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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

《配角戲》 / 攸齊 / 第26章 / 共30章

皇巖並未參加這場活動,除了有隻1駐點和殯葬處合作的優勢讓他不需再多做行銷外,他這些年的心態也不大一樣,只要業務穩定、服務品質也穩定就好,有時持續的穩定,其實也是一種進步。

整篇新聞除了介紹博覽會特色之外,也訪問了幾位負責人和參觀民衆;最吸睛的一張附圖是一個透明玻璃櫃裏的喪服,一整個家族依照輩分排的小喪服,那是蓮華的攤位。

會前,她做好這些小喪服時曾拿到他面前,那時他便驚訝於她的想法和她的手工,因他從沒見過這種小喪服,她把傳統上令人覺得避諱的喪服變可愛了;明明是一樣的東西,動點巧思,把它縮小到好像公仔在穿的尺寸,感覺就有天壤之別。

先前聽她說起林雅淳很擔心蓮華不出半年就要宣佈關門大吉,但他想,這次的活動後,林雅淳恐怕會忙到大喊不OK了吧。

把報紙收妥置回時,服務生正好送來咖啡,他點頭一笑,餘光看見窗邊有人影。他微一側目,就見窗前立着一名男子,壓低的棒球帽下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對眼睛,那男人兩手插在運動外套口袋,看了他一眼,舉步走開。

幾秒鐘時間,他聽見店門打開時風鈴發出的聲音,不過抿一口咖啡的時間,那人已走到他對座,拉開椅子徑自坐了下來。

「你是楊先生?」男人壓低嗓音,帽緣亦壓得很低。

他困惑,仍頷首。「是。」一小時前陳分隊長打了通電話給他,約在此相見,卻來了這個男人?

男人插在口袋的手伸至桌面,推給他一個折迭過、封了口的牛皮紙袋,開口道:「陳分隊長讓我把這個給你。」

「裏面是什麼?」

「不知道。他說你看了就知道了。」

楊景書接過,還沒打開,那男人已起身離開。他不意外對方走得匆促,也不探究對方身分,只是拿了東西和帳單,付款走人。

回到皇巖,他才把紙袋裏的東西抽出……是照片,還有一張電腦打字字條。

他算了算,照片十來張,每張都是近距離拍攝,能清楚看見照片中的人物與環境。

最後幾張照片像在隱密的私人倶樂部之類拍攝的。他看着宴會上那些面孔,忽然一瞠雙眸,裏面那拿着茶葉罐的男人臉孔令他震愕。

張啓瑞第一次向他提起新民搶了生意一事時,他心裏隱約猜到是怎麼回事,但沒想過這中間人會是照片中那人,要是這事情被揭發了,照片中那人也逃不過責罰吧;然而,他也不能繼續任新民壓着皇巖,就算他不愁喫穿,員工總要照顧。

他再看看那張字條——

戴着黑框眼鏡的西裝男子是中間人,叫石沛山,永安鮮花生命禮儀負貴人。

右手邊那兩位是分局警員,左手邊黃衣男子是消防局勤務中心的。

「他」畢竟算是我學長,這事我不方便出面,你自己看着處理。

目光掃過最後一字,楊景書揉了字條,在窗邊的椅上坐了下來。

石沛山,石頭的本名,他怎會忘。同窗三年時光不長不短,卻正好是人生青春年華最美好時。

每個人都有選擇方向的權利,大家各自在自己的人生路上奮鬥,他不能批判他們的選擇是對是錯,只不過他真意外石頭會是白手套。

既然石頭都將永安轉型了,怎麼又成了中間人?他幫新民做這樣的事,對永安的業務並無任何幫助。人說同行相忌,唯一能想到的恐怕也是人情壓力,他不也正因爲還了同樣的人情,纔有新民?

