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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老公,不許忘記我》 / 伊桔 / 第7章 / 共24章

“用得着踩得那麼用力嗎?真當我是鐵打的啊!”小酒館裏,梁可羽對着眼前的罪魁禍首發泄,“都是你,沒事長得那麼漂亮幹麼?漂亮也就算了,還那麼會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當神一樣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發現,原來他的偶像效應遠遠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嗎?”方司爾瞥了一眼那雙已經被踩得烏黑的白球鞋。

“廢話,你的腳讓人踩上二十多下,就會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說着,又倒了一杯酒,逕自咕嚕咕嚕的幹掉。

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皺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時候纔會喝酒。”她打了一個酒嗝,繼續道:“而現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這次的活動明明舉辦得很成功,但是她卻一點都不開心。

搖搖晃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着他的眉心。

“方司爾,我討厭那麼多人崇拜你!”讓她突然之間覺得兩人的距離變得很遙遠。

“我並沒有要他們來崇拜ax我。”

“我也討厭那些女生們談論你時的表情。”擺明着想要倒追他。

“她們有言論自由,我沒辦法阻止。”

“我更討厭你長得這麼漂亮!”她睜着眼睛,上半身越過桌面,努力的湊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麼漂亮的話,今天的騷動就不會那麼大,我就不會被踩得那麼慘了。”

他讓她聯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讓女人自卑。

“你討厭我的長相?”他靜靜的問。

“討厭,很討厭,我希望你長得平凡點,這樣就不會有那麼多女人喜歡你了……”

她喃喃着,隨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腦袋,“真奇怪,我幹麼討厭別的女人喜歡你啊,又不關我的事。”

根本就一點點都不關她的事,她憑什麼討厭啊!

泄氣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繼續喝她的酒。“真可惡,明明我纔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麼出了酒館,更不知道怎麼會趴在方司爾的背上。

“三、忠於職守,勤奮工作,盡職盡責,服從命令……嗝,四、公正廉潔,克己奉公,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公務……”時輕時重的聲音,夾雜着酒嗝。

方司爾側頭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並沒有嘔吐或耍酒瘋,頂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則而已。

“……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十三、秉公執法,辦事公道,十四、模範遵守公德……十六……不對,應該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祕密……”

梁可羽揹着揹着,突然忘詞了,“我剛纔背到哪兒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祕密。”他掏出鑰匙,打開公寓的門。

“對……對,我要繼續接背,我還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語的說。

方司爾走進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廳的沙發上,獨自進臥室脫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來到客廳的時候,卻看到她已經抱着抱枕,一臉滿足的睡着。

心頭驀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讓他不想移開目光,彎下腰,他把她打橫抱起,往客房走去。

頭痛、喉嚨痛、骨頭痛、身子痛……簡直是渾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覺自己像被十輛卡車壓過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強睜開雙眸,她慢慢適應着白色的光線。

隨着有些刺眼的光線,一起映入她眼簾的還有褐色的窗簾、淺灰色的牀單,以及那張熟悉的漂亮臉龐。

是方司爾!

長長的睫毛覆蓋着眼瞼,凌亂的髮絲貼着他白皙的面頰,玫瑰色的脣上則有好幾個齒印,嘴角甚至還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嗎?還是……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爲什麼他會和她在同一張牀上!

“啊!”她扯開喉嚨,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會做的本能反應。

睫毛眨動了一下,方司爾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不過,她的第二聲尖叫還來不及發出,便因爲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訝異得張大了嘴巴。

方司爾的身體,也因爲被單的滑落而呈現在她面前。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他的樣子,分明就是一副剛剛被蹂躪過的模樣。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啊!”又是一聲尖叫,梁可羽慌亂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訝異的指着對方身上那些青紅,她強忍着噴鼻血的衝動,結結巴巴的開口,“你的身上……怎麼會……”

比起她的慌張,方司爾倒是一臉平靜,“你昨天喝醉了。”

“這我知道,可是後來……”

“我把你帶來我公寓,想讓你晚上睡客房。”

“然後呢?”

