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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夏天》 / 喬安 / 第11章 / 共12章

在人潮熙攘的街邊,童晚和伏夜兩人興沖沖地來到一買銀戒的路邊小攤前。

「小姐、先生想買什麼樣的戒指?尾戒嗎?還是情人戒?」

小販老闆熱給地招呼眼前這對俊男美女。

「我們要結婚。」

伏夜直接說明來意。

「結……結婚?」老闆以爲自己聽錯了。有沒有搞錯啊?怎麼會有人跑到他這樣的路邊攤來買婚戒?! 況且這兩人,一個穿西裝,一個着套裝,看來都不像是窮酸之人啊!

童晚拉着伏夜的手,一 同伸向老闆,試手指的粗細。

「我們要一模一樣的一對。」她特別指明。

「這……這樣啊……」老闆硬着頭皮推薦了兩款一樣的男女對戒。

不管他們是不是存心耍人,顧客至上的原則是不變的。

童晚和伏夜選定了戒指,付了錢,然後,便旁若無人地直接在小攤販前交換起戒指。

「小晚,謝謝妳嫁給我。」伏夜執起她的手,誠摯地道。

「不客氣,也謝謝你娶了我。」

「應該的。」

結束隨興的儀式對話,兩人開始彼此交換戒指,此時,已開始有路人好奇地圍觀兩人。而小攤老闆眼見越來越多人聚集在攤子前,同時也看不慣兩人亂七八糟、不按牌理出牌的結婚過程,於是忍不住開口「主持公道」。

「等一 下,你們這樣不對啦!我來——」

清清喉嚨,老闆竟然當起教堂裏牧師的角色,煞有介事地問他們彼此是否真心要嫁對方、娶對方。

當獲得兩人首止目確定後,緊接着宣佈道:「交換誓言。」

「我童晚發誓,這輩子,再也不喫梨子了,而且絕不讓阿夜送我梨子。」

「爲什麼?」伏夜皺眉問。

「因爲我再也不想和你分離了,送梨子不吉利,你以後絕不能再送我梨子了,這個要求你做得到吧?」她孩子氣地說道,但態度十分堅決。

「好,我伏夜發誓,以後絕不送小晚梨子,並永遠守在她身邊,絕不讓她爲了我而﹃頭破血流』。」他語帶雙關地說道,童晚忍不住笑了。

賣戒指的老闆雖然覺得他們的誓言實在怪得可以,但還是做出最後的宣佈。「

好了,你們現在可以交換戒指了。」

伏夜執起童晚的手,親自爲她套上他的承諾。

「我愛妳。」

「我也愛你。」童晚也套上她的。

戒指雖然便宜,但兩人的情意深濃,連老闆都忍不住感動了起來。當童晚將戒指緩緩推進伏夜指間後,周遭意外響起一陣掌聲。

童晚和伏夜這才後知後覺地發現他們周圍不知何時已圍滿了人,觀看見證了屬於她和他的婚禮。其中還不乏是因爲認出童晚身分而好奇圍觀的民衆。

「吻新娘!吻新娘!」

人羣中有人起鬨,接着聲浪越卷越大。

童晚開始臉紅起來,正考慮拉着伏夜落跑時,伏夜冷不防俯身,雙脣緊緊攫住她的。

那是十分熱情的一吻,伏夜以他的脣、他的舌和他的溫柔,向世人宣告着他對她的獨佔與呵寵,她是他的妻子,從今以後,他的熱情、他的柔情、他的專情,全都只歸屬於她一人——這是他對她的承諾。

當他結束這令人臉紅心跳的一吻後,圍觀的衆人再度爆出歡呼。有些剛剛纔經過的路人不明所以,還以爲正有人在拍戲呢!

「結婚後第一件事,妳想要做什麼?」伏夜搭着她的肩,認真地問。

童晚思索了下,笑道:「我想做一件覺得幸福的事。」

「進洞房、進洞房。」幾個年輕人發出曖昧的一局喊,擺明瞎湊熱鬧。

童晚臉又紅了,只見她牽住伏夜的手,漾出幸福的微笑。

「走,我們去喫剉冰。」

☆★☆

當伏夜和童晚手牽着手回到童晚住處時,已是晚上十點以後了。

「如何?不錯吧!」

爲了慶祝,童晚帶着伏夜逛了許多的地方,喫了許多的東西。而伏夜的魅力果然也不是蓋的,他初次在臺北街頭「亮」相的第一晚,總計有兩家模特兒經紀公司的星探、一家傳播公司製作人,紛紛詢問他有沒有興趣往演藝圈發展,此外,還有爲數不少的女孩子藉機向他搭訕。

早知道他有這種潛力,但仍是不習慣。

不過還好值得慶幸的是,她的動作比他們都快了一步。

他是隻屬於她一人的!這項認知讓她感到莫名的滿足。

她和他算是已經結婚了吧?一整晚,她自問了無數次。但不管如何,他們有證人、有戒指,只要他們兩人認定,他們確實已經結婚,那就夠了!

