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頁
18

第一章 再見楓葉合體!(2)

《榮華富貴》 / 千尋 / 第4章 / 共19章

黑色的長沙發上,坐着一男一女,另外一個男的坐在右邊的單人沙發,他們都洗過澡了,外頭,雨還在下,但屋裏乾燥得讓人舒服。

「他叫我楓子,我叫他葉子,我們合起來就是楓葉。」

說着,艾筱楓拿起桌上的原子筆,勾畫一片楓葉,然後把兩個人的名字寫在裏面。

她沒說錯,只不過,他叫的是「瘋子」而不是她自以爲的「楓子」,要不是瘋了,誰會對北極冰人一頭熱?誰愛用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

她愛,所以她是瘋子。

葉新恆再看一眼穿着自己睡衣的艾筱楓,長長地嘆一口氣。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子?

噢,想起來了。

首先是以勵問了個「相當」不恰當的問題,引得她在車裏嚎啕大哭、洪水氾濫吶。

大衆情人喬以勵無法忍受女人在自己面前落淚,他發動溫柔攻勢,幾句輕言軟語,把艾筱楓的祖宗十八代全套了出來。

於是,他們知道有個爛男人,騙走她的感情和金錢,和她的好朋友雙宿雙飛,知道他們把她弄到進退不得,連班都不曉得該不該去上,再然後,他們知道她交過五個男朋友,每個人離開她的藉口都很相似。

藉口不是「沒有挑戰性」就是「你人太好」,再不就是「我需要新刺激」,基本上,他們全把她當成沒有滋味卻對身體有益的溫開水,乾渴的時候,乞求她的滋潤,有了清涼飲料和醉人酒精,就趕緊將她丟棄。