很爲難啊,他怎麼做都不對。人一旦揹負了情字,無論親情友情愛情人情,只有爲難。那日詩婷問起這些舊友,他就是想着既然都已無往來,她也無需知道誰的動向;另一原因則是他擔心日後大家會因利益關係而衍生出不必要的麻煩,他不想她被牽連其中,遂未對她吐實。

好了,麻煩真來了。他指尖在扶手上輕輕敲着,手中握着照片望向窗外車流,手機在這刻響了起來。看一眼螢幕,他皺了皺眉,這麼快就找來?

「文哥?」接起時,他語聲稍揚。「喫過了。還好,並不忙……」他垂眸看着照片,眼色微深,一邊將照片鎖進抽屜,一邊輕輕笑開。「說指導不敢當,切磋纔是真的……好啊,我早耳聞那位師父的手工,還沒見識過呢。」

半小時後,他人已置身新民禮儀事業的負責人辦公室。

「來,快來看看,剛剛寫了幾個字,那味道真好。」一襲黑西裝的黃聖文,梳得整齊的頭髮已是大半銀絲,楊景書跟在他身後,已微微流露出倦色。明知此行不在於切磋技藝,卻不得不走這一趟,總要知道對方究竟想要什麼。

辦公桌面上,一本參考字帖,宣紙上幾個大字,楊景書瞄了眼,是〈正氣歌〉。他悄勾脣,一抹近似嘲弄的笑意噙在嘴角。

「就是這個。」黃聖文打開一個紙盒,墨香漫了出來,盒內靜躺着用金漆繪上龍形圖案的墨條。「一個記者朋友去採訪這位國寶大師,挑了兩支來送我,說是用德國的松煙和法國的麝香,還有美國的牛皮膠,再用傳統技術製成的。你聞,味道真和外頭一般賣的不一樣。」

他低頭一嗅,含笑道:「很自然的香氣。」

「喜歡吧?這個我沒用過,你等等帶回去用吧。」將紙盒合上。

楊景書笑道:「既然是文哥朋友相贈,意義重大,我怎麼能收?」

「兄弟一場,我朋友就是你朋友。」把紙盒塞到他手中。「拿着。說送你,

就是送你。你在練字的人,正需要這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楊景書把玩着那長條狀的古風紙盒,喃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送「會錢」打點警消單位,算是先利其器?他點頭,把紙盒往桌面上一擱,輕輕笑着:「文哥,這東西我不會收,有話直說吧。」

黃聖文楞了會,拾來桌面的煙盒,遞了根給他。他笑,道:「我戒很久了。」

把煙叼在嘴邊,點上,吸了兩口後,黃聖文才說:「真戒了?上回聽你說你戒了時,我以爲你說笑的。」

「認真的。」楊景書淡應一聲。

「其實也不是什麼難處理的事,我相信你一定能幫我做到。」吐了菸圈,黃聖文道:「下個月無名屍招標,我希望皇巖不要投標。」

對此要求,楊景書不大意外。「投標各憑本事,皇巖未必標得。」

「難說。皇巖連RJ都能駐點了,要得標還不容易嗎!你是我帶出來的,你那身本領不也從我這裏習得?打點什麼的,難道你會不瞭解?」

楊景書笑着。「文哥誤會了,我沒打點什麼,一切照規矩來。」

「是嗎?」黃聖文斜眼看他,抽着煙。「這麼巧,尺了醫院駐點是皇巖的,無名屍也是皇巖的,殯葬處指定業者也是皇巖?我聽說你和某分局的陳姓警官交情不錯。」,

「這些與陳警官無關。」楊景書看着他,道:「陳警官是您學弟,他爲人如何,想必您心裏清楚。」

黃聖文縱笑兩聲,陰沉着面孔。「人心隔肚皮,誰又知道誰心裏想什麼。也許他幫你打點了一切,你纔有今天的成就;當年我就算沒提拔你,也確實照顧過你們;至少,我沒讓你們去碰那些毒品,今日不過是要你幫我一個小忙,你辦不到?」