「我覺得很幸福,妳呢?」一走進屋裏,伏夜開口即說道。

「我也覺得很幸福,因爲剉冰很好喫。」童晚有些頑皮地玩笑道。「我曾經跟你說過,夏天喫剉冰和洗冷水澡最幸福了。」雖然現在已不是夏天了,但還好臺灣的天氣還是滿熱的,適合喫冰。

「我還記得妳建議我去洗熱水澡。」

「對呀對呀,你要不要洗?」

「現在?」

「對呀,雖然現在還不算冬天,但也差不多了。」說着,童晚即跑進浴室,放滿一缸熱熱的洗澡水。

「妳和我一起洗。」伏夜理所當然地提議道。

一起洗?」她嚇一跳。

伏夜見她又臉紅的可愛模樣,忍不住更呵寵地說道:「我們不是一起洗過澡了嗎!會很奇怪嗎! 」

「那……那不一樣啦!」她有些結巴道。「而且……我這裏的浴室有點小,恐怕會很擠……」

「那就擠在一起啊。」他笑看她越來越燒紅的小臉。「而且,妳已經是我妻子了,做任何事都是理所當然的。」

童晚在他眼中看到屬於男人的眼神,他愛她,對她有慾望是理所當然的。況且今晚應該算是他們的洞房花燭夜吧!

但她實在緊張,不知自己是否已做好心理準備,畢竟這一切都來得太快了。

儘管內心交戰,但十分鐘後,她棄械投降了!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怎麼樣?洗熱水澡的感覺?」水氣氤氳中,她問。

「很幸福。」他抱着她,沉聲道。手指輕輕畫過她肩膀上那仍然清晰可見的傷疤。

童晚渾身一顫,也感覺得到他的緊繃。

「一定很痛吧?」他心疼地問她。他知道,她身上這些傷將會、水遠烙印在他心頭,隨時提醒着他,絕不再讓她受到任何傷害。

「現在已經不痛了。」她怕他擔心,連忙說道。其實她在乎的是他的眼光。「

只是有一點醜,怕你看了不喜歡:….」

「只要是妳的一切,我都不會不喜歡。」

他低頭溫柔地在她的肩頸上印下無數的細吻。

「謝謝你。」童晚顫聲道,不知是因爲受他親吻影響,抑或是受到他真誠對待所感動。

如此的男人……怎能不令她傾心呢?

回身反勾住他的頸項,她熱情主動地吻他。

狹小的浴缸裏,兩人的肢體親密交纏。他是她的丈夫,在這世上,他是她唯一的親人了。

「小晚,明天晚上,我帶妳去見我的親人好不好!」

「嘎?誰?」熱情迷濛中,她」時無法消化他的話。

「我的爺爺和姑姑。」

「你找到你的家人了?他們也在臺北?」她終於意識到這層涵義。

「嗯,他們想見妳,明天晚上我們一起去好不好?」

童晚點頭。「現在,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見他們也是應該的。」

「謝謝妳。」

伏夜摟住她,再度熱情地吻她。

他們的洞房花燭夜呵……

☆★☆

翌日。

當伏夜神采奕奕地穿著西裝,帶着身穿禮服、妝點過的童晚出現在這家全臺知名的五星級飯店時,童晚徹底傻眼了。

不,該說她是驚愕至極。

尤其是當她看見總經理伏月弦時的那種震驚,足可列入她從小到大最大驚嚇事件前三名了。

是呵,他們都姓「伏」,這樣的姓氏在臺灣不多見——至少在她身邊是如此,但,天底下怎會有如此巧合的一件事?!

她是見到了伏夜臥病在牀的爺爺,也見到了那位她「早已認識」的姑姑。可除此之外,最令她措手不及的還是這場見面會的陣仗!

原本,她還以爲只是單純地和他的親人見面,卻怎麼都沒料到竟會是如此盛大隆重的宴會——一 場「襲月集團」伏老先生找到孫子的慶祝會。

場中,除了有新聞媒體之外,當然還有FNN全體的工作人員。

這也是爲什麼她會如此錯愕的原因,看着許哲嗣和林玉婉同樣不可置信的眼睛,她真想找一個地洞鑽進去算了。

「原來,這纔是妳辭職的真正原因。」許哲嗣抓住空檔,找到機會和她說話。

童晚搖頭,想解釋。「事情有點複雜,但不是你想的那樣。」

天啊,她該怎麼向他們說明這一切?

前一 天,她還信誓日豆地說要辭職,隔天,她即搖身一變成了「襲月集團」的少奶奶,變成FNN老董事長的孫媳婦。他們會怎麼看她?認爲她是另一個以釣金龜爲職志的女記者?

