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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志明與春嬌(上)》 / 典心 / 第3章 / 共19章

鎮長的工作,不但辛苦而且繁雜。

但是,林春嬌就任鎮長之職三年,卻凡事駕輕就熟,從沒有一件事情能難倒她。

高中畢業後,她離開中部,到臺北念大學,還是學生身分的時候,就因優異的數字天分,被高薪延攬,一頭栽進金錢遊戲裏。

那段日子,真的非常刺激。

股票投資以及期貨生意這類的金錢遊戲,極度的耗損腦力,但是隻要眼光精準,就可以一夕致富。她沒花太久的時間,就賺足了三輩子都花不完的錢。

只是,她的優異卻惹來上司眼紅,設下圈套陷害她。她查明真相後,把上司痛揍了一頓,然後轉頭就走,毫不留戀的離開了紙醉金迷、刺激驚險的臺北,回到故鄉。

她的故鄉小鎮以鮮花聞名,這裏的七成居民,皆是種植花卉爲業。

剛回到鎮上的那幾個月,她樂得清閒,反正衣食無虞、鈔票多多,就算混喫等死到八十歲,都可以舒舒服服過日子。

她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牀就聽各國股市報導、金融分析,要不就是穿着小可愛跟短褲,坐在電視螢幕前,喝着啤酒,配着披薩,熱血沸騰的看着美國職棒,有時候歡呼,有時候還跳起來罵髒話。

她過得輕鬆自在,媽媽卻看不下去了,對她展開碎碎念攻擊,一天又一天,老媽的攻勢愈來愈猛烈,不是要她去找個人嫁了,就是要她去找工作。

春嬌還不想結婚,所以,她找了個新工作——

鎮長。

林家是中部的望族,族裏不少親戚長輩都在政界有不小的影響力。她的曾祖父是鎮長、叔公是鎮長、伯父是鎮長,世代交替彷彿是不成文的規定,她被衆人拱出來競選鎮長,在沒有第二候選人的狀態下順利當選。

她的性格是,一旦要做,就要做得最好、最出色!

首先,她把在臺北工作時栽培出來的出色祕書,挖角到鎮公所來當她的助理。那對雙胞胎,雖然年紀輕輕,但企劃能力跟資料彙整能力,都優秀得無人能及。

雖然,助理的薪水少得可憐,但雙胞胎也不介意,反倒樂於把這項工作當成另一種挑戰。

轉眼之間,三年過去了。

她全心投入這份工作,把鎮務經營得有聲有色,積極爭取活動,推廣鎮上的花卉事業,還跟規模最大的花農合作,種植有機花卉,製作天然有機的保養品,而她如花般的美貌成了最好的廣告。

媒體爭相採訪她,稱她是最美麗的鎮長,連日本的電視臺都派人來採訪過,還招來不少日本愛慕者。

而今年,她籌備多時的花卉博覽會各項準備工作,都在緊鑼密鼓進行中,所有人投注的心血跟努力,即將看到成果。到時候,大量的遊客將會帶來大量的商機,爲鎮上的花卉生意帶來更多利潤。

想到這裏,春嬌的嘴角就泛起笑意,美麗的雙眸變得更加明亮。

成就感是最好的報酬,她總是樂此不疲!

所以,面對龐大的工作量,她仍然遊刃有餘,一路過關斬將,不論是什麼樣的難關,她都能想辦法突破。

從踏入辦公室後,一個半小時內,她打了五通電話,跟別縣市的產銷班聯繫,確認博覽會時各產銷班的位置、觀摩,以及販售的產品。在博覽會開幕之前,她都將一一親自過目。

桌上那疊公文小山,也全都處理完畢。

擱下最後一份卷宗後,她往後一躺,在皮椅上伸了個舒適的懶腰。保溫壺裏的蔬菜果汁牛奶也被她喝光了,她站起身來,走到洗手間裏,把保溫壺洗乾淨,再拿到沙發旁的茶几上,倒把晾乾。

不同於平日,較爲黯淡的燈光,吸引了她的注意。

春嬌抬起頭來,端詳着頭頂上的光源,瞧見六顆省電燈泡中有一顆黯然無光,顯然是已經報銷了。

她雙手插腰,站在燈泡下,看了一會兒,半晌之後才走出辦公室。

忙碌的雙胞胎,同時抬起頭來,看着她往外走。“老闆,你要去哪裏?”

“拿工具。”

十分鐘之後,春嬌再度回來,肩上多了一組鋁梯,懷裏還抱着一個裝着省電燈泡的紙盒。

雖然說,這類的雜事都有專人處理。但是她性子急,耐性少得可憐,一遇上事情,要是沒有馬上解決,就會覺得渾身不對勁。

話說回來,換燈泡也不是什麼艱難的工作,她自己就能換,不需要再找別人來處理。

她先把裝燈泡的紙盒,放在桌上,然後找到適當的位置,在熄滅的燈泡下架好長長的鋁梯,確定梯子穩固後,就俐落的爬了上去。

昕車,皮裙很短,短到不會妨礙她動作,沒有兩、三下,她爬到的高度,只要伸出手就能輕易更換燈泡。

身後的門被推開,有人走了進來,她沒有回頭,以爲是雙胞胎想來幫忙。

“幫我把電源關掉。”她沒有低頭,揚聲喊道。

啪!

