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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帶刺的溫柔》 / 戲子璇 / 第3章 / 共21章

頂着盛裝,任雪霺登上電梯,來到更高樓層的酒吧,點了一杯酒。

獨處是很可怕的。

因爲這時候,人們什麼也沒有,除了藏在心裏的回憶,以及對自己的種種觀感,會像噴泉一般湧現。

她確定沒有用錯字眼,它們,的確是用「噴」的。

回憶,向來是人逢脆弱時最大的敵人,越怕,就越代表擁有許多不堪回首的往事。

於是,她只能用酒精來稀釋記憶的殺傷力。

一片天旋地轉之中,許多畫面在腦海裏重疊,她甚至分不清楚,什麼是確實存在過的,哪些又是她內心的幻想……但是,飛速的模糊之中,唯一清楚的,是一個年輕女孩的臉孔。

烏黑的秀髮直順而飄長,隨風飄散薄荷洗髮精的淡淡氣味;五官細緻精雕,洋溢年輕女孩當有的純真與靈秀,身着熨燙得筆挺的白色高中襯衫……

十七歲的,任雪霺。

他們相識在無所顧忌的十七歲,分別於必須成長的二十七歲。

從一開始,他們就有着太過相似的靈魂。

憑人類高超的科技智慧,世界上大多數的物品,都能製造出幾可亂真的複製品,但是,人,很難。

明明是人人都有的一副五官,總難找到一模一樣的;個性就更是了,每一種情緒、喜好、處世態度,都是不同的色塊,即使經過調和,也無法找到完全相同的色調。

然而,有一種數學概念稱之爲機率,萬中選一的機緣在理論上出現的機會微乎其微,但並不代表沒有。

所以,茫茫人海中,她和歐凱恩突破難以計算的或然率,在靈魂的那一面,幾乎可說是用同一模具印壓出來的。

在個性上,他們總是率性而爲、隨心所欲,爲了喜歡的人、事,可以投入所有狂熱,只求當下的瘋狂。

記得高中的時候,他們每學期末收到的成績單上,總會有這麼一句評語:心欠沉靜。

心欠沉靜嗎?

某次被班導師訓話時,他們竟異口同聲地解釋:「沉靜,不是老人纔會有的狀態嗎?」

實在不知道還能在哪裏找到和自己這麼相像的人。

當他們訝異地看着對方,不解這默契是從何而來時,心裏是這樣想着的。

也因爲如此,他們對彼此產生了興趣,從而發現兩人相像的地方竟然越來越多:對Avril Lavigne的搖滾樂有着高度狂熱、喜歡九○年代的香港喜劇電影、嗜喫道地日式風味章魚燒……

除此之外,他們在班上擁有各自的朋友圈,平常交集的機會並不多,但每次班級集會,他們根本不需要事先溝通和商量,就會提出相同的意見;甚至,下課時間她戴着耳機經過他的座位時,也會驚訝地發現,同樣戴着耳機的他,和她哼唱的居然是同一首曲子……

驚喜的小插曲越來越多,對彼此的好感也益發加深。

然而,他們之間唯一不一樣的地方,在那時候,或許只有一個:她像所有女孩一樣非常不擅長數學,而他卻非常有天分,不需認真上課,就能拿到相當好的成績。

這一點點的不同,卻是兩人感情燃發的火種。

那一天的情形是這樣的——

對數學實在沒興趣的她,忍不住在課堂上睡着,被數學老師唸了一頓,心情大受影響。

他看在眼裏,沒多說什麼,卻在接下來的小考結束、準備收卷時,偷偷把考卷和她的調包。

結果成績一出來,她考了九十一分,他卻只有十九分。

兩人的表現都不同於以往,老師看到分數後,馬上發現不對勁,將他們叫到辦公室問話。

他坦承考卷是他調包的,與她無關;但她卻說,因爲不想考不及格,所以偷了他的考卷。雙方僵持不下,數學老師也失去耐心,最後以一人記一支警告收場。

從辦公室回教室的路上,她一記眼神,他看懂了。

他們蹺掉了下一堂的體育課,翻牆到校外的便利商店買了好幾罐啤酒,躲到冬日裏根本不會有人的游泳池大喝特喝。

她不勝酒力,一罐啤酒才喝不到幾口,臉頰已染上一片霞紅,醉眼迷離地笑着。

他心一動,迷戀地說了一句:「你的臉怎麼比嘴脣還紅?」

沒給她機會反應,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吻上了她的脣。

那滋味,像他早上放在她口袋裏的薄荷糖,甜甜的;又像輕拂面頰的微風那般舒適。

在波光閃爍、透着漂白水氣味的游泳池水面上,他們看不到世界的倒影,在那個可以大肆揮霍青春的年紀,只有她,和他。

他們因相似的靈魂而展開交往,也爲那得來不易的默契而感動。

但是,如他所說,相愛不是只需要相似就夠了,畢竟,兩個人在一起,並不都是平順而沒有磨擦的,有所爭執的時候,那相似的靈魂還能成爲彼此的潤滑劑嗎?