“我抱着你進客房的時候,你動得很厲害,結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這些淤青是摔出來的?”她猜測。

“嗯。”

“那這些紅點呢?”她看着他滿身的“草莓”問。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說你很想要咬我。”

“我說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像鸚鵡學說話。“等等,你是說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還有脣。”他補充。

“你胡說!”她絕對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這麼變態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着她,讓她越來越心虛。

好吧,她承認昨天是作了一場不錯的夢,夢見自己津津有味的啃着一塊美味的奶油蛋糕,該不會他……就是她夢中的那塊“蛋糕”吧?

“真的是我乾的?”她小聲的問。

“是的。”

梁可羽簡直想找個洞把自己給埋了!他身上的紅點看得她觸目驚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說:“關於這一點……呃,我很抱歉,我也沒想到自己喝醉會咬人,醫藥費的話,我可以……”

“你會和我結婚的,對嗎?”他的聲音驀地在她耳邊響起。

“啊?結婚?”這話題是不是跳得太快了點?

“你會負責任的吧。”他看着她的眼神裏,好像有某種期盼。

等等,倒帶!這種結婚、負責任之類的話,電視劇裏好像都是女人對男人說的話吧?

“拜託,喫虧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毀在你的下半身,沒找你負責任你就該偷笑了,爲什麼還要我負責?再說,我都已經說了我可以補償你醫藥費啊。”梁可羽據理力爭。這種事情,爽的通常都是男人,她纔是受害者好不好!

“因爲你弄得我很痛。”方司爾誠實的指出事實。

“我……呃,那裏也很痛的!”梁可羽堅持抗辯。

“但是昨天是你主動的。”

簡單一句話,立即打得她倒地不起。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不過她很想問問上帝,是不是因爲看她日子過得太悠閒,所以才專門派個人來折磨她?

結果不意外的,梁可羽沒有聽見上帝的回答,但卻間接得到了祂的答案。

走出了臺北市地方法院的大門,她在法律上的身份也從梁小姐變成了方太太。

“我今天很開心。”方司爾好聽的聲音在她耳側響起。

他開心?她用眼角餘光瞄了身旁的人一眼,他側面的表情和平時差不多,實在看不出他有多開心。

“你可以和我結婚,我很開心。”他輕輕的道。

“你真的……那麼希望和我結婚?”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開口。

“因爲從今而後,我就不再是孤單一個人了,所以││我真的很開心。”

是嗎,他開心?她爲此動容,突然覺得這個荒唐婚姻,並沒有她想像中的糟糕了,至少還有一個人,是真正的開心。

但爲什麼她可以爲他一句話動容?爲什麼可以輕易接受這個被強迫的婚姻?有些事情她一時間似乎也沒有辦法想明白……不過至少她確定有一件事得先說清楚。

“那個……”她舔舔脣,看向他,“雖然我們現在是夫妻關係,但是你也知道,我們認識的時間很短。”

他皺眉,像是不明白她說這話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們的婚姻照一般常理來看是很倉卒的,甚至我周圍的朋友、同事,都以爲我只是個還沒交男朋友的獨身女人,當然,我的上司例外。”當初她爲了請假,是一定得跟他說明原因的,也正好拗他們夫妻倆當證婚人,省得她還得向別人解釋。

“那又怎麼樣?”

“還有我老家的父母,如果知道我連聲招呼都不打,就已經擅自結婚的話,他們一定會劈了我的!”光是想,就渾身發毛。

“如果他們毆打你,你可以以傷害罪控告他們。”他想了想後建議。

“拜託,我怎麼可能控告他們!”梁可羽一個頭兩個大,“再說我剛纔的話只是一個比喻。總之,讓他們知道我沒知會一聲就結婚的話,會很麻煩。”

“和我結婚,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嗎?”他的眼神中有絲不悅。

“當然不是了!”她趕緊安撫。有她這麼倒楣的新娘嗎?她現在開始萬分後悔招惹上方司爾這號人物了,不過眼前首要任務是趕快把他擺平,“我很樂意和你結婚。”

說得她自己雞皮疙瘩掉一地。

不過她的話顯然他聽了很受用,臉色在瞬間好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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