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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先生上車請補票》 / 凌兮兮 / 第1章 / 共18章

酒會才過一半,林雨桐喝得有些醉了,起身去了一趟廁所。

洗完手時,望着鏡子時,發現嘴上的脣蜜有些掉色,連忙拉開包包拉煉準備補妝。

她纔剛從包包裏拿出脣蜜,一張她思慕已久的英俊臉龐突然顯現在鏡子中。

是凌荀?

林雨桐微微一怔,以爲是自己酒後的幻覺,用力甩了甩腦袋,雙手撐在鏡子上,才發現,這不是夢,頓時耳後根莫名發燙,脣邊漾起淡淡的笑意。

凌荀對她越來越靠近,手幾乎快拍上她的肩膀,林雨桐的心跳得越發快了,心裏想着他是不是終於發現自己了,接着聽到他道:“小姐……你的裙子……”

“很漂亮是不是?”林雨桐朝鏡子中的他露出微笑,“我是特別穿給你看的。”說完這句話之後,她自己也不由一愣。

看到鏡子中凌荀那張僵硬得要命的臉,怔愣了許久,突然一個冷顫,才察覺自己喝醉了,居然說出這種白癡的話,直到她清醒了些,不好意思地對着鏡子呵呵兩聲。

凌荀很快就冷靜下來,冷笑一聲,“小姐的品味不錯,內褲上還穿了一條小豬尾巴。”

聞言,林雨桐的臉色瞬間變得燥熱,轉身看了一眼,終於明白了事實的真相,忙將不小心塞到內褲中的裙子拉下,匆匆忙忙地溜了。

太丟臉了、太丟臉了!

她不住地暗罵自己,不過幸好幸好,他還不認識她。

她在他身邊做了那麼多小動作,可是他根本記不住她,或許這次也不會例外。

凌荀啊凌荀,夢裏百轉中,她的腦海中皆是他的影子。

自己認識他四年,與他也有過數次對話,可是再見之時,他總是不認識她。

林雨桐自認長相不算是太差,雖說沒有豔冠羣芳,可還算得上可愛,五官特色也算突出,但次次被當作路人後,教她還真是有些傷心。

第一次見他,她只是一個剛進大學的新生,剛從聯考中解放出來的她,再也不想揹負學習的枷鎖,終日遊手好閒,只懂得睡覺看小說。

“小桐,我們剛纔看到凌大帥哥了。”飛飛和蕭蕭扯了扯正趴在桌上睡覺的林雨桐,林雨桐眯着眼,打了個大大的呵欠,唔了一聲揮了揮手,“凌大帥哥是誰啊?”

“凌大帥哥你都不認識,是凌荀啦!”飛飛誇張敲着林雨桐的腦袋,硬是將她從睡夢中敲醒,“你太遜了吧?凌荀人長得英俊又挺拔,是學生會的會長,主持過很多活動,學校有很多粉絲哦。”

“切!”林雨桐冷嗤了一聲,這兩人是花癡,她可不是,帥哥是什麼,電視上裏的偶像劇看多了,她對所有帥哥都過敏了,“聽都沒有聽過,他有名,演過什麼戲,唱過什麼歌?”

“蕭蕭,雨桐居然用這種語氣說凌荀,太過份了!”飛飛很是粗魯,一把拉起林雨桐往外走,她的力氣大得驚人,讓給人掙扎的機會都沒有,“居然不相信我們的眼光,我讓你自己去看看凌荀,哼!”

