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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

《小姐與小偷》 / 沁恬 / 第10章 / 共23章

一年半後。

何續歲忍了兩天,終於還是來了。他敲了敲門後,便迫不及待地打開門。

將近兩年的時間,他很少離開她,不管再忙再累,都會硬擠出一點時間,他陪着她,她陪着他。這是第一次他離開她這麼久。

大學入學考的前一天,如璘猝然心跳急促,緊急送醫急救。

她氣若游絲的說:“歲,你要好好的考,別跟來了,我會好好的,不要爲了我影響你的考試。答應我,你要好好考。”

他無聲的點頭。

第一次,他痛恨自己的無能爲力。

如果可以的話,他寧願替她受苦、替她挨刀、替她疼痛。

待房門一開,就見她笑得燦爛。“歲,你來了。”

如璘的單人病房裏出現了另一個人,何續歲早在門外時就聽到他宏亮的聲音了,他的聲音彷彿有着無限生命力,一字一句,都帶着陽光和活力。

“歲,這是方宇翔,他和我從小就認識唷。”

“宇翔,這是續歲,他是我的……”如璘正想着一個比較適合的稱呼來形容她和續歲的關係。

“保鑣。”續歲替如璘接了下去。

如璘則怪怪的看了續歲一眼。

一旁的方宇翔看出了他們之間的怪異,便兀自說起話來,想化解尷尬的氣氛。

“對呀,我們同是天涯淪落人,從小就同甘共苦的一起喫藥打針。”方宇翔一邊說一邊帶着生動的表情,好似真的很痛苦。

“你哪有這麼嚴重。看你現在聲音都比別人大,至少你這次進醫院是因爲不要命的飆車,而不是心臟出毛病。”如璘故意糗着宇翔,兩人從小就是先天性心臟病病童,只是宇翔患的是動脈管未閉鎖症比較好處理,前後動了三次手術,之後就能正常發育、長大,現在可是氣血通紅,高壯得不像曾經是一個心臟病病童。

“你倒是愈大愈伶牙俐齒了喔。”說完,還捏捏如璘的臉頰。

方宇翔大如璘三歲,從小就喜歡以哥哥自居。

兩人如此無礙的相處,何續歲全看在眼裏,讓他原本急熱的心情頓時冷卻不少。

他替自己找了張椅子,默默的削着蘋果──如璘最喜歡的水果。

方宇翔敏感的感覺到氣氛怪怪的──那個保鑣的眼神不大對,像是把他當成了賊。他知道易家家大業大,如璘確實需要一個保鑣來保護她的安全,只是,這個保鑣感覺起來不太友善……他不是不會看人臉色,所以決定早早閃人。

“小璘,我改天再來看你,自己保重。”

“你也是。石膏早點拆喔。”

說完,方宇翔就走了。

這時如璘才發現續歲的臉色不大對。“歲,你心情不好?”

自從易家買下續歲的那一天起,續歲的個性就變得很壓抑,而且他對自己要求極爲嚴苛,只有在面對她時,纔會展露性格中比較真實的一面,但在外人面前,他向來冷酷得讓人不想親近。

“沒。”

那一定就是心情不好了。通常他的回答越是簡短,就代表他心裏有事。會是什麼事呢?考得不好嗎?續歲自我要求這麼高,若是考不好,他一定會很難過。

想到這,她就不敢提考試的事了。“外面天氣好好,我們出去走走好嗎?”

“不好。你纔剛病發,而且太太要你在醫院多住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我媽咪什麼時候說的?”她愁眉苦臉的。

“剛剛我出門時,太太特地跟我說的。你不用打電話問了,因爲太太已經趕着去美國陪老爺開會。”

“……”她最討厭住院了。

“我帶了你最喜歡的音樂和書。”還是不忍看她愁眉苦臉。

“是嗎?快拿來。”笑容恢復了。

他無言的把書和CD拿了出來,看她一臉饜足的翻着書,他則在一旁將蘋果切成一小塊一小塊,一塊一塊的喂她。

“歲……你不要一直陪着我。”她順手接過續歲遞來的蘋果。“考完了,應該要去狂歡呀。我有書看就可以了,你去狂歡吧。”

“我不想狂歡。”

“那你想幹嘛?”續歲的壓力持續了一年半,每天逼自己和時間賽跑,夠累了,考完了還來陪她這個病人幹嘛?

