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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

《指縫間的幸福》 / 千尋 / 第6章 / 共17章

寫完信,默恩又看了看那兩張紙條,念過十遍,再把它們釘回牆上。總有一天、總有一天……會的,他會完成她所有的願望。

喝下最後_口咖啡,他走到後院,後院很寬,除了三棵代表他們三兄弟的生命樹之外,他還在樹下襬一組舒適的躺椅,那是爲存艾準備的。

幾年前,父母親決定搬家而他決定留下時,他就把這個屋子弄成存艾喜歡的樣子,那時候,他想着,存艾將成爲這裏的女主人,在他忙碌工作的下午,她可以泡一杯咖啡,在樹下天馬行空、放縱自己的腦袋。

會的,總有一天存艾會回來,只要他們的心境成功轉換,她就會回到他身邊。

難得的假日,默恩放縱自己睡到自然醒,看看手錶、快十二點了。

起牀,刷牙洗臉,他走到樓下,竟然發現存艾沒過來。奇怪,這種時候,她通常會窩在他的沙發裏,看他爲她準備的影片,可是……今天沒有,發生什麼事嗎?

他沒繞到廚房喫早餐,先撥打她的手機。

“存艾,你在哪裏?”

“我在百貨公司裏。”她的口氣不好。

“那麼早就逛百貨公司?今天是週年慶?”

“不是。”

“你不是說過,不到週年慶,百貨公司裏的東西不能買嗎?”

這丫頭只搶特價品,其他的……以她的口吻來說,那是富商剝削平民百姓的陰謀。

“可是我實在太生氣了,我非要買雙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不可。”她很用力地踩着步伐,他幾乎可以聽見她的腳步聲。

“生氣和高跟鞋有什麼關係?”

“我的組長罵我是豬耶,豬耶,哥,我可不可以告她污衊小動物?”

他失笑。“你該告的是毀損他人名譽纔對,怎麼是告她污衊小動物。”

“那……兩條通通告。”

“好啊,等你確定不想待在那裏工作,我就告她。”

他明白,存艾愛死了這份工作,那是她出社會、他陪她去應徵的工作,錄取後一路待到現在,每次有新的櫥窗佈置,她都會拉着他去逛,然後要他幫忙照相爲證,這份工作讓她很有成就感。

“組長憑什麼罵我笨?從我進公司到現在,她除了批評我們的設計之外,也沒弄出什麼有創意的想法,做事的還是我們這幾個可憐的屬下。”何況,天底下只有一個人可以罵她笨蛋,那個人叫呂默恩,不是豬頭組長。

“那傢伙聽起來像尸位素餐。”

“對啊。她罵人的時候口水亂噴,好像噴水池哦,我們又不是鯉魚,幹麼一直噴我們。”

“所以你去買高跟鞋,是爲了不讓她的口水噴到?”

“不只這個原因,我還要高人一等,讓她對着我的鼻孔說話,要她仰人鼻息,抬頭看我的臉色。”

仰人鼻息?穿高跟鞋還真是個好做法。

“你在哪裏,我陪你去買。”

“不必了,我已經買了,從明天開始,我要她好看。”

“好,就讓她好看,如果她不夠好看,我再把她告得鼻青臉腫。”他寵溺道。

“對,就是這樣。”存艾終於笑了,積了滿肚子的火氣得到釋放。“哥……”

“怎樣?”

“我想去你那裏。”

“好啊,我叫好披薩等你。”他還沒說再見,電話那頭那個性急的女人已經匆忙掛掉電話。

一個半小時後,他們喫飽喝足,桌上還擺有一大盤洗好、削好的蓮霧,甜甜的甘草粉解除了嘴裏的油膩,兩人窩在沙發裏,存艾一面玩着他的手指頭、一面說:“哥,你把房子裝潢得好漂亮,可是你一個人住,會不會好無聊?”

父母親搬出去了,大哥二哥在更早之前,爲了工作沒住在家裏,以前一樓是客廳餐廳,二三四五樓,一層樓一個大房間,三個兄弟各有自己的天地。

現在只剩下他獨居,他把四五樓規劃成客房,加裝了電梯,讓父母兄長回來時暫住,二樓是他的房問,三樓他弄了一個公主房,粉紅的色調,若不是設計師太厲害,很容易變得俗麗不堪,幸好他在設計上砸下大錢。

公主房是專門爲存艾留的,因爲她喜歡粉紅色。

偶爾她在這裏混太晚,懶得回家,就留下來過夜,房間衣櫃裏有兩排上衣褲子裙子外套和洋裝,全是她的size,就連貼身的內衣內褲衛生棉,他都替她準備了。

“一個人回到家,的確無聊。”他接話。

“要不要叫呂爸爸、呂媽媽回來住?”那麼大的房子,哥一個人住好可憐哦。

“到鄉下養老是爸媽的願望,他們爲我們兄弟忙了一輩子,有權利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和哥哥們都支持父母親。

“他們還好嗎?”

