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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老公,不許忘記我》 / 伊桔 / 第4章 / 共24章

梁可羽絕不是一個會輕易放棄的人,尤其這次頂頭上司已經下了通牒,活動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當然,她可以去請別的律師,但是爲了確保活動的成功,她還是堅持非方司爾不可。

三月末的時節,她一身輕裝,來到方司爾的律師事務所門口,打算找個地方埋伏。

既然沒辦法再次約他出來,那麼只有守株待兔,在這裏假裝意外相逢了。

倏地,一輛車子駛過她的眼前,停在對面超市的停車場前,一抹高大的身影從車上跨步而出。

是方司爾!

霎時,梁可羽所有的精神都振奮起來,二話不說,她緊隨其後的跟進。

和普通逛超市的人相同,方司爾拎着一隻購物籃,在超市買着他所需要的東西。因爲時間是下午三點,人並不多,但是他的外表還是讓超市裏的人對他頻頻側目。

然而,半個小時後,梁可羽徹底推翻了她之前的評論。他—根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樣。

沒有一個普通人,會在泡麪區前站上半個小時,甚至連姿勢都不曾變過。

看他的眼神,像是很認真的研究着眼前的這些泡麪,有如一個靜靜的思考着問題的沉思者,完全把自己置身於喧鬧的人羣之外。

但問題是……她蹲得好累。

梁可羽雙手撐着下顎,蹲在距離方司爾兩公尺外的地方。剛開始,她是好奇他會選擇什麼樣的泡麪,但現在,她只求他能夠快點選好泡麪。

又過了十分鐘,他還是站在原地,維持着一動不動的姿勢,而她卻快睡着了。

“喂,你到底要選哪一種啊?”終於,她受不了的走過去。

睫毛如同扇子一樣的動了一下,方司爾側頭望向她,“你是誰?”

昏倒!怎麼也沒想到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居然會是這樣,莫非她真的長了一張讓人過目即忘的臉?

“你不記得我了?”她蹭蹭蹭的竄到他面前。

他搖搖頭,“我們認識嗎?”

“三天前我還約你在咖啡廳見過面,甚至還給了你我的名片。”

“不記得了。”

“你真的對我沒有一點點的印象?”

“我只會記住和我工作有關的人。”他認真的答道。

換言之,她是個沒有一點關係的路人甲。梁可羽逕自哀嘆。也是啦,依照她的長相、身材,的確還沒有到達讓人印象深刻的地步。

“你覺得哪種泡麪比較好喫?”清冷的聲音突兀的發問。

“那要看你喜歡什麼樣的口味了,泡麪也有很多種類的,幹拌麪、拉麪、炒麪、湯麪。”她有氣無力的順口回答。

“我喜歡清淡口味的,湯麪就可以了。”

“那就選這種好了。”她隨手塞了一包筍乾口味的泡麪放進他的籃子裏。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記得她是誰呢?莫名的,她有一種衝動,不想在他的面前成爲路人甲,當然,也不要成爲路人乙,至於丙丁辛亥,可以滾蛋了。

梁可羽絞盡腦汁的想着,方司爾卻是低頭看着籃子裏的泡麪。

“你會煮嗎?”他又丟出問話。

“會啊。”她直覺的答道。凡是七歲以上,是人都會煮吧。

“可以幫我嗎?”

啥?她反應不過來。

“因爲我不會煮。”他看着她淡淡的說道。

好像太過迅速了,以一個女人踏進一個男人私人公寓的時間而言,這速度,好像過快了。

儘管,他之所以讓她進來的目的只是爲了煮泡麪……但是好歹有一個空間讓兩人相處,她也有了機會再次對他提出合作的要求。

坐在餐桌的另一端,梁可羽看着正在喫泡麪的男人。優雅!她只能聯想到這個詞,看他喫東西,彷彿是一種視覺享受。

“你在看什麼?”察覺到她的視線,他抬頭。

“看你。”她還沉浸在他舉手投足的魅力間。

“爲什麼要看我?”

“因爲我想讓你也看着我,讓你可以記住我。”

他蹙眉,“你想讓我記住你?”

梁可羽驀然回過神來,“我的意思是……”

他的眼睛,像兩塊黑色的磁鐵一樣緊緊盯着她,在這樣的視線下,她竟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好吧,我的確是想讓你能夠記住我,起碼別在下次見面的時候,開口第一句話是,‘你是誰’。”

方司爾低下頭,重新喫着泡麪,“我們之前曾經見過一次?”