“幫你削蘋果。”

“厚……你真無聊,無聊死了。”明明是年輕人,卻像個老頭似的。

喫了最後一口蘋果。“我喫完了,你別陪我了,我很好,看要去哪玩,去吧,晚上叫劉嫂來陪我就可以了。”

何續歲睨了她一眼,換了一個坐姿。“管好你自己就好了。”拿了本書,兀自看了起來。

結果,他陪着她,在醫院住了一個禮拜。

寧靜的下午,易如璘大腿上擺着書,不過顯然心思並不在書上。她看了看時鐘,睨了坐在一旁的續歲一眼。

和續歲一起高中畢業後,她又回頭繼續準備考她的中文研究所,終日和中國文學史、文字學、聲韻學爲伍。

終於,她耐性沒了。何時他纔要說呢,她可是很着急的。

“歲?”她試探性的問。

“嗯……”他手捧着書,順着翻了一頁,不過耳朵可是很專注地在聆聽如璘說話。

“今天放榜了。”

“我曉得。”很平淡的回答,好似他之前的努力不算什麼。

“那你怎麼沒說什麼?”她覺得很不可思議,他居然表現得這麼無所謂。

“老爺曉得了,我們早上通過電話。”仍是低頭看書。

“那你考上哪?”第一個知道的居然不是她,她有一點……惱!

“臺大醫學系。”又翻了一頁,雙眼直直看着書。

“醫學系……”她大喊,重複他的話。

“嗯……”他看了她一眼,對她的反應反倒有些驚訝。

“你不是怕血?”她記得續歲說過他怕血,怕血怎麼當醫生?而且這傢伙考得很好嘛,那天干嘛臭臉啊。

“任何事情都可以訓練。”他抬眼,很認真的說。

“真奢侈。我竟然有一個醫生保鑣。”說完,如璘一把搶過他的書。“何續歲,你不要那麼無聊,爲了我去唸醫學院,你是嫌時間太多嗎!”

想來想去,還能爲了什麼。續歲愛乾淨、怕血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就連牛排他都要喫全熟,這種人要去唸醫學院?

“你別無聊亂想一通。”他拿回書,冷靜的坐回位子上。

“續歲,你何時才能爲自己活?不要全爲了我,連我自己都不曉得什麼時候會沒命,你念什麼都沒有用!上天要我走,我就得走,但你要做能讓自己快樂、想做的事情呀,這樣我才放得下心。”她大聲的說。

“你不要說什麼走不走的,我不想聽。而且我正在做我想做的事情、能讓我快樂的事情。”他看着她的眼,眼神再篤定不過了。

當個醫生,至少不會在她發病的時候只能乾着急。要嘛,他就當一個能拯救她的人,不用將她的生命交到別人手上。

讓她活下去,是他的責任。

之後。

續歲每天喫牛排,而且只喫五分熟;一切下去,血不停的冒出來。懂得喫的人,說那是汁多味美;怕血的人一看,那叫血肉模糊。

看得出來續歲吞得很勉強,卻硬生生喫了一個月的五分熟牛排,到最後連劉嫂都不想再煎牛排了。

暑假,續歲自願去醫院急診室當義工,每天看一堆急診病患,斷腿的、撞破頭的、甚至手指割到、氣喘病發的,這樣的日子,經過了兩個月,每天回來,續歲的臉色都不是很好,甚至有一點發白。

“續歲,明天別去當義工了,有些事,是練習再久也沒有用的。”她特意提出來說,想說服他轉系。

他不依。依然每天去當義工。有一天,他回來時,自信滿滿的說:“我今天幫一個孕婦接生,她來不及送去婦科,就在急診室產下一子,全身血淋淋的,是我接住小孩的。”頓了一秒,他說:“有些能力確實是天生的,但是後天的努力也很重要,至少,我是這麼認爲的。”

拗不過續歲,她選擇另一種方式和續歲相處。已經有夠多人爲她的生命所牽絆了,實在不需要再多加一個何續歲,所以她必須先離開,續歲纔會懂得爲自己而活。

一開學,續歲的功課就十分忙碌,加上自我要求高,所以又回覆到像以前一樣,唸書念得很拚命,但仍是會抽出空陪如璘看書、喫飯、練琴。

回到家,續歲習慣性的到書房找如璘。

“我今天想一個人靜一靜,你不用來陪我,和同學出去玩,或是回房唸書都好。”第一次,她拒絕續歲的陪伴。

第二天,琴室。

曲子彈了一半,就看到續歲微笑的進門,她驟然停手,面無表情的走回房間。

第三天,餐廳。

“我今天不想去餐廳喫飯,請劉嫂拿到我書房來。”