蕭蕭也贊同飛飛的話,一定要讓林雨桐看看凌荀。

這個丫頭天天作白日夢,天天嚷着夢見了帥哥,夢見被帥哥吻、被帥哥抱,每天醒來之後與她們講得繪聲繪色,可是具體的樣子都說不出一個,只會說很帥很帥的男生。

蕭蕭和飛飛一直不相信,這次非得讓她好好見見什麼才叫帥哥。

這是林雨桐第一次看到凌荀。

她被拉到操場,順着飛飛指的方向看過去,她看到一個穿着白色的T恤的男孩,他似乎剛運動完,隨意坐在草地,帶着耳機看雜誌。

從這個角度看過去,她只能看見他的側面,長得確實還不錯,鼻子很挺,皮膚很好,但是可能是運動過後,微微有些紅,還流着汗。

他看雜誌看得很專注,沒有注意到周圍偷偷看他的花癡。

林雨桐對於這第一面並沒有太大的印象,敷衍地笑了笑,“還不錯啦。”

然後她就抱着書回宿舍了,留下身後兩個幾乎要用眼神殺死她的飛飛和蕭蕭,心想這丫頭太沒有眼光了!

可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緣份,所以第二次的見面就來了。

這次,兩個人是正面見到了。

那天林雨桐正與蕭蕭及飛飛在樓梯間打鬧,突然不知道踩到什麼差點摔下去,而在這個時候卻正好有一強健的雙手撈住她,教林雨桐鬆了一口氣剛想說謝謝。

可是,可能是她太重了,或者說她還沒有站穩,很快地就感覺到兩個人一起從樓梯上滾下去了。

滾下去之後,她以一種無比曖昧的姿勢摔在那人的身上,林雨桐清晰地聽到安靜的樓道里皆是她朋友的抽氣聲。

她微微低頭,看着他微眯起眼睛,一副喫痛的表情,好看的眉頭微微皺起,她慌忙從他的身上爬起來,然後使勁地搖着凌荀的身體,“喂,你沒事吧?”

凌荀惱怒地將她推過去,“走開,別碰我。”他緩慢地從地上站起來,林雨桐討好地拉住他,“我帶你去保健室好嗎?”

“不用。”他的聲音淡漠,眼中閃過幾分不耐,一瘸一拐地往樓下走,林雨桐突然想起了什麼,“那個……你是、你是那個叫凌荀的人嗎?”

眼見着下樓梯的那個人微微一怔,並沒有轉頭,走的速度卻越來越快了。

林雨桐站在原地抓了抓後腦勺,轉過身來卻看到飛飛和蕭蕭兩人瞪大着雙眼,睜着眼睛看着她看,“哇,小桐,你、你壓倒了我們心中的王子!”

就這樣他跌進了她的心,就是那麼一瞬間的事。

她突然想了解這個人,他那副冷冰冰的樣子,一點也不溫柔的態度,可是他安靜的時候又是那麼迷人。

她爲他的容貌心動、爲他冷冽的氣質所吸引,站在走廊的陽臺上看到樓下那修長的背影,她的心加速跳着。

林雨桐緩緩轉過身,“飛飛、蕭蕭,我發現一個大祕密。”

“什麼?”

“我、我喜歡他。”

聞言,蕭蕭飛飛呆了,一會兒她們便按住林雨桐,對着她狠揍一頓。

林雨桐即使被揍的過程中,她還是堅持嚷着:“我喜歡他,我就是喜歡他,反正我就是喜歡他。”

可是小女生的喜歡,能夠大膽到哪種地步呢?

林雨桐生性膽小,雖然她心裏有好多奇奇怪怪的想法,但是她從來不會表現出來,也不知道如何表現,對於愛情,沒有機緣巧合,她甚至不敢上去搭話。

如今唯一能做的,便是不時拉着蕭蕭飛飛去操場上看凌荀運動,她不敢叫他的名字,只敢在心裏念着他的名字爲他吶喊,對着他奔跑的樣子癡癡地笑。

蕭蕭和飛飛倒是很支持林雨桐去表白,“不管他接受不接受,你好歹去表白一下,也算沒有遺憾了。”