他聽了很不屑,那些男人把感情當成叢林求生遊戲!既要刺激又要挑戰性?他覺得無聊無趣,有那麼多時間可以浪費,怎不把精力投注在事業上,讓自己卓然有成、與衆不同。

不過,以勵對他們過去那段非常感興趣,就把艾筱楓載到他家裏,洗澡、買食物、通知品樺不要過來……

真是有病,他幹麼隨着他們起舞?但是……給品樺的那通電話是他親自打的。

呼,頭痛。

葉新恆揉揉太陽穴、打開文件,他不想聽他們對話的,但艾筱楓的聲音就是會自動飄進他的耳膜。

「葉子很厲害哦,他剛到班上的時候,講中文沒人聽得懂,畢業典禮的時候,就可以代表畢業生上臺致詞了。」

「表哥是天才,他只花兩年就從大學畢業。」喬以勵同意她的話。

「對葉子來說,我們班男生是一羣野蠻的未開化民族,愛打架、以暴制暴,玩的遊戲很粗魯,他適應得很辛苦。」

錯,她自己也是未開化民族的一員。

悄悄地,葉新恆轉頭瞄她。她的皮膚比小時候白了一點,那時她成天在外面趴趴走,活像一頭黑猩猩,只差沒在叢林裏用樹藤盪鞦韆。

不過,她的眼睛仍然清澈乾淨,骨祿骨祿轉動的眼珠子,很吸引人心……

什麼,吸引人心?不對,他說錯了,不是吸引人心,是、是不沉穩、沒定性。

「然後呢?」喬以勵問。

他發覺筱楓說話的時候動作多、表情多、眼神清靈可愛,像個未成年少女,不懂得對人設防,這麼乾淨的女生,他已經很久沒有碰到過。他淺淺笑着,單純地欣賞着這個單純女生。

「對啊,同學一直挑釁他,他也不理人、不說話,光是用不屑眼神看人家,拜託,那樣會把人惹得更火好不好。」

她轉頭看葉新恆一眼。他的人際關係不是普通差,幸好當年有她,不然他的日子不知道要怎麼過。

「對,他很擅長把人搞得很火大。」

「我就代表葉子和他們打架,以一敵三,我把他們打得哀哀叫,強吧。」她握緊拳頭在喬以勵面前虛晃幾下。

強?葉新恆冷哼。

他記得,那個時候,她湊到他耳邊說:「放心,我知道你是女扮男裝,不好意思和男生打架,沒關係,我罩你。」

他沒被那三個笨男生的挑釁氣到,卻差點兒被她的「女扮男裝」活活氣死。

要不是她的後腦腫一個大包、膝蓋磨破、手肘擦傷、衣服被撕開、裙子吊帶斷掉……他絕對會動手、痛打她一頓。

「以一敵三,你是神力女超人?」

喬以勵看着她驕傲的模樣,興味盎然。她真的是乾淨純潔到……污染她,會讓人有罪惡感。

「我還跟他們撂狠話,說葉子歸我罩,誰要敢再惹他不爽,我一定把他們打到變豬頭,從那以後,再也沒人敢欺負葉子。」她拍桌子,豪氣萬千。

有沒有搞錯?當時是他的母親去找導師「深談」,讓那票猴小子的父母親好好管教一頓,他才免去被騷擾的好不好?

「你們的感情很好?」喬以勵又打開一瓶啤酒,把兩個人的杯子注滿。

「不是很好,是超好的。我發誓要罩他一輩子,要是有人敢動他,我第一個不饒。」

她拿起酒杯,仰頭乾掉。

葉新恆冷眼瞪她的後腦勺。

誰跟她感情超好的?他常在桌子中間畫線,不准她越線,如果她越過,就用橡皮筋彈她的手臂,可是她的神經超大條,三不五時就越線,害他的橡皮圈用到彈性疲乏。

他明明在發火,她卻以爲他在和她玩耍,看他鼓起腮幫子,就跑去買糖果、投販賣機的飲料,用食物來巴結他。

誰會被那些小東西收買?想都別想,但他好像、似乎、彷彿是……在食物下肚之後,就沒那麼火了……沒有、不對,是他記錯,他還是一樣火大,即使收下她的賄賂。

葉新恆忙着否認自己的貪喫。

「再說,快點。」

喬以勵把滷味夾到艾筱楓碗裏,哄她繼續說話。他喜歡聽她的聲音,有點甜、有點軟,再加上微醺,誇張的舉手投足間,讓他嘴邊的笑意,不停。

許多身材曼妙的女人會讓他生理亢奮,許多擅長挑逗的女性會讓他感到刺激興奮,但從來沒有女生,光是說話,就讓他不想喊暫停。

她講話的內容並不特殊,話題也不是那麼吸引人心,他猜,他愛上她可愛的動作和生動的表情。

「我每天早上都去帶葉子上學。他的方向感奇差無比,如果我不去接他,他就會丟掉哦。」說到這個,她可驕傲的咧。

「不可能,表哥的方向感很好。」

「不對哦,我們常常一面聊天、一面走路,走着走着,他就不見了,還要我回頭,到附近的小巷子裏把他找回來。那時候,要是沒有我,真不知道他怎麼辦。」

她嘆氣,嗑掉碗裏的滷味,又動手拿披薩。

拜託,誰跟她一面走路一面聊,根本是她自顧自的不停說話,她和鄉下的三姑六婆很像,話匣子一打開就閉不了。他同情自己被茶毒得很慘的耳朵,才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溜掉,只不過……對啦,十次中有九次半會被她逮到。他在心底嘆了三聲無奈。

「我本來要烤魚給葉子喫,可是一不小心掉進溪裏,是葉子救我的哦,他還把衣服借我穿……」說到這裏,她的臉頰泛紅。

對啦,就是那次,她真心相信他不是女扮男裝,而是貨真價實的大哥哥。也是那次,她聞着他衣服上的味道,人生第一回,她懂得何謂臉紅心跳。

「我表哥有那麼好心?看不出來。」喬以勵質疑道。

的確,他對女人冷漠孤傲,從沒有哪個女人能得到他的特殊待遇。

品樺在電話中埋怨過,說他和秦祕書在一起的時間都比未來老婆多更多,還問道:「如果我和秦祕書掉進水裏,你會救哪一個?」

他想了想,實話實說:「都不救。」

他很清楚自己爲什麼給這個答案,因爲祕書死了,可以再聘一個,品樺死了,他可以再找徵信社物色另一個妻子。

重點是,這個答案可以讓品樺清楚,不要跟他埋怨他的工作。

「有一次啊,葉子想喫蓮霧,我就帶他去偷拔阿山嬸家的蓮霧,我爬老半天,才爬到他們家的牆頭,結果被那隻大黑狗發現,它在牆邊狂吠,把阿山嬸給叫了出來,我三兩下竄到蓮霧樹上,躲在樹葉裏面。