燈光熄滅了。

春嬌試探的摸了摸燈泡,確定壞掉的燈泡,溫度並不熱燙後,才大膽的握住燈泡,用力的擰轉,花了一些時間,才把壞掉的燈泡取下來。

“小心拿好。”她伸手往後,把燈泡往下遞去。“把新的那個拿給我。”

壞掉的燈泡被接住,從她的手中取走;接着,新的燈泡放進她手裏。

她拿着燈泡,把它固定在燈座上,裝得格外牢靠後,才又開口。“把電源打開。”

只聽到啪的一聲,霎時間燈光大亮,所有的燈泡都盡責的發光,提供室內照明。

她滿意的拍掉手裏的灰塵,心情愉快的轉身,預備爬下鋁梯,卻在望見始終站在鋁梯下那位沉默的協助者時,嚇得差點跌下來。

站在鋁梯下的,不是雙胞胎,竟然是——是——

“哇!”

她發出驚叫,嚇得抱住鋁梯,梯子一陣猛烈的晃動。

低沉的聲音,從下方傳來,包含着濃濃笑意。

“小心點,別掉下來了。”高大黝黑的男人說道,他的雙眼灼亮,不錯過任何細節,連彎着薄脣微笑的表情,都帶着一絲野性。

春嬌瞪着鋁梯下的男人。

只見他雙手橫胸,微眯着眼,像是垂涎美食的野獸,就站在“視野”最好的位置,欣賞着絕佳的美景,盯着她的長腿跟粉臀猛瞧。“王八蛋!你站在那裏看多久了?”她火大的問。

“不知道,我沒注意。”陳志明由衷感嘆着,惋惜的攤開雙手。“快樂的時光總是特別短。”

“幹麼不出聲?”

“這麼美的景色可以觀賞,會出聲就不是男人。”他慵懶的微笑着,摸了摸下巴粗黑的短鬚,還提出個人意見。“我比較喜歡黑色的吊襪帶。”

“誰管你喜歡什麼東西!”她氣憤難平,穿着高跟鞋的美腿,用力往那張討人厭的黝黑俊臉踩下去,還刻意旋轉腳跟。“你這不要臉的色狼!”她踩她踩她踩踩踩,踩死這個色狼!

身手矯健的他,當然不肯喫悶虧,火速就抓住她的鞋跟,輕易阻止了她的報復行動,沒讓那細細的鞋跟,踹進他的腦子。

“嘿,別逼我逮捕你。公然襲警是違法的!”

“你敢?!”

他若有所思的一笑。“你說我敢不敢?”

就是那種眼神,這三個月來,總是追逐着她,瞅得她全身不舒服。

她雙眸一眯,重重哼了一聲。“那麼,你對我性騷擾就不違法嗎?”

“我哪裏對你性騷擾了?我只是在鎮民的要求下,協助鎮民換燈泡。”他神色自若,講得義正詞嚴,半點也不覺得理虧。

這個陳志明,絕對是她這輩子見過最死皮賴臉的男人。

雖然說,鎮長跟警分局長是應該保持良好的互動,但是很明顯的,他的意圖可不僅止於公務上的來往。

打從走馬上任的那天起,這傢伙就毫不隱瞞對她的強烈興趣。他甚至在到任的當晚,就厚着臉皮打電話給她,試圖要約她出來,這麼大膽的行徑,讓她訝異得目瞪口呆。

他不但大膽,而且還不肯輕言放棄。

這三個月來,除了公務之外,他沒放過任何一個可以接近她的機會,還大刺刺的宣告全鎮,他正在熱烈追求她,搞得鎮上所有人都興致勃勃,全等着看好戲。

雖然,她覺得有些不耐煩,但是不可否認的,在某些方面,這傢伙實在是非常的“好用”——

“你要在上頭站多久?”陳志明突然問道。

春嬌回過神來,冷哼了一聲,用力抽回鞋跟,然後用最優雅的姿態,慢吞吞的爬下鋁梯。在爬的時候,她儘量不去想,正有一雙眼睛,像着了火似的直盯着她的臀部瞧。

恢復冷靜後,她才轉過身來,用嚴苛的眼神,上下打量陳志明。

她不知道警分局長需不需要穿制服。但是,這三個月來,她從沒看見他穿過制服。

他的身材壯碩,但那健壯的身軀,只散發出讓人信任的力量。他的穿著向來輕便,通常是一件貼身無袖背心,一件磨了很久的牛仔褲,再配上一雙髒髒舊舊、毫不起眼的布鞋。警徽掛在腰間的皮帶上,槍套則是大刺刺的掛在腰後,毫不遮掩。