“不行,我的愛是獨一無二的,一定要在最恰當的時機說出來,你們不許多嘴哦。”林雨桐威脅她們,帶着她們去喫了一頓冰,心裏更多的是忐忑,其實她根本是不敢。

飛飛和蕭蕭在林雨桐的威脅下嘆了一口氣,心想她真是無可救藥了。

從此之後,除了喫飯睡覺林雨桐還多了一個習慣,那就是在不遠的地方看着凌荀。

他雙手修長總是放在口袋,背影倨傲挺拔,平日裏似乎沒有與誰打交道的習慣,總是一個人獨來獨往;可是到了學生會的會場時,他就會變成一個人似的,熱情洋溢,口才風趣幽默。

林雨桐在臺下看的癡迷,總是想若是他就那麼對着她笑上幾秒,她一定會昏過去。

爲了能夠偶爾與他搭上一句話,每次林雨桐聽說他要主持哪個活動時,就會跑過來當義工,佈置會場,裝點氣球鮮花什麼的。

若是正好碰到凌荀在,就會在他面前晃,凌荀偶爾跟她說上一句,“這裏擺得有些歪”、“這裏氣球多放幾個”的話,林雨桐都會覺得很快樂,然後回味一整天。

凌荀主持活動一直有個搭檔,那女孩叫於靈珊,高挑漂亮,皮膚白皙,笑起來很甜美。

在學校裏與凌荀接觸的最多的就是這女孩,可是他們之間卻從來沒有傳出緋聞,因爲他們是親戚。

一日林雨桐因爲留下來幫忙,突然發現整個會場居然只剩下凌荀與自己,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厲害。

因爲差不多弄好了,她便收拾了包袱,跟在他身後往下走,整棟大樓只剩下他們兩個人,她跟在他的身後看着他削瘦的背,身上剪裁精緻的黑色風衣,有幾分傲氣,她想貼近他一些,臉色微紅,突然就有了勇氣,準備與他表白。

她盯着他的背影,想了很多開場白都被自己給否決掉,眼前的男人突然停下來,林雨桐怔了怔,也忙停下。

剛纔想得太入神,此刻卻發現外面下着密佈大雨,整個天空灰沉沉的,校園籠罩在迷濛水氣中。林雨桐剛想說點什麼,卻聽見於靈珊的身影出現在他們的面前,她扯了扯凌荀,“表哥,走吧。”

於靈珊往凌荀的身後一看,突然看到林雨桐那個嬌小的身體,微微一笑,將雨傘塞到她的手裏,“小桐,你還沒有走?傘借你,明天還我就好了。”

“謝謝你,靈珊。”林雨桐感激地朝靈珊笑了笑。

就在這個時候林雨桐聽到了一句話,她聽到凌荀在於靈珊的耳邊輕聲道:“靈珊,她是誰,你爲什麼要把傘借給她?”他的話雖然很輕,可是她卻清清楚楚地聽到了。

林雨桐拿着傘,看他們的身影消失在濛濛大雨中,有些手足無措地站在那兒。她的玻璃心碎了一地,眼淚毫無預兆地掉落下來,原來自己多番努力對於他來說,都是無足輕重。

想想也是,她林雨桐算什麼?雖然自認爲長得還有幾分姿色,可是往於靈珊旁邊一站,就相差得太遠,與凌荀這個太子爺相比,更是不配。

她平日懶散,成績不好,運動也不行,基本上沒有什麼專長,還有一些嬰兒肥,越想越覺得自卑,她突然想將自己埋在土裏,將自己狠狠地埋掉。

林雨桐低着頭呆愣了許久,舉起一隻手來朝自己說,凌荀,我一定要努力做到配得上你爲止。等到那一天,我一定要向你表白,凌荀是淩氏唯一的繼承人,她想若是有一天進入淩氏,她便能更加接近他了。

只是淩氏是大集團,哪裏是她這種什麼都不會的人能進去的?

就在這一刻,林雨桐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標,突然一切不重要的東西全都被拋到一邊,將自己整個人扔進了努力唸書的世界裏。

飛飛和蕭蕭都說林雨桐是不是被鬼附身了,可是隻有林雨桐自己知道自己被刺激了,她是太卑微,所以他才記不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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