慢慢的,他們發現了困難點。

太過於直來直往、不懂得退讓,是讓爭執越演越烈的關鍵。強烈的自尊讓兩人誰也不願意退一步,傷痕也因此越拉越大;加上,兩人都太過於隨心,行事缺乏理智,面對衝動,皆無法約束住對方;因此,交往的一路上,總是危機重重,成長空間也十分狹隘。

拉扯了十年,從高中生衝撞到大學生,再從大學生折磨成社會人士,他們彼此相愛,卻也有許多無法改變的根本問題。

曾幾何時,他們最自傲的相似,成了相處上的相刺。

到最後,竟演變成用互相傷害來證明彼此的親密。

害怕失去對方,所以用冷言冷語試探彼此會否離開;不希望對方找到比自己更好的對象,所以用激烈的言辭數落對方的不是;無法面對心裏放不下的自尊,只好把情緒化作蠻力,姿意破壞屋裏的一切,直到成爲一片狼藉。

苦於找不到更好的方法處理彼此的關係,這才驚覺,每一個人都是拼圖上的缺塊;而所謂伴侶,並不是找到與自己相同的那一塊,而是能互補的那一塊。

他們誰都不是對方所缺少的。

爲了不再耽誤對方,留給彼此更多傷口,爭吵無數次、煎熬千百回以後,在二十七歲那年,他們看似和平地分手了。

他找到一個個性和他互補的女孩,溫柔且善體人意的趙曉愛──他是這樣說的。

她沒見過趙曉愛,甚至不瞭解對方的來歷,但他很快就與女孩訂下婚約,完全阻絕與她複合的機會。

然而,兩人之間那由同一模子印出的靈魂,以及熾熱得足以使世界一同燃燒的愛,真的只要分手了,就能夠平息嗎?

以物質不滅原理來看,如果愛是那麼簡單就能毀滅掉,那麼這十年來她不顧一切所燃燒的是什麼?

再怎麼說,也該有灰燼餘下吧?

任雪霺又伸手要了一杯酒。

青春已不再,愛情被殘忍劃下句點,她是否該像他一樣,隨便找一個個性不那麼衝突的人,任過往一切成爲談笑之間的無聊笑話?

反正,早已不再是能放肆作夢的年紀,結果會是如何、身邊人是不是能讓自己不顧一切,都不那麼重要了。

「歐凱恩,你實在太讓我失望了。」她狠狠嘆了一口氣,「如果你真的和我有一樣的靈魂,就不應該這樣決定你的感情。」

車裏相對那一刻,他的一言一行,甚至眼神,早已坦露一切。

他還愛着她。

既然愛着,爲什麼不能在一起?就算折磨着彼此,也該是另一種形式的幸福,不是嗎?

他憑什麼把這權利交給另外的女人?

抬起頭,奢華的水晶燈透着七彩霓虹光芒,她無由地想起另一個與他一同經歷的故事。

大學時,他們曾經在深夜裏溜出宿舍,跑到空曠無人的操場上,肩並肩瞭望夜景。

場邊微弱的燈光,是他們能看見彼此的唯一光源,卻引來了也渴望一絲溫暖的飛蛾。

小小的燈內困着無數飛舞的翅膀,更有不少早已失去生命、破碎地散落在燈下。

她憐憫地,卻也欽羨地看着燈光,「知道最後可能會死,飛蛾還是會毫不考慮地往前衝,就像那句成語說的。」

「所以,只要沒有燈光,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這樣的話,他們就找不到追尋的方向了。」她望進他眼眸,像是希望能從中找到讓她放心投入的火源,「既然狂熱燃燒纔是一生唯一的追尋,爲什麼要剝奪它們實現夢想的機會呢?」

「即使結局是悲劇?」

「爲什麼轟轟烈烈的悲劇,就不能當成夢想?」然後,她眸裏燃起了野火,一發不可收拾。

他們用最滾燙的吻,在彼此身上烙上了相愛的印記。

她永遠記得那一刻。

即使是粉身碎骨,即使可預期是悲劇收場,她也要毫不考慮地向他奔去。

那纔是她要的愛情。

所以,愛一個人,該放手祝福,讓對方快樂嗎?

她又將手中的酒一飲而盡,卻依然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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