前,他一定轉頭離開是非地,但是,他想跟她再多說一些話。

至少,讓他知道她叫什麼名字。

“介不介意我陪你去買東西?”這樣說應該還好吧?!

“我是不介意啦,可是我要先去喫早餐哎。”

“我剛好肚子有點餓。”

“可是,”她看着他,尾音拖長,表情有點怪,“我想喫的是阿宗面線,你知道阿宗面線嗎?”

☆         ☆       ☆

方浩軍後來想想,這行爲實在有點瘋狂,他這個一向講求形象平衡的人居然蹲在西門町的路邊喫東西?

“我從念大學開始就只喫這家的面線了。”她笑,拿碗的姿勢看起來非常熟練,“你不要只是看,要喫呀。”

他其實不太喫路邊攤的東西,但她將湯匙送進嘴巴的樣子讓那碗淺咖啡色的食物變得非常美味,於是,他拿起湯匙舀了一口,感覺,嗯,還不壞,當然,若說是秀色可餐,他也不會反對。

喫完他生平第一碗阿宗面線,他們到對面的便利商店買飲料。

雜誌架上,滿滿的當期月刊。

她停在一本封面繪圖極爲夢幻的漫畫月刊前面,指着作者姓名處一個寫着“喬雅捷”的地方,“這是我的名字。”

“你是漫畫家?”

“當然呀。”她大笑,“我長到這麼大,還沒遇到有誰跟我的名字一樣。”

喬雅捷,很適合她的名字。

有女生的秀氣,又有男生的爽朗,標準的人如其名。

她笑着問:“你呢?”

他下意識的想拿名片給她,轉念一想,又覺非公事場合拿名片有點好笑,於是,他只伸出手,“方浩軍。”

他們握了手。

她的手很小,掌心溫溫熱熱的,當他觸到她指節間有着因用力握筆而磨出的繭時,心中好像被什麼劃過似的有了異樣的感覺。

☆         ☆       ☆

“喏,都在這裏。”貝蒂提着一大袋看起來頗有重量的東西,搖搖晃晃的從後門進來,“千萬不要折到了,尤其是有方浩軍的部分,雖然有些是過期雜誌,但都是我的寶貝,絕對不可以弄壞。”

喬雅捷雙手接過,唔,還真重啊,“謝謝。”

“一定要小心喔。”主人再次叮囑。

她連忙點頭,“嗯嗯,我會的。”

打開袋口,譁,好多喔。

問貝蒂果然是問對了,只不過是要幾本,他一下就提來一大包,不但分門別類,還包有書套,看這個陣仗,七八十本跑不掉的。不過說也好笑,她這個正牌女生居然會淪落到要跟法律上是男生,內心世界是女生的貝蒂借美妝志,可見她對流行與美麗是多麼的退潮流。

“不過說真的,你怎麼突然對方浩軍感興趣了,你又不化妝。”貝蒂在員工休息室的桌子旁坐下,拿出置物櫃的大鏡子,仔細審視自己的臉,“連口紅都沒有擦的女生看美容雜誌,感覺好奇怪。”

已經開始翻閱的喬雅捷聽到問題,很順口的回答,“因爲我前幾天在西門町碰到他。”

“碰到?”語氣很是懷疑,“是看到吧?”

“碰到,我跟他講話了。”

喬雅捷在心裏想,還一起喫了面線,一起去了美術社,然後拍了大頭貼,接着在珠寶店外面看主打的即將到來的情人節金飾。

“你跟他講話了?”原本對着鏡子顧盼自憐的貝蒂突然間撲了過來,語氣從懶洋洋的變成十分亢奮,“你有跟他要簽名嗎?還是握手?你不會剛好有帶相機在身上吧?喔,他不會跟你搭訕吧?他看起來不像同性戀啊。”

“喂喂,最後一句話是什麼意思?”

貝蒂吐吐舌頭,“呃,對不起啦……嗯,那你們在西門町遇到後說什麼?他有沒有……”

門把旋轉,有人進來了。

是小米。

這兩位日升酒吧的員工有點不對盤,因此看到他,貝蒂丟下一個“待會有空再跟我說”的手勢,開了另外一扇門,往酒吧裏面去了。

小米將外套脫下,“你們在講什麼?”

“在講這個人。”喬雅捷指着這期美妝志的封面人物,“你還記得嗎?”

他看了看,喔的一聲,“就你說‘乍看之下不錯,但不知道有沒有怪癖’的那個客人嘛,哇,還上了雜誌,原來是名人。”

喬雅捷笑,“我知道的時候也覺得好奇怪,尤其是他已經被我當了一整晚的反面教材。”

“你什麼時候想起來那個反面教材是名人?”

“是貝蒂跟我講我才知道的。”

那天,方浩軍跟女伴先走,離開之後,負責那一桌的貝蒂立刻衝來吧檯邊吱吱喳喳,一陣疲勞轟炸後,她才知道被自己瞄了一整晚的亞曼尼是時下女子最崇拜的彩妝大師,也是貝蒂眼中的潮流天神。

“我前幾天去西門町的時候,不小心遇到他,在一起大概四五個小時吧,他雖然有點古板守舊,但是還算有風度,感覺滿好的,所以纔想跟貝蒂借雜誌來看,多瞭解一下這個人。”

“你跟他要電話了?”小米問。

“沒。”

“他跟你要電話了?”

“也沒。”

他問號滿臉,“你沒他的電話,他沒你的電話,也就是不可能再聯絡,那你瞭解這個人幹麼?”

“我在培養愛戀的氛圍。”理直氣壯的語氣。

“戀愛氛圍?”

