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快開始了,你們先入座吧。”身爲招待的老三鍾享恆看看時間,讓他倆離開,先行就座。
於是夫妻倆馬上手牽手,離開那尷尬的場面。
當然,在走到他們的宴席位置前,不會那麼平靜,得不時跟一些叔叔伯伯、姑姑阿姨們打招呼,尤其大家都對時麟很好奇。
大家只知道他是時家的公子,是目前唯一的繼承人,但卻不在時家做接班人的準備,而是個自由投資客,且手上擁有的資金相當驚人。
因爲是長輩,所以時麟很認命的微笑面對,婉轉的逃離探問,還得不時禮貌地打發一些好奇的同輩,或是想趁機來結識的人。
不過兩桌的距離,兩人走了快五分鐘,就在快到他們的位置時,一個穿着跟鍾佩吟同色系禮服,但身材高挑的女人,帶着驚喜的笑容,快步來到他們面前。
“時麟,沒想到會在這裏看見你。”女人很美,大眼睛、鼻子高挺,頭髮在腦後紮了個馬尾,露出漂亮的臉部輪廓,四肢細瘦修長,是很典型的都會美女。
她抿嘴笑笑,隨興拿着一隻銀色長皮夾,卻又不失優雅,看起來似乎是個名媛。
“這位是——你的妻子,鍾小姐?你好,我是時麟的一位老朋友。”
“你好……”不知爲何,鍾佩吟就是覺得這個女人和時麟之間的關係不簡單,要不然她在介紹自己是老朋友時,何必要用那種眼睛含笑、詭異的目光看向時麟?
時麟不動聲色,冷眼看着眼前的女人,不知道她到底想搞什麼花樣。
身爲一名公關,她會不知道他今天會出席b?這是誰的場子?時麟暗歎這女人的不聦明。
“還是朋友吧?”女人笑着問,帶點撒嬌意味,主動伸手對時麟示好。
基於禮貌,女士先伸手,就算時麟不想再跟這個女人有所牽扯,還是得表示一下紳士風度,握住她的。
她伸左手,他也只能用左手回握。
當女人看見他手上的表時,抿嘴一笑,“原來你還戴着我送你的表。”
時麟的雙眸瞬間眯了起來,馬上知道這個女人的用意,不是爲了示好,而是示威。
“丟了可惜,你知道我的個性。”他也不願意讓這個女人影響到他,於是他馬上帶着鍾佩吟,趁她還沒搞清楚狀之前,離這個可怕的女人遠一點。
幸好,鍾佩吟沒有多問,似乎也沒有發現什麼不對勁,整場宴席都非常安靜的喫着自己的東西,頂多偶爾隨着場上的表演大笑。
直到時麟發現時,她的小手正握着他的左手,手指頭還若有似無地摳着他的表。
他本來以爲不會被影響的,可惜,還是被影響了。
火速轉頭看她,她馬上裝出一副什麼事都沒有的笑臉,反問:“怎麼了嗎?”
她真是個笨蛋,想問又不敢問,蠢死了!而他,也覺得沒有必要告訴她。
但是爲什麼他卻會覺得她笑起來的樣子有點可憐、有點讓人心疼?
爲什麼他會覺得有件事情沒有做完?壓在心頭沉甸甸的罪惡感,讓他在開車回家的路上時,很難得的向她解釋——
“那是我的前女友。”開門見山。“我們一年前分手,之後就沒再見過面。”
“分手……是因爲我的關係嗎?”鍾佩吟忍不住想,她是不是罪人?
因爲時爺爺屬意的對象是她,希望時麟跟她結婚,所以,他才逼不得已跟女友分手,選擇娶她。
雖然她知道這是時麟自己答應的條件,而且他們的婚姻合法,沒有誰勉強誰,但就是忍不住會在意。
“別傻了你。”他空出一隻手,戳了戳她胡思亂想的小腦袋。“不合適,就分開了,跟別人沒有關係。”就只是不合適而已,兩個人在一起,沒有那麼簡單。
“你還喜歡她對不對……不然不會留着她送你的手錶。”越想,她就越悶了。
她沒有送過時麟任何貼身的東西,比如說袖釦、領帶,或是……手錶。
時麟無奈的嘆息。“我就知道……”
相信絕大多數的男人,要是還留着前女友送的東西,甚至穿戴在身上,被現任的女友、妻子知道了,當然會介意,引起家庭革命都有可能!