是。當年他確實沒讓他們這些小弟們碰毒。

或者,臥底的黃聖文當年只是不想讓當時年輕的他們染上毒品。什麼緣由不讓他知道毒品、軍火一事已不重要,無法否認的是他確實從黃聖文手裏拿了不少零用金,加上葬儀這部分的紅包等等,他年紀輕輕即收入可觀。即便時移事往,即便早已遠離幫派,受過黃聖文金錢上的援助是不爭的事實。

因此,當他出獄找上他,開口需要資金做點生意時,他自然該還他人情。他匯了一筆錢給他,他便拿了那筆錢成立新民。

「我感念文哥當年照顧,所以您出來時,開口說要資金,我也拿了出來,欠你的人情,我自認爲已還清,所以皇巖不會放棄這次投標。」

黃聖文冷嗤一聲。「說來說去,你就是不肯放棄無名屍這個鐵飯碗。」說是做功德,其實無名屍透過協尋管道,多數還是會找到家屬,那就成了有名屍,自能跟家屬收取費用,且利潤可觀,至於做功德的僅只幾件。

「對我而言,它不是鐵飯碗。我不過是想做點善事,彌補年少輕狂時犯過的錯,也爲親人添點福壽。」

「你還有什麼親人?不就只剩一個姑姑?需要添多少福壽!」

楊景書笑了笑,淡聲說:「我若沒猜錯,文哥想從中獲取龐大利益。您既是警官出身,想來必是正義感或是想爲社會做點什麼的心態,纔會讓您走上警職,爲什麼現在的您,卻是利慾薰心?」

黃聖文放聲大笑,目光冷涼。「我利慾薰心?我爲這個國家爲這個社會做事,到頭來換得什麼?臥底容易嗎?我花多長時間才讓林明慶信任我。我好不容易得到了情報,我的上司、我身邊的兄弟沒本事逮捕他,差點讓我命喪他槍下,我爲自保,先斃了林明慶有何不對?查不到那批毒品去向,上頭爲了交差,懷疑我私吞,胡亂定我罪,一關就那麼多年,我這些年來所損失的,難道是我活該?」

楊景書抿脣不說話了。臥底的確不易,若身分泄露,可能危及生命與家人,亦可能在那樣的環境中迷失自己、染上惡習;就算任務達成,也怕是回不了警界,因爲遊走黑白,知道太多祕密。

他不知道黃聖文究竟和那批毒品有無關聯,可他明白,那幾年牢獄之災,確實無奈。爲了一個任務,犧牲了與家人相處的時間,還在人生留下一個污點,,從警官變成賊,換作任何人,也難不埋怨。但是……

「就算是這樣,難道就該放棄自己過往的良知和正義感?」

「良知?正義感?」黃聖文斜睨他。「你別告訴我你做無名屍真不是圖利。」

楊景書笑了下,不解釋也不再勸說,他籲口氣,道:「那麼,各憑實力了。」抬腕看了看時間,微笑着說:「時間不早:不打擾您練字。」微一頷首,他邁步離開。

拉開門把時,有一畫面掠過,他沉了沉眉,低眼凝視——那是一部黑色廂型車,在一處像是一般住宅的透天厝前停了下來,前頭有一大片庭院。車門一開,一團影像下車,跟着後頭又一個身影被身後的人推了下來。是誰?三人面目模糊難辨,身形亦難辨,唯一確定的是三人皆是黑衣黑褲。

他微蹙眉,試圖看清,但那畫面就像老電視機,黑白畫面閃了閃,什麼也沒。

他拉門的手一頓,轉身想提醒身後那人,回眸,對方莫測高深地凝望他,他微微一笑,道:「文哥,這陣子出入小心。還有……」呵口長氣,他接着說:「送『會錢』的事別做了,做生意靠誠信,才能長久經營。」

他想,黃聖文這樣子擋人財路,擋他是一回事,擋別人,別人會怎麼處理又是一回事;他既知他可能遇上麻煩,提醒一下,總是應該。

只是他心生另一疑惑——最近,他感應的能力似乎有些異樣;再有,方纔所見的畫面,爲何模糊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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