「其實妳不必跟我解釋什麼,因爲妳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沒有權利去幹涉妳的私生活,只是以後我們可能再也沒有機會合作了,是不是?」

童晚低下頭,不知爲何,心中有一抹難過。

她只想單純地愛伏夜,並不想去揹負這些人情世故和批判眼光。

「可以和老搭檔敬個酒,做個道別嗎?」許哲嗣望着童晚,心中也是五味雜陳。

童晚搖搖頭,不想面對這種難堪。她在眼淚即將落下之前,提起裙襬轉身朝大門方向跑去。

而正在和黑叔說話的伏夜,看見童晚突然跑出去的動作,也嚇了一跳,連忙不顧衆人的眼光趕緊追出。

「小晚!」

他在電梯門闔上的剎那喊她,但仍是慢了一步。

伏夜扯開領結衝向一旁的樓梯間,快步追下。他不知道剛纔發生什麼事,只知道他不能讓童晚離開他的視線,他怕再看見任何意外……

衝出飯店,跑向車來車往的十字路口,伏夜即看見童晚怔怔站在路邊,面對着洶湧的車潮。

「小晚,妳怎麼了?爲什麼突然跑出來?」

伏夜一把抱住她,緊緊地,不止目鬆手。

「沒什麼,我只是想出來透透氣。」她對他微微揚起脣角,不想見他再爲她流露出那抹焦急憂傷的神情。

「真的沒什麼嗎?」他好心疼地摟着她。「妳不可以騙我。」

童晚回抱住他,將臉埋進他胸膛,幽幽說道:「好吧,我承認本來是有點難過,因爲你沒有告訴我你的家人就是我的老闆,這讓我一時之間有些難以接受。」

「這很重要嗎?」

「本來我認爲很重要,可是剛纔當我跑到這裏時,突然想通了一些事,所以,現在已經不重要了。」她誠實地說出她的感受。

聽她這麼說,伏夜才真正放下心來。「那就好,我剛纔好怕妳就這麼跑出來,又會發生什麼意外。」

「不會的,我不會那麼呆的。」

童晚甜笑着,捧着伏夜的臉,十分鄭重地說道:「我絕不會讓電視劇裏那種令人吐血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的。」

「什麼意思?」他不明白。

「你沒有看過電視劇,所以不明白,電視劇裏常常有女主角爲了某些傷心事奪門而出,不顧身後男主角的追趕,然後跑到馬路上,一個不小心,就被車撞成了殘廢、失憶什麼的,從此和男主角展開悲慘的糾葛……你放心,我纔不會那麼呆,就這樣跑到馬路上送死呢!因爲我要爲了你,小心地保護好我自己,不讓我自己受到任何傷害……」

「小晚……」

「我不想再見到你那悲傷的表情了。」她抬手輕撫過他的眉間。「從今以後,我們都要開心自在的過日子,所以你也要答應我保護好你自己。」

「我答應妳,也會保護好我自己。」伏夜認真承諾。「我們要一起開心過日子。」

「走,我們回去吧。」童晚習慣性和伏夜手牽着手。「我們不見了,爺爺他們可能會很擔心。」

該面對的總是要面對,一切,她問心無愧。

只要能和伏夜相守,她什麼都不在乎了。

總之,她會讓她的朋友認識伏夜,能諒解的,她感謝。仍然無法接受的,她也不勉強,因爲在愛情的世界裏,有伏夜明白她就夠了。

就夠了……

☆★☆

故事結束了吧?

一定會有人關心,最後,到底是伏夜跟着童晚在臺北落腳生活,還是童晚跟着伏夜回到了夜火村的山上?

答案都不是。

因爲他們兩人環遊世界去了。

很難想象,是不是?

話說回到宴會後,童晚在伏月弦及黑叔的計劃下,和伏夜補辦了一場婚禮。當晚,伏老先生完成了他的心願,彌補了他的遺憾,然後意息外地,就這麼安詳地合上雙眼,走了。

臨終前,老爺爺握着伏夜和童晚的手,希望他們能夠無牽無掛地過日子。

畢竟,那是伏夜的父母親最嚮往的。

於是,老爺爺將購買多年,卻一直無法送出的豪華輪船當作結婚禮物,送給他們。

接着,伏月弦退回了童晚的辭呈,堅持不止目讓她離開FNN的新聞崗位。

所以,最後童晚成了FNN的特約記者,身負起到世界各地爲新聞臺採訪不同種族文化軼事的重任。

這樣的任務,確實又成功燃起了童晚的鬥志。

而後,伏夜替她選擇了她成長的育幼院,做爲他們出發的第一站——那裏,是她第一次感覺到寂寞的地方。

童晚明白伏夜的用心,所以深深感動着。

她知道自己將不再感覺寂寞了。而往後,還有無數的夏日,他們便會這樣一站接着一站,走訪世界五大洲的每個角落。

這樣的日子,是無憂的。

至於黑叔呢?

在伏夜的堅持下,讓他提早退休去了,他選擇了留在臺北,仍然盡心地爲伏家付出,只是這次的對象換成了伏月弦。

二OO一年的夏天,她遇上了他,這場邂逅意外圓滿了許多美好的靈魂,一切都是如此幸福……

那麼二OO二年夏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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