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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城市故事》 / 亦舒 / 第10章 / 共10章

我略覺驚奇,“這麼快?”

百靈低下頭,“他愛的是你,因爲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靈,你太天真了,如果他愛我,他早就娶了我,他這個人,愛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說:“念念不忘有什麼用?很多人死了只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對我有什麼好處?我難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說,“這並不使我生活有所改變,”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他重視你,他買了那屋子給你住,裝飾得似皇宮。”百靈說。

“百靈,憑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換取這些東西,那還辦得到。”我轉頭看着她,“你真的那麼重視物質?”

“但是我愛上了他,”她說。

在太陽下,我直接的感覺是“女人真可憐”。

我說:“你愛人是因爲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說,“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氣質是獨一無二的,我會心甘情願與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個沒有地位的男人。”百靈說。

“什麼叫沒有地位?”我問,“塔門同胞?唐人街餐館的侍役?碼頭苦力?中環小職員?你倒說來聽聽。”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靈低低的說。

我苦笑,百靈說得對,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爲我們的男伴,但是要找一個好過他的,又不是我們日常生活可以接觸得到。

百靈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他離開我之後,傑,你還記得那人嗎?傑約我出去喫飯,我去了。我們敘了一陣子舊,不外是說說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頗喝多了一點酒,提議去跳舞,我與他到夜總會坐了一會兒,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請我跳舞,數月不見,他胖很多,白濛濛的一張面孔,村裏村氣,那樣子非常的鈍非常的蠢,於是我建議走。”

“他堅持送我回家,我說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門口我請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擠進來,一邊晃着那張大白臉笨笑,他說‘唉喲!一定有個男人在屋裏!’”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來,發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門重重關上,去他媽媽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着什麼在屋子裏,反正我趙百靈沒有求這種人的一天!”

“他以爲我陪別的男人睡覺,非得跟他也親熱親熱,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靈皺着眉,低聲咒罵。在這個時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從前是怎麼認識這種男人,”百靈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時腦袋與屁股齊晃的景象……現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個時候,你情願在家中發呆,也不跟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聽着,太陽曬得人發燙,我有點發汗,但手心是涼的,整個人有點做惡夢的感覺。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沒有選擇,男人在我們處喫完睡完再洗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走,又不必負任何責任,何樂而不爲。

但自由與放任是不同的。

我們不是貞節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對象是誰,比他差的人嗎?實在不必了。

我說:“百靈,我覺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靈與我站起來,我們走出公園,太陽仍然在我們的背後。

百靈說:“他把你那問屋子整間鎖了起來,不讓人進去。”

我說:“幹嗎?上演《塊肉餘生》嗎?別受他騙,我最清楚他爲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進去順手牽羊。”

“我認爲他很愛你。”百靈說,“他愛你。”

“他愛他自己的屁股。”我說,“對不起,百靈,我的話越說越粗,你知道廚房裏的人,簡直是口沫橫飛。”

“我覺得很難過,”百靈說,“我真是寢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撐着頭。

“你必須忘了他,他並不是上帝,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傷痕,你能夠養活自己,別做感情的奴隸。”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說。

“你並沒有好好的試一試,你工作太辛苦,新聞署經常加班至晚上九點,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幾內亞去,看看那裏的人,你還是有救的。”

“丹薇——”

“人爲感情煩惱永遠是不值得原諒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輩子也沒有戀愛過。戀愛與瓶花一樣,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這幾個月內我發覺沒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說。

百靈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麼強壯。”

“你在生活嗎?”她問。

“當然。”我說,“例假的時候約朋友去看戲喫飯——不想見人時在家中喫罐頭湯看電視,買大套大套的武俠小說,我還有一份忙得精疲力盡的工作。”

“老的時候怎麼辦?”百靈說。

“這有什麼好擔心的?”我說,“也許我永遠活不到老,也許等我四十了,還是可以穿得很摩登,與小朋友們說話,同時看張愛玲小說與兒童樂園,快樂並不一定來自男人,我並不憎恨男人,有機會還是可以結婚的,沒有機會還是做做事賺點生活費,我知道做人這麼沒有抱負簡直沒有型沒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靈抬起頭想了一想,說:“你現在是一個人住?”

“是的,我連傭人都沒有。”我坦白說,“不能負擔。”

“丹薇,我對你不起,如果沒有我一時自私,你或者已經成少奶奶了。”百靈始終還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個好妻子,但決不是好情婦,我還是有點自尊心的。”我攤攤手。

“你真的不氣?”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註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別想大多,我不能幫你,你必需幫助你自己,與他的事,當看一場電影好了。”我說,“你開心過,是不是?”