“我剛剛對她說過,我現在也對你再說一次,東西能用,就不要浪費,跟誰送的一點關係都沒有。”時麟把話挑明瞭講,速度很快,音量有點大。
鍾佩吟被他嚇到了,表情一窒。
時麟不想嚇到她,只是想把這件事情做個結束,不希望這種小事影響到他們兩人的生活。
住在同一個屋檐下的兩個人,如果都得避開彼此的作息生活,不是很蠢嗎?乾脆就趁現在把事情說清楚,纔不會有芥蒂。
“我是私生子。”
慢着,這句話是誰說的?
原來……是他自己。
正在時麟煩惱該怎麼解決這件事情時,他就冒出了這句話,提起他從來不向人吐露的身世。
“一直到十五歲以前,我都沒有見過我的親生父親,我跟母親相依爲命,住在只有一個房間、一個客廳兼廚房的違建裏,屋頂是鐵皮,隔間是木板,冬天冷得快被凍死。夏天像住在烤爐裏,我不是一出生就好命的那種人,我沒有多少資源可以利用,從小我母親就教導我,能用的東西就不要浪費,食物也是,所以!即使你每天都讓我喫火鍋,我也可以接受,因爲我不會浪費任何食物。”
意外聽時麟提起他的身世,她才明白,原來……他有這樣的過去。
“那段日子,我只有三套衣服可以換洗,兩套制服,以及一套外出服,就這樣,即使後來生活狀況變好,我有能力買下任何我想要的東西,但只要東西還能用,我就會一直使用,別人送的禮物也一樣,這支表叫日環表,是一支古董表,我認爲東西就是要拿來用的,雖然是古董表,但收藏得很好,正好我缺表,就拿來用,何樂而不爲?何況表也沒壞,我爲何要換一支?跟誰送的沒有關係,我只是覺得不要浪費而已。”
從小就錦衣玉食的鐘佩吟,根本就不敢想像他以前的生活竟是如此困苦。
仔細想想,真的,無論她實驗性的在火鍋里加了什麼詭異的食材,他也會閉着眼睛吞下去,只要不拉肚子就好。
他使用每樣東西都很小心,但他不小氣,出手大方,她還記得他買給她的那個HarryWinston鑽戒。
只是希望東西能被充份使用,不要浪費罷了——欸?
鍾佩吟聽着聽着,思緒還沉浸在他的身世中,原本沒有想太多,但突然發現……不對耶!
結婚時他再三警告她,不要多管閒事,也不時警告她少插手他的事情,她也乖乖的聽話不敢逾矩,但現在,他竟然向她解釋那支手錶的來源,還有他對前女友送的禮物的看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告訴她他的身世。
這是不是代表他對她越來越信任,甚至是……越來越喜歡?
忍不住地,她的嘴角微微上揚。
“你笑那是什麼樣子!”時麟看她馬上變臉,覺得她很好玩,世上怎麼會有她這種女生!“開心什麼?”
“當然開心啊!”鍾佩吟開心到忘記他前女友的事情,那一點也不重要。“你跟我說你的過去、你的身世,結婚三個月以來,這是第一次,我很開心,你慢慢的開始相信我,願意跟我說你的心事。”
她笑着說,但時麟聞言,卻怎麼也笑不出來。
他感覺到自己背脊發麻,握着方向盤的手指關節,因爲用力而泛白。
什麼時候開始,他會在意她的心情?在意到願意把內心深處不願人知的身世就這樣說出口。
爲什麼?
難道……他愛上她了?愛上這個又蠢又笨的女孩?她甚至連女人都稱不上,像個孩子似的。
可跟她相處,沒有壓力也不需要鬥心機,漸漸的讓他忘記了他原本的目的。
現在,他想要的東西只有一個,他得控制住自己,不能讓她影響他的思緒,他不斷在心裏告訴自己,他沒有,也不能,否則就會掉進時長豐精心設計的圈套裏。
時麟決定從這一刻起,將他給出去的溫情,全數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