「葉子好可憐哦,他被阿山嬸發現,擰住他的耳朵,把他臭罵一頓,還帶他回家找爺爺奶奶。都怪他的身手不好啦,要是他加快動作跑掉,阿山嬸那麼胖,怎麼抓得到他?」

怪他的身手不好?有沒有搞錯?葉新恆忍不住把資料夾蓋上,轉頭對上她。

還原事實真相——那天是奶奶生日,他湊了幾天的零用錢,帶着一把銅板,想到菜市場替奶奶買她最愛喫的蓮霧,恰好碰見艾筱楓,她見他在蓮霧攤前猶豫,就把他拉到旁邊,小聲說:「不用浪費錢啦,我帶你去摘全村最好喫的蓮霧。」

他不要,她硬和他拉拉扯扯,把他手裏的銅板給扯掉,他眼睜睜看着自己的銅板一路滾進水溝裏,氣到想把她抓起來揍一頓。

她縮縮脖子,不知反省,還笑嘻嘻的說:「看吧,早就註定你非喫阿山嬸家的蓮霧不可。」

然後,他的道德感不夠堅定,傻傻跟她去了。

接下來就像艾筱楓說的一樣,只不過他不逃是爲了正義感,他擔心阿山嬸把錯都算在她頭上,特地留下來和她同甘共苦。

沒想到艾筱楓是小人,阿山嬸一出現,她就躲進密密麻麻的葉子裏面,眼睜睜看着阿山嬸擰着他的耳朵,帶他回去見家長。

雖然那個晚上,她帶了一大袋蓮霧來找他賠罪,他還是照決定,和她冷戰了三天。

好像每次和她在一起,都會有事發生,不管是好的或壞的;好像每次和她在一起,他就會被勉強照着她的心意做事;好像他老是被她錯認爲女生,卻連一次都沒有……沒有動手揍她。

爲什麼?因爲她的笑臉吧,她的笑臉讓人動下了手。

他說不清楚兩個人是什麼關係,但她的笑臉始終留在他的記憶裏,即使他不認爲那是段美好記憶,即使他刻意逼自己忘記。

所以,當她此際哭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泣訴自己被拋棄的故事時,他的心情……說實話,挺爛的。

大概是這個爛吧,讓他順着以勵,將她帶回家,聽着他連想都不肯再想的陳年往事。

「表哥。」喬以勵喚他。

「怎樣?」他回過神。

「她睡着了。」

「是睡着還是喝掛了?」他瞄了一眼桌上十幾瓶啤酒空罐。

喬以勵聳聳肩。他太習慣讓女人喝掛,之後的點點點……再說。

「好啦,人是我作主帶回來的,反正你不習慣有人待在你屋裏,不如我把她帶回去?」

說着他彎下腰,打算把不省人事的艾筱楓給帶回家去。他家離這裏不遠,上電梯,兩層樓而已,他不會因爲酒駕被開罰單。

葉新恆瞪他一眼。哪個被他帶回去的女人能夠全身而退?別人不認識這隻披着人皮的狼,他還不曉得嗎?

「不必,艾筱楓留在這裏。」他走到她身邊,推開表弟。

「你不是說真的吧?你這裏又沒有別的房間。」

「你那裏有?」

他們都是怪物男,八十幾坪的大公寓,只隔出客廳、廚房、書房和主臥房,對他而言,這種設計是爲了不留宿客人,但對以勵來說,就變成「不讓客人獨睡」。

喬以勵攤攤手,誰教表哥是人家最好的朋友。聳肩、離開。

在門扣上同時,葉新恆坐到艾筱楓身邊。

再度重逢,第一次,他正式審視她的臉。

她稱不上美豔,但清麗動人,她的五官長得很乾淨,她的耳垂圓圓的,像顆小珠子,她的嘴巴小小紅紅的,睡覺的時候微微嘟起,像幼稚園小孩,沒記錯的話,她二十五歲了,卻仍然帶着十二歲的可愛天真。

他彎腰,將她抱起來,走進自己的臥房,拉開棉被,把她送進牀鋪裏,在離開之前,他又忍不住回身,看她一眼。

📖 喜歡本書的讀者也在看 返回目錄

⚙️ 排版設置

主題
字號
行距
字體
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