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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2)

《說好十天後分手》 / 千尋 / 第14章 / 共20章

***

弄弄真的以爲,寒假的基本定義是喫飽睡、睡飽喫,但工作關係,她還是得每天出門。

沒關係,這點她認了。但起碼讓她多睡兩小時,不過份吧!

可是……很抱歉,她連這點小小的、卑微的希望都無權實現。

原因兩個:一,閃閃要上班而小小放寒假(哇咧,世界上有種叫做安親班的服務機構,沒人聽過嗎)。第二,夏雨和海齊比她更忙,沒空帶小孩。第三,閃閃是個沒有責任感的女主人兼愛下指令的姊姊,而寒假的第一天,弄弄接到的三十二個指令當中的一條,叫做給孬孬準備早餐。

知道孬孬是多麼龐大的黃金獵犬嗎?

重點是,縱然它很老了,對什麼都不上心,獨獨對喫這件事很堅持 …堅持在清晨六點得到它的早餐,因此弄弄不及時起牀幫它處理,它會晃着老邁的身軀,拾級而上賴到她牀上,用體重強迫主人填飽它的胃。

而寒假,孬孬比誰都清楚,弄弄就是它的臨時主人,即使它彷彿、似乎、好像是得到老年癡呆症。

鬧鐘在五點四十五分的時候響起,弄弄想,再睡一下下好了。

這一下下,分針從九移到三,弄弄一面昏睡一面想,孬孬很快就要出現在牀邊,可是她昨晚和Hero聊天聊太晚,孬孬……只能抱歉了。

她的眼睛持續閉着,對着指針耍賴!再睡一下、再睡一下……當分針再度滑到十時,孬孬還沒上來。

突然,她想起昨天晚上孬孬發神經似的跟在每個人身邊繞圈圈,還貼着小小,任由那個小子作弄,那情況實在違背一隻老狗該有的體能狀態。

直到夜深,孬孬被閃閃趕出房間,被海齊無奈大喊:孬孬,你再不出去,啊不然你來幫我寫報告……

孬孬不會寫報告,只好來到夏雨房裏,靜靜地窩在牀的一角。

她對夏雨說:“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來特別哀傷。”

夏雨則揉揉她的頭髮說:“哀傷的是你的心情,不是孬孬的眼睛。”

對,昨天他們討論到她的教授,那位教授在教授界裏算是相當年輕的,但他的老婆比他更年輕,後來年輕的師母愛上年輕的同學。

搞到後來,教授不知道該不該當掉成績很爛的年輕情敵,因爲他害怕自己會在網站被人強烈抨擊,公器私用。

這是件悲傷的事情。

七點了,孬孬還沒出現?難不成它的老年癡呆症更嚴重,嚴重到它的生理時鐘亂了?

弄弄逼自己下牀,隨便擦把臉、刷牙漱口,衝到樓下狗屋。

咦?它不在!

會不會待在夏雨的房間裏?不對,孬孬認牀,再晚它都會回到狗屋睡覺。

可是除了夏雨的房間,還真不曉得要去哪裏找,她帶着滿心的狐疑去敲夏雨的房門。

“怎麼了?”

夏雨打開房門時已經穿戴整齊,因爲下午有場座談會,他得做些準備。

“孬孬不見了。”

“怎麼可能,它會不會在海齊房裏?”

“你以爲孬孬沒自尊嗎?昨天被海齊趕出門,怎麼可能去找他。”

夏雨莞爾。“孬孬有自尊,但它也是隻心胸寬大的狗,不會介意海齊的一時情緒。”

“說的也是。”她擠擠鼻子。“我剛搬來的時候,孬孬體力還很好,它常常把我和閃閃撲倒在地。”

“它好像特別喜歡你和閃閃。”

“它是公的咩,當然喜歡雌性生物。”

“既然這樣,爲什麼不幫它找一隻雌孬孬?”

“你這個話不是白問嗎?你又不是不知道,孬孬很早就結紮了,就算找一隻雌孬孬來,它也沒本事對人家怎樣。”

“結紮?是因爲家裏養不了兩條大狗嗎?”

“不是。我沒跟你說過孬孬的故事嗎?”

“沒有。”

“孬孬是條受虐狗,被老爸發現的時候全身都是傷,它身上植有晶片,老爸以爲它走失了,好心地帶它回主人家裏,沒想到越接近孬孬的主人家,孬孬就越不敢前進。”

“爲什麼?”

“問得好,老爸心裏也在想爲什麼,後來老爸還沒按門鈴,就聽見一聲喝斥聲——死狗,我不是叫你不準回來,你非要我把你煮來喫嗎?