而那張黝黑的俊臉上,永遠有着沒刮乾淨的鬍子。

“我不是警告過你,鬍子一定要刮乾淨嗎?”她瞪着他,滿臉不悅。“我不想帶着一個邋遢的男人出門。”

他摸摸下巴,感覺剛冒出來的鬍子,颳得掌心刺癢。

“我出門時,明明颳得很乾淨。”他聳肩。

“你眼睛有毛病嗎?”她諷刺的問。

他故意低下頭來,毫不掩飾的盯着她菲薄的衣衫下渾圓誘人的雙峯直看。“沒,它功能良好。”

春嬌閉上眼睛,從一默數到十,好不容易纔壓抑住心中狂燃的怒火。“好。”該死,她必須冷靜下來。“好。”她再度重複,然後睜開眼睛。“好,我懶得跟你計較。”

“謝謝你的寬宏大量。”他故意調侃,覺得激怒她,是最有趣的事情。

冷靜!

她要保持冷靜!

“你的車呢?”她轉開話題。

方正的下巴往外一撇,看着她的黑眸裏,仍有褪不去的笑意。

“就停在樓下。”他的黑色悍馬到了這個小鎮後,纔有了奔馳的機會。“今天又要找我出什麼公差?”他問。自從他上任之後,這類的大事、小事、雜事,可是多得不勝枚舉。

“有位宋小姐要去參觀向家的有機玫瑰跟‘Sweet Love’的製作過程,你陪我去接她。”她抬起小小的下巴,像是個驕傲的公主,對着騎士下令。

黑眸眯了起來。

“你又要我去當陪客?”只要有女性的貴客來訪,他幾乎就成了固定班底,非得出席不可。

她甜甜的一笑,問道:“不然,你還有別的用處嗎?”

早在這傢伙調來前,她已經查過他的底細,確認他的使用“價值”。

陳志明在警界小有名氣,曾破過不少大案子,尤其是前一樁綁架案,堪稱過程驚險、曲折離奇,在新聞媒體的推波助瀾下,他成了羣衆注目的焦點,勇悍的英雄形象深植人心,用他來招待女性貴客,每每都能讓女人心花怒放。

“我的‘用處’可多着呢!”他直視着她,毫不掩飾企圖。“我很歡迎你來試用。”事實上,他是求之不得。

“不用了,我沒興趣。”

“是嗎?”他欺近的聲音,近乎低吟。

一陣火燙驀地襲上她粉嫩的雙頰。她刻意轉過頭去,努力抗拒着這種愈來愈常出現、讓精明成性的她也會莫名心跳,有些不知所措的怪異情緒。

“鎮長?”

低沉的聲音靠得好近,近到她幾乎可以感覺到,那一陣陣吹拂過頸背、暖燙的男性鼻息。

她火速轉過身來,表情已經恢復鎮定。

“時間到了,我們走吧,別讓宋小姐久等。”她往前走,卻發現他杵在原地,就像座磚牆似的一動也不動。“你聾啦?走啊!”

“爲什麼我非去不可?”他勾脣問,對她故意拉開兩人距離的動作覺得非常有趣。

“這是你的榮幸啊,能夠憑你的男性魅力,爲促進鎮上繁榮盡一分的心力呢!”她揮揮小手,一副雖賞了他恩惠,但仍爲善不欲人知的表情。“雖然,我給了你這個機會,但是你也不用太感謝我啦!”

“我不去。”他挑眉,然後宣佈。

她滿臉震驚。

“爲什麼?”

他聳肩。“這種事,你讓向榮去做就行了。”

“但是,向榮結婚了啊!”

“那你當我是什麼?舞男嗎?”

“唉啊,又不是要你下海,只是讓訪客看一看,又不會少你一塊肉。”她耐着性子解釋,彷彿他連腦子裏長的都是肌肉,而沒有半點腦漿。

陳志明挑起濃眉,直直的看着她。

春嬌只得換了個說法。

“好吧,那,我要你跟來,是爲了保護鎮上的重要資產。”她翻了翻白眼。“這樣可以了吧?”

“什麼重要資產?”

她又露出那種剋制不要罵他笨的表情了。

“就是我啊!”

事實證明,跟她爭論是沒有半點用處的。這個小女人頤指氣使慣了,簡直像是從出生那天起,就打定主意認爲,所有人都該對她言聽計從。

“我只能待幾小時。”對於她的固執,他只能讓步。不過,在讓步的同時,他也不放棄任何機會。“既然我願意幫忙,那麼,你晚上是不是也肯賞臉,跟我喫頓晚飯?”

她的反應卻是故意裝作沒聽到,快步走到辦公桌旁,從名牌包裏頭,翻出精緻漂亮的小鏡子,確定妝容跟髮型完美無瑕。

“小假正經。”陳志明不爽的嘀咕。

她立刻轉過頭來。

“你說什麼?”

“你的腿很漂亮。”他回答得臉不紅、氣不喘。

春嬌哼了一聲。

“這還用得着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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