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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老公,不許忘記我》 / 伊桔 / 第13章 / 共24章

一份離婚協議書,簽上自己的名字,兩個原本最親密的人,從此行同陌路。

她的婚姻,就這麼完結了,多少都讓人覺得可笑。

中午的午休時間,梁可羽無精打采的趴在電腦前,一邊啃着麪包,一邊敲鍵盤。

“怎麼,報告還沒寫完嗎?”冷不防的,一道男聲從她背後冒出。

“咳,咳!別嚇我。”她忙把麪包嚥下,轉頭看着身後的李明,“你怎麼沒去餐廳喫午飯?”

“昨天晚上喫得太多,到現在都還沒消化呢。”他咕噥着。

“我這裏還有面包,要不要?”

“等會兒我餓了再跟你要。”

“嗯。”梁可羽聳聳肩,繼續埋頭敲字。

“是上個星期街頭撞人逃逸的案子?”他好奇的湊上前。

“嗯。”她嘴裏塞着麪包,含糊的應道。

“你之前不是已經寫過一次報告了?”

“古SIR說寫得不夠詳細,叫我最好把所有的細節都寫上。”她的腦細胞差不多都快陣亡了,所有的細節一件沒少的全寫上,就差沒把自己當天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襪子給註明上去。

“對了。”李明拍了拍額頭,“說起來你好像是這起案子唯一的目擊證人。”

“是啊,因爲凌晨跑去倒垃圾,所以纔有幸成爲目擊證人。”她嘆了一口氣。

“怎麼會那個時間去丟垃圾?”李明拉了張椅子坐下。

該說嗎?說她因爲剛被老公休了,所以徹夜整理新居,纔會拎着兩大袋的垃圾去丟?

“理由我已經在口供裏說過了,想知道的話,可以自己去問。”

“我也是好奇嘛。”他搔搔頭,“我聽說已經抓到了逃逸的司機,現在檢察官正準備起訴的事。”

“人證、物證都在,那肇事者故意逃逸,情節算是滿嚴重的,應該會多判幾年牢。”她繼續往嘴裏塞麪包,順便再喝上一口水。

“那也不一定。”李明涼涼道:“說不定會被判無罪釋放呢。”

“怎麼可能!”

“怎麼不可能!”他從鼻孔哼氣,“你知不知道接這案子的律師是誰?”

“是誰?”

“方司爾。”三個熟悉的字眼,從李明的口中吐出。

啪嗒!

梁可羽手中的麪包掉在地上。

“我就知道你會嚇一跳。”李明提醒,“你是控方證人,在法庭上,可別被方司爾問得啞口無言啊,按照以往的案例,他很擅長從控方證人的供詞中找出漏洞,從而讓控方證人自己推翻供詞,不被法庭採信。”

“是……是嗎?”她僵硬的應答並彎下腰撿起地上的麪包。沒想到,光是聽到他的名字,就讓她不知所措。

“方司爾也真是的,爲了錢,這種案子都接。”李明明顯忿忿不平,“可羽,你不是和他熟嗎?不如勸勸他放棄這案子,如果這種人都被判無罪釋放,那真的沒有所謂的天理公道了。”

“我去勸?”她猛然回神,“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和他熟?”

“兩隻眼睛都看到了。”他指指自己的雙眼,“上次在TWEEN餐廳,他不是還拉着你一起走嗎?”

“呵……呵……”她乾笑兩聲,“我和他也不是太熱,只是因爲之前的少年警訊活動,才和他有些聯繫。”

“唉——”李明輕嘆一口氣,“看來犯人這次有九成的機會可以逍遙法外了。真是可憐那位被車撞的老人,現在還在加護病房,依然沒有脫離危險期,不知道有誰可以去勸他推掉這個案子?”

梁可羽抿抿脣,沒有接話。那個如同水晶般精緻的男人,真的會爲了錢,無所謂的接任何官司嗎?

甚至不借……泯滅自己的良心?

“司爾、司爾……方司爾……”幾不可聞的聲音,是誰在喊他呢?

模糊的影子,又是誰的身影呢?不停的在晃,晃得他頭痛!

“司爾!司爾!”又是喊聲,還有人在推着他的肩膀。

方司爾皺皺眉,緩緩的睜開眼,映入眼簾的是頤長的男人身影。

“是你啊。”他抬手撫了撫自己的額頭。

“怎麼,你希望是誰出現在你面前?”林萬墨饒富興趣的問。

“沒什麼。”晃着頭,他又揉了揉額角,“你有事找我?”

“想聽聽你接了武鳴達肇事逃逸案的感想。”

“沒有什麼感想,只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官司而已。”他看着桌子發呆。

“就這樣?”

“不然你以爲是什麼?”