“很好,新建的花圃已經完工,種下玫瑰花,聽說今年就會有收成。”

當花農是爸媽的夢想,年輕時爲孩子留在都市裏闖蕩,年紀大了,落葉歸根的念頭日盛,直到這兩年才確定成行。

“下次我們去找他們。”

“好,他們很喜歡你,叫我常常帶你去。”

“沒問題。”

話題斷掉了,她的腳很沒家教地跨在桌面上,身子歪在他胸口,玩夠了他的手指頭,躺下來,由下往上看,玩他剛冒出來的黑色髭鬚,刺刺癢癢的,她的手指從東玩到西、再從西玩回東邊。

他抓住她的手,提議。

“不然,你要不要搬過來和我住?”

“搬過來?你要包養我嗎?”她笑得滿臉甜。

他橫她一眼。“我以爲我早就包養你了。”

“說得也是,要是沒有哥,我怎麼辦纔好!”她鼓起腮幫子說。

“沒有什麼怎麼辦,你永遠都有我。”

手臂一使力,他把她抱起,她永遠不必考慮怎麼辦,因爲他在,他會替她排除所有疑難。

“哈。”她笑兩下,說:“就是這樣壞掉的啦,我什麼事都靠你,腦袋變得越來越笨。你不在我身邊,我連思考都有困難,難怪組長罵我豬的時候,我氣到腦袋冒火,就是找不到話反駁。”

“還生氣嗎?我去替你恐嚇她。”反正這種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存艾嘻嘻哈哈笑着,腰一挺,勾住他的脖子用力給他親下去。

“哥,我愛你。”

“我知道。”他點頭,對這點,他和她有着同樣的自信。

“沒有七年之癢的那種愛情。”她是現代人,但她的愛情很傳統,愛上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沒有一年兩年、五年八年就會斷續的問題。

“我知道。”

她在他心底有幾分重,他就在她心底有幾分,而他,再也離不開這個女孩,她是他最值得的等待。

“永遠不會變心的那種愛。”她強調又強調。

“我知道。”

天長地久對他們而言不是承諾,而是自然形成,彷彿盤古開天闢地那天起,他們的愛情就存在,就不會散。

“哥,我很愛當你的寄生蟲。”

“我知道。”他更熱愛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蟲的命運嗎?”

“什麼命運?”

“宿主活着的時候,寄生蟲才能在你的身體裏面活着、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蟲連一秒鐘都不能多活。”

“知道了,我會讓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飄,笑得很暖味。

“那怎樣?”他有了些許防備。

“寄生蟲餓了。”

“你不是纔剛喫飽?”

“喂,你不知道嗎?寄生蟲是永遠都喫不飽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輕輕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點癢,然後再咬一口,他由着她去玩,她翻過身,越咬越過份,從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當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時,他興起一陣悸動。

她的嘴停在他耳邊,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癢難耐,她的嘴滑過他耳際、來到他脣邊,他控制不住了,壓住她的後腦勺,把她壓向自己。

熱烈的吻、輾轉來回的吻,他們的脣齒交纏,他們的身心相合。他擁着她、她抱住他,他們成了彼此的浮木,沒有誓言,他們已經決定了共生死。

他們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進他的衣服裏面,撫摸他精壯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來,他抓住她的手,將她推開。再一點點,他就沉淪了。

她喘氣、回看他,不能理解他爲什麼要喊暫停。

“哥……我要。”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誰說一定要結婚纔可以炒飯?這是幾十年前的老觀念了。”

“我的愛情很傳統。”所以,他這種人有資格要求天長地久。

“哦哦……”她慾求不滿。“反正我都會嫁給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給我再說。”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你還小。”

“我二十五歲、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這幾年了,結婚後你就得收拾夢想,爲丈夫、爲孩子犧牲了。”他不認爲她成熟到足以應付一個家庭。

“真的不行嗎?偶爾越線,沒有人會說話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這麼純潔的啦,女人都主動送上門了,還不試着啃一啃。

默恩不語,皺着眉頭。

其實,他心情一樣起伏不定,他的衝動不會比她的更好擺平,但他珍視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寶貝,他會給她最好、最難忘的一夜,他們的第一次,絕對是深謀遠慮,而非一時激情。

“哥,真的非要結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點頭。

“你完蛋了,我決定了!我決定搬進來,我每天晚上都要誘惑你,直到你失身爲止。”她下戰書似地對他說,忿忿轉身,氣鼓鼓地走到大門邊。

他失笑。“你要去哪裏?”

“我要回去整理行李,你最好趕快去買鎮定劑,否則,今天晚上你就好看了。”

他看着她怒氣衝衝的背影,忍不住大笑。傻瓜,他是因爲愛她啊,他啊,對她還可以有怎麼樣的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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