“說着,一個肥胖的中年男人抓起腳上的拖鞋,就往孬孬頭上砸下去,力道之大,孬孬當場被打歪在路邊。原來孬孬被棄養後,曾經循着路找回舊家,只是每次下場都很慘。

“老爸很生氣,換成我就揮拳揍回去了。但海齊說老爸強忍怒氣,冷靜問對方,‘你不想養這條狗,是嗎?如果是的話,我可不可以收養它?’那個肥胖的中年男冷淡說:‘隨便,你要就牽走。’就這樣,孬孬成了這個家的一份子。那個時候,它就是隻太監狗。”

夏雨莞爾,“原來大叔不只收留受虐兒,還收留受虐狗。”

“老爸是全世界最有愛心的男人,他最偉大的地方是什麼你知道嗎?”

“什麼?”

“他娶了閃閃,解救天下男人於水深火熱之中,天底下的男人應該發起募捐,一人捐一塊錢,用黃金給老爸做一塊大牌匾,上面寫着——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宋予弄……”

閃閃詭魅的聲音陡地傳來,弄弄後頸的汗毛一根根豎起。她抓抓頭,考慮要不要回頭接受終極考驗。

皺眉、癟嘴,她換上一副憂心的表情,轉身大聲道:“閃閃、大叔,孬孬不見了!”

“不見?怎麼可能,它那麼戀家。”閃閃被轉移了注意力。

“我也覺得奇怪。”弄弄偷偷吐舌頭,呼,這一關過了。

“我們分頭去找,夏雨,你找四樓、弄弄找三樓、大叔去二樓看看,我去一樓。對了,弄弄,把海齊挖起來,叫他去頂樓找。”

頂樓?閃閃太看得起孬孬,它那個龐大身軀怎麼可能爬得到頂樓,更別提它有關節炎。

但她不敢頂嘴,乖乖往海齊屋裏喊人去。

他們分頭找,都沒有孬孬的蹤影。

他們聚在一起找,還是沒有找到孬孬!

孬孬不是小型狗,不可能塞進小縫隙裏,大門沒有打開,孬孬不會跳牆,家就這麼大,它還能往哪裏去?

“孬孬會不會被綁票了?”

弄弄出聲,所有人都沉下臉。

“你少笨,要綁也綁小小,誰會綁一隻得了老年癡呆症的狗。”蕭海齊輕斥。

他的原意是安慰大家,沒想到惹來閃閃白眼加不爽。“放心,真的有歹徒的話,我們家會推派你去被綁。”

夏雨和弄弄交換一眼,他突然想起弄弄昨晚那句——“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來特別哀傷。”

猛然轉身,他往廚房方向跑。

“Hero,你想到孬孬在哪裏了嗎?”弄弄抓住他的衣袖。

“不知道,先找找看再說。”他轉身,往地下室的方向走。

“不會的啦,我們家孬孬怕黑,它絕對不會到地下室。”天底下有誰家的狗屋要裝夜燈?他們家孬孬就要。

夏雨沒分身回答,按下按鈕,樓梯燈亮起,弄弄嘴裏說不會,還是跟着他到地下室,樓梯未走到底,他們就看見孬孬龐大的身軀躺在那裏。

她大喊一聲,往下衝。“孬孬、孬孬……”

她跑到孬孬身邊,抱起它的脖子,孬孬的毛還是很長,但溫暖不見了,孬孬低垂的眼皮蓋住那雙溫馴的眼睛,它的身體冰冷而僵硬,它……死了……

弄弄的聲音引來全家人,閃閃看見弄弄的模樣,淚水迅速模糊視線。

“夏雨,你怎麼知道孬孬在這裏?”蕭海齊問。

“我曾聽說過,寵物狗爲了不讓主人傷心,會在死亡之前找個隱密的地方靜靜死去。”他伸出手抱住弄弄。

她哭紅了眼睛,把頭埋進孬孬的毛髮裏。“對不起,我昨天就覺得不對勁,我如果多注意就好了,如果我陪着孬孬,孬孬一定不會孤獨死去……”

蕭書臨靜靜地看着眼前這一切,須臾後做下決定。“夏雨,你陪弄弄上樓,小小交給你們照顧,這件事先不要讓他知道;海齊,你早上要出門嗎?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幫我跑一趟徐叔叔家?”

蕭海齊知道他要做什麼,小小的確小到不適合認識死亡,“老爸,你和閃閃去處理孬孬的後事吧,我會把狗帶回來。”

蕭海齊指的是徐叔叔家裏的那條狗,它也是被主人棄養的。黃金獵犬是大型犬,很多人覺得它憨厚可愛,卻沒考慮到狗長大需要更大的空間、更大的運動量,在這個家庭空間普遍不足、主人普通忙碌的大都市裏,大型狗常常遭到遺棄。

前陣子徐叔叔撿到狗,又捨不得將它送到流浪動物之家,問了老爸幾次,老爸考慮到孬孬,便沒把它帶回來,現在……他們需要一條狗來安慰全家。

“好,閃閃你去開車。”說着,蕭書臨彎腰抱起孬孬。

閃閃吸吸鼻子起身,理智告訴她,如果想瞞過小小,動作就得加快。

他們分工合作,在最短的時間裏將孬孬帶離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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