“我陪你在書房喫飯。”

“不用,我想一個人。”

“記得蔬菜多喫一點,不要挑食。”續歲說。

他無言的幫她把飯菜拿到書房,將房門輕輕關上,駐足了一分鐘,才聽到他離開的腳步聲。

第四天,假日。

通常續歲會帶她去郊外走走,有時候騎腳踏車,有時候在附近的街道漫步,兩人一前一後,不管歡笑或是難過,他始終在一步的距離內。

續歲敲了敲如璘的房門,在門口說:

“今天天氣好,陽光不強,我們出去走一走。上次你說想去九份喫芋圓,今天去怎麼樣?”順便可以去金瓜石,如璘喜歡有歷史古蹟的地方。

如璘開門,說:“不用。你和你同學出去呀,大學裏應該有新同學吧,約新同學出去呀,我和宇翔約好要去看電影。”

“我送你去。”他急急的說。

“不用。宇翔會開車來,等一下他會來接我。”

之後,他用着警告的口吻告訴方宇翔,時速不準超過八十,十點前要送如璘回來。

方宇翔一邊開車一邊說:“你的保鑣的責任感超重,他剛剛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會把你怎麼樣似的。”

“他就是那樣呀,喜歡把自己當成忠心耿耿的奴隸,勸都勸不聽。”

“他真的只是保鑣?”怎麼感覺有一種說不出的佔有慾?

“是呀,不然呢?”還能是什麼?

“沒事。”方宇翔找到一個停車位,興奮的停了進去。一哈,真幸運,這附近停車位一位難求。”

過馬路的時候,只剩下十五秒,方宇翔拉着如璘說:“快!剩十五秒了。”小跑步的過了馬路。

看電影前,方宇翔遞了一大桶爆米花和大杯可樂給如璘,咧嘴一笑說:“看電影的基本配備。”

瞬間,一個高大的身影閃出,將爆米花和可樂拿走,冷冷的說:“她不能喫高甜分和油炸的東西。還有,不要帶着她跑來跑去,她心臟不好。”

“續歲……”如璘驚得看着此刻出現在眼前的人,口氣有着氣惱和驚訝。

他這是在幹嘛!她有那麼脆弱不堪嗎?連出個門他都要跟,會不會太盡責了?如璘在心裏這麼想。

方宇翔瞠目結舌的看着眼前突然冒出來的“保鑣”。“我知道了。不好意思,我沒有注意到。”

氣氛一時僵在那。續歲拿出保溫水壺和保鮮盒遞給如璘,說:“劉嫂早上弄了桂枝人蔘湯,我請她人蔘少放一點。還有,看電影可以喫水果,不要喫垃圾食物。”說完,看了看手錶。“電影快開始了,進去吧,結束時我會來接你。”

一旁的方宇翔好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似,頻頻說:“不好意思,是我疏忽了,下次會注意。”然後不停的鞠躬道歉。

一直到和如璘走進電影院裏,方宇翔才又小聲的說:“他真的只是保鑣?”他的舉動實在像極了喫醋的男朋友。

電影結束,如璘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滿腦子都是續歲的身影,她覺得自己像是長不大的小孩,讓續歲永遠保護着。

方宇翔是粗心了點,走路的時候不會等她,車裏放的音樂也很吵──重金屬搖滾樂,讓她下車的時候有一種頭重腳輕的感覺。

續歲的車上,永遠只放輕柔的古典樂,每一張CD都是她喜歡的;走路的時候,他永遠跟在她身後,總是讓她很有安全感。

續歲說他習慣快走,所以他要走在她後面,以免她跟不上他;她走路時習慣東張西望,而續歲永遠配合着她,走走停停,一路上好默契的東說西說。

老實說,和續歲在一起的確舒服多了,也比較自在;續歲瞭解她的一舉一動,只要她一個眼神,續歲馬上就能知道她需要什麼或討厭什麼。

和方宇翔在一起,雖然有趣,但他粗心大意的,反倒要她幫他注意東、注意西的;而且也談不上是十分熟稔的朋友,只要一不講話,就會陷入漫天的尷尬;所以方宇翔一旦講個不停,她也就應付得頭痛不已。

第一次和續歲以外的男人單獨出遊,的確是個糟糕的經驗,但她仍渴望看看外面的世界,不要只侷限在易家的生活、續歲的陪伴以及無數的書本,如果有其它的可能性,她都希望去體驗。

她不想永遠被保護,哪怕她的生命是短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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