林萬墨聳聳肩,“我還以爲你是想要挑戰一下,所以特地接了這起人證物證俱全的案件,檢察官打算以過失傷害致重傷及肇事逃逸罪嫌來起訴。”

“檢察官那邊的想法,猜也能猜到。”

“這起案子很難打,你不怕打輸了?”

“沒有哪起官司是沒有漏洞的,只在於能不能發現而已。”

全然沒有卻步,或者說,方司爾的頭腦里根本就沒有“難”這個字。

林萬墨暗自想着,“對了,你知道嗎?關於你接了這場官司,媒體給你新的評價。”

“沒興趣。”站起身,方司爾走到文件櫃前,抽出了武鳴達案件的檔案夾。

“好吧,那你就當是我多事,我自個兒想說吧。”說着,他從公事包裏取出了一本雜誌,“媒體現在一致稱你爲冷血律師,說你沒有慈悲憐憫之心,對於行爲如此惡劣的人,都打算替他辯護。”

“冷血?真是無聊,律師只是一種職業,爲自己的當事人辯護,如此而已。”

他對於這種論調嗤之以鼻。

“好,好,我知道你的個性,所以你會接這種官司我一點都不奇怪,不過你難道不打算爲自己塑造一個良好的形象?”

他根本就不想去在意那麼多無聊的事情,只是想要贏得官司的勝利,只有這樣,纔可以讓他稍稍有一點滿足的感覺。

“萬墨,如果你沒別的事,可以出去了。”方司爾直接下逐客令,手指不自覺的撫着胸前的戒指墜飾。每當自己有些心浮氣躁的時候,只有撫着它,才能感覺到一些平靜。

“我就知道你不愛聽我的話。”林萬墨摸摸鼻子,看了一眼好友手中的煉墜,“你好像很喜歡這項鍊?”

手一頓,方司爾詫異的看向他,“喜歡?”

“難道不是嗎?你一天到晚都戴着。”

是嗎?爲什麼他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總是戴着這項鍊?方司爾抿了抿脣,“我戴了多久了?”

“你忘了?”

“嗯。”

“應該已經戴了幾個月了吧。”林萬墨回憶,“你還說,你愛上了一個人。”

這事讓他詫異了很久,至今還不知道司爾愛上的人到底是誰。

“我……愛上一個人?”他呼吸一窒。

“該不會這你也忘了吧?”

“我忘了。”

他真的不記得了。愛上了誰,又忘了誰呢?

“你真的忘了我?”

“忘了。”

“對我這張臉沒有一點印象?”

“沒有。”

整個人趴在辦公桌上,梁可羽上身傾斜的俯視着坐在椅子上的俊美男人,“就算記不得我這張臉,你也總該記住我的名字吧!”

“你的名字?”

“我剛纔已經說過了,我叫梁可羽!”

“我記得。”他難得的點了點頭。

“你記得?”

“嗯,你是梁警員,這次武鳴達案的唯一目擊證人,任職於警局公共關係室。”他好整以暇的回答。

陌生的口氣,如司看着陌生人一般的眼神,現在的方司爾,好像又回到了一年前他們相遇的那個樣子。梁可羽頹喪的嘆了口氣,一屁股窩進了一旁的沙發。

“我明白了,你是真的不記得我了。”她泄氣的抓了抓頭髮。

曾經他親口對她說過,他想要忘了她,但是真的知道他忘記了,她卻又覺得難以接受。

在那一年間,他們兩個甚至可以說是最親密的人,這樣——也可以說忘就忘嗎?

“你相信?”

“對,如果你記得我的話,絕對不會稱我什麼梁警員。”她說着,隨手抓起放在茶几旁的一本雜誌,封面上,醒目的標題正是“冷血律師,打官司只爲錢?”

“這本雜誌你看了嗎?”她晃了晃手中的雜誌。

“沒。”這是萬墨留下來的,他沒有興趣也沒有時間去看。

“我是這起案子的目擊證人,整個過程我一清二楚,你真打算要爲武鳴達這樣的人打官司?”

“不是打算,我已經接了這起案子。”

“你認爲自己一定可以打贏嗎?”

“可以。”平靜的語調,甚至沒有一絲猶豫。

梁可羽怔了怔,垂下眼,翻動着手中的雜誌。她來這裏的目的,是希望他可以放棄這起案子,但是再次見面,所有的事情卻出乎她的意料。她沒有想過,他忘了她,沒有想過,在他的眼中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初次見面的,案件中的目擊證人而已。

反胃的酸澀感一陣陣湧上,她的眼,盯着雜誌上他的照片——風度翩翩的貴公子,穿着西裝,打着領帶。那件西裝,那條領帶,當初她都曾觸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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