“謝謝你。”百靈說,“你是寬宏大量的。丹薇。”

“百靈,”我說,“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她問。

“別再來找我了。”我說,“我不大想見朋友。”

“對不起,丹薇,我不再會有顏面見你。”她低頭。

“顏面?顏面是什麼?”我笑,“何必計較這種事。”

“丹薇,我這次見你,是特地告訴你,我並沒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說,“他離開了我。”

“誰得到與我無關,我反正已經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說,“曾經有一度我是這麼的愛戀他。”

“請你原諒我。”她又舊話重提。

“當然原諒你,好好的工作。”我說,“百靈,別想得大多,這並不是我們的錯。”我笑笑,“把責任推給社會。”

百靈看我一眼,“你總是樂觀的,丹薇,有時候我很佩服你,你總是樂觀的。”

我淡淡他說:“是的,我還是對生命抱有熱愛,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是我呼吸着空氣,喝着水,享受着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從來沒有碰到幸運的事,”百靈說,“我一向生活得很上進,讀書。工作,莫不是依正規矩,連搭公路車的時候都看‘十萬個爲什麼’,我得到些什麼?所以我學着往壞路上走,誰知又太遲了。”

“百靈,別說得這麼喪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我認爲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說。

“他什麼也沒有留下給你?”我問。

“少許現款。”她說:“很傷自尊心,我情願他什麼也沒留下。”

“百靈,別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見,丹薇。”她說。

“慢着,百靈,你會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會。”她說,“我想或者會到外國去走一趟。”

“再見。”我說:“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帶着一顆蠻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習慣,我洗頭兼洗澡,然後捧着一大疊報紙看。

張漢彪生氣了,他也不來找我,我們算是宣告完蛋。

我開了電視,不知道看些什麼,但是光聽聽聲音也是好的,幸虧天天忙得賊死,一雙腿老站着,早已賣給珍珠甜品部了。

問題是我的體重,近廚得食,我已經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別的地方不打緊,最可怕的是個肚子,彷彿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並沒有下決心節食,算了,誰來注意。

我上牀睡覺。

迷濛中聽見電話鈴響,我翻一個聲。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誰聽這種電話誰是傻子。

電話不停地轟着。

老孃說不聽就不聽。

它終於停了。

我也終於睡着。

事情更壞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牀,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裏想,這些人如果以爲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牀,我點起一支菸,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聽一首歌。

電話鈴與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種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夥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遊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隻腳微微“人”字地站着,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與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着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麼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兒童,都可以正確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爲是一種無知,一種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觸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與這種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機會脫離這一切……我有機會,但是爲一點點的驕傲,爲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菸。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後。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幹什麼?”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麼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並不是這種人,你是永遠瀟灑健康的,你怎麼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爲我碰到了煞星。”他嘆一口氣。

“我還以爲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於開了門,他並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離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髮很長,鬍鬚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氣似冷非冷,他披着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纔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麼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麼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離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複雜?”

“當運氣不好,碰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離婚去追求她。”

“有這麼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纔可以解釋,不然爲什麼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裏,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與我說,他願娶我爲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機與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着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劃一的,小職員與大商家的求婚語氣統一之極。

他用手抱着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你鬥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撐着腰,“戒指在什麼地方?”

“丹薇,別這樣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潰了。”他幾乎沒哭出來。

我蹲下來,“喂,”我說,“看看我。”

他抬起頭來。

我的眼淚舊汨流下來,“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麼平和過。

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有種最溫柔的表現,我也不明白,我的運氣,竟可以有機會與他訴說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運。

當然婚後情形並不是這樣的。

婚後我們的正常對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點鐘你在什麼地方?當心我打斷你的狗腿!”

他:“又沒錢了?不久將來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繼續你的蛋糕事業!一個下午買書可以花掉兩萬!瘋了!”

我們並沒有住在那問藍白兩色的住宅裏,我們不是公主王子,堡壘不是我們的。與前妻分家之後他要重整事業,脾氣與心情都不好,但他還是可愛的男人。我愛他。我早說過,很久之前,在這個城市裏,我第一眼看見他,就愛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節食,把你那偉大的肚脯消滅掉!”

我:“不回來喫飯,也得預先告訴我!”

等他黑色的保時捷比等公路車還困難,真的,他的面色比車掌難看得多,但是我愛他。

我想這不算是傾城之戀,但最後我得到了他,成爲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滿足,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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