“沒錯。”喬雅捷合上書,一臉高興,“我昨天跟大學同學在線上碰見,我跟她說起浪漫不浪漫的問題,他就說,你怎麼不找個人來暗戀呢?就像追星族那樣,你可以盡情喜歡他,但一方面也清楚他不會喜歡你,可以有戀愛的浪漫,又不會有戀愛的傷害。”

小米臉上出現了黑線,“這主意蠢斃了,萬一你真的愛上他呢?”

“小米,你根本沒有仔細聽我說話。”她合上雜誌,“我要出去了。”

“後門在那邊。”

“我還沒有要回去,因爲我終於發現浪漫的方法了,所以要喝點小酒慶祝一下。”喬雅捷頓了頓,突然模仿起聊天小姐的聲音,“快點,我等你喔。”

他臉一紅,“你快點走啦。”

她嗤的一笑,打開門,穿越小走道,進入了日升酒吧的營業場所。

☆         ☆       ☆

才六點多,還沒開始營業。

喬雅捷從冰箱拿了一瓶礦泉水,坐上她在吧檯邊的“寶座”,小腿在高腳椅上晃啊晃的,充分表現出此刻的好心情。

人生,果然要有朋友。

要不是剛好跟同學在線上遇到,同學又提供了這個好方法,恐怕她還衝不進桃色漩渦呢。

去注意一個人,去溫習戀愛的感覺,然後就可以,嗯,浪漫。

她今年二十四歲了,叫她去喜歡明星基本上已經不太可能,但若要喜歡專業人士,而且還是一個外表英挺又有風度的專業人士,倒是不會太難,尤其是又有現成人選的時候。

方浩軍的外型很好,即使用嚴苛的眼光來看,都還有九十分的水準,要喜歡那樣的人是很容易的。

根據貝蒂的情報,方浩軍跟他那羣朋友每隔幾天就會來一次,她可以偶爾來碰碰運氣,塑造出一種暗戀的感覺。

而且小米所擔心的真的愛上他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他們之間就像臺北水族館的海豚與非洲大陸的獅子一樣,不但種類不同,距離更是難以估算的遙遠,怎麼樣都算不上真實。

誰會對虛幻的東西動心?答案是沒有,所以她安全得很。

呵呵,方浩軍啊方浩軍。

她決定把他當封面的雜誌拿去彩色影印貼起來,加強印象,說不定下次新連載,她會以他那種型做爲男主角的設定……

“又遇到你了,喬雅捷。”

聽到自己的名字,她笑咪咪的轉過頭,一見來人,笑臉立刻僵住,“你怎麼進來的,還不到開門……咦,已經七點半了?”

“早就七點半了。”

“我,呃,沒注意到時間。”

方浩軍好整以暇的看着她,“看得出來。”

“我在想事情。”她尷尬一笑,“你知道,想事情的時候,時間好像長了腳一樣會偷跑。”

天哪,感覺真奇怪,她纔在腦子裏想他呢,他居然就出現了,還好她沒有唸唸有詞的習慣,要不然臉就丟大了。

定了定神,她開始打量他。

他今天沒有穿亞曼尼,感覺上比較休閒,也比較年輕一點,然後,他看起來心情很好。

撿到寶了嗎?笑意這麼明顯。

還有,是她畢業後就沒有好好注意男生們的眼睛,還是現在的男生都是這樣看人的?這種眼神太容易讓人家誤會了吧,如果她自戀一點,就會以爲他對自己有好感了……

正覺得奇怪的時候,江日升的聲音介入了他們之間,“你還在這啊?”

“我要回去了啦,囉唆大王。”

“雖然現在嫌我囉唆,但是當你發現自己這次能如期交稿的時候,就會感激我了。”江日升的樣子很自得,對於她的發怒儼然不放心上,“還有,那袋書別想我替你搬,自己想辦法。”

丟下這幾句,他把手上的單子交給換好衣服進來的小米,一下又離開了吧檯。

喬雅捷看看江日升的背影,又看看她的“浪漫對象”,其實她應該趁這個機會多跟他交談好建立起虛幻的感情,不過,江日升說的是對的,她再一個星期就要截稿了,但她現在只完了草稿而已。

嘆了一口氣,她很沉重的說……“我要回去了。”

方浩軍還是維持着有風度的微笑,但表情已經沒有剛纔那樣愉快,“希望下次還有機會見到你。”

嗯?希望還有機會見到你?

她也希望啊,可是哪有那麼多機會啊,她總不能一天到晚來酒吧晃吧,她可是要養自己的人哎,沒本錢那樣頹廢。

跟他要電話?感覺很突兀,而且名人的自我保護意識通常比較強,他不見得會給她,啊,有了。

喬雅捷彎身,從櫃檯裏拿出紙筆,寫下了自己的電話。

“這是我的號碼。”她將紙條給方浩軍,“我住在淡水,如果你到淡水,又沒有熟人帶路的話,可以打電話給我。”

他拿過紙條,好像有點……高興?

那個樣子應該是高興吧。

“如果我想約你在別的地方見面呢?”

“也可以呀,不過不要約太早,我起不來。”想想,她又抽回紙條,在上面寫下電子信箱,“我的Mail。”

她是把球丟出去了,就看他會不會拋回來。

然後她走進了員工休息室,抱着貝蒂借她的大袋雜誌往後門出去,因爲書很重,加上酒吧離捷運站的距離本來就比較遠,因此,等到她上捷運時,已經是手腳不聽使喚的狀態。

那袋書讓她累得一回到家就躺平,好不容易恢復體力,又覺得肚子餓了,跟熬夜看書的韓凱聖出去喫了面,手機就丟在袋子裏,代表着新訊息的信封圖案不斷的閃着,但她卻完全不知道,整晚只是小心翼翼的沾着墨水,一筆一筆的照草稿描繪着,直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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