“對。”

“我很難記住和官司毫無關係的人。”他說着。

“很難記住並不代表記不住,是吧。”她樂觀的接話,“所以你可以多看看我啊,看久了,也許下次就能記住了。”

“你真是一個奇怪的人。”這樣的人,在他的認知範圍內是空白。

他的臉上揚起了一絲淺淺的笑意,讓梁可雨看得呆了。

“爲什麼非要讓我記住你?”他拿着筷子,撥弄着碗裏剩下的湯。

“因爲我希望你能夠答應參加警局這次舉辦的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如果你連我的人都記不住,那答應的可能性好像也變得無限小了……”

他握着筷子的手不自覺一緊。

“好像……又不全然是這個理由。”梁可羽想了想繼續道:“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因爲我們三天前才見過一次,而你居然那麼簡單的就把我忘記了,這讓我感覺怪怪的,哎呀……”

她煩躁的撥撥頭髮,覺得自己有些詞不達意,“總之,我就是想要讓你記住我,我也不知道爲什麼。”

他握着筷子的手又漸漸的鬆開。

“你想要我怎麼樣看你?”

“當然是仔細的看了。”她努力的把自己的臉呈現在他的眼前,當然,也無可避免的把他的臉看得更清楚。

黑的眼、黑的眉,與那白皙的肌膚、玫瑰色的脣,形成一種協調的美。他明明有着女性化的長相,卻不會讓人覺得娘娘腔。

視線不知不覺的膠着在一塊,梁可羽甚至可以從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像。

臉驀地紅了,她不自在的清咳了兩聲。

“咳……咳,你可以仔細的看看我。喏,這是我的鼻子,這是我的眼睛,這是嘴巴,我這裏有顆痣,我笑起來,只有左邊會有一個酒窩……”別開視線,她把自己五官上的特徵一一指給他看。“至於我的名字,姓梁,名可羽,可樂的可,羽毛的羽。”

她拉過他的手,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自己的名字。

手心癢癢的,但方司爾並沒有推拒。

他定定的凝視着她的側面,“如果我還是記不住呢?”

“我會堅持讓你記住。”

她說,她要讓他記住她,他以爲自己會忘記,可是很奇怪的,他竟然記住了這句話,連帶着也記住了說話的人。

爲什麼呢?爲什麼會記住一個僅僅見過兩次的人?

就像是刻在腦子裏似的,想忘都忘不了。

緩步走進律師事務所,方司爾低頭看着自己的雙手。

手心,又開始發燙了,她手指的觸感依舊印在他的腦海中,當她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她名字的時候,他突然有種眷戀的感覺。

眷戀她手指的溫度,眷戀她堅定的聲音……

“早,方先生。”已經當了方司爾五年祕書的李莉梅一看來人,便開口問候。

“早,張祕書。”他微微點頭,推開了自己辦公室的門,“麻煩幫我泡杯咖啡。”

“好的。”李莉梅走到放置咖啡和奶精的櫃子處,開始泡起了咖啡,而剛進事務所纔沒幾天的小宋,則滿臉疑惑的走到她的身旁。

“李姊,爲什麼方先生叫你張祕書?”小宋奇怪道,她明明是姓李。

“他叫錯名字了。”

“可是方先生前幾天喊你,都是什麼趙祕書、王祕書、周祕書之類的。”叫錯一次是正常,但是叫錯太多次,就會讓人覺得有點不正常了。“而且我來公司好幾天了,方先生每次看到我,都會問我是誰。”光是解釋起來,口水就不知道花了多少。

“這在這裏是很正常的事。”李莉梅淡淡道。

“正常?”

“除了公事之外,他很少會記得一些人、事、物,或者說,今天記住了,睡一覺後,明天也忘了。”她解釋。

嗄?小宋吶吶的半張着嘴巴,“方先生的記憶力……有差到這種程度嗎?”

“記憶力差?”李莉梅噗哧一笑,“他的記憶力很好,如果你現在拿任何一本法典讓他背,他絕對可以倒背如流,你也可以詢問他所打過的每一場官司,我相信他可以把每一個細節都告訴你,甚至連當時證人說的話,都一字不漏的重複一遍。”某種程度而言,應該是記憶力好得驚人才對。

“那他怎麼……”

“老闆他只是啊……呃,怎麼說呢。”她想了想,“這麼說吧,他只會記得他認爲重要的人、事、物,而至於不重要的那些,則很難讓他記住。”

“……”

“反正你待在事務所裏,慢慢就會習慣了,我記得剛來的時候,足足被問了一年的‘你是誰’,現在稍微好點,至少他知道我是他的祕書。”只不過總是喊錯她的名字罷了。

“……”同樣的話要被問一年嗎?小宋無語。

濃郁芳香的咖啡沖泡好了,李莉梅端起咖啡朝着辦公室走去。

“方先生,你的咖啡。”她說,把咖啡放在方司爾的桌上。

他端起咖啡,輕輕喝着,“張祕書,我今天有喊錯你的姓嗎?”他突兀的問。

呃?李莉梅愣了片刻,才道:“喊錯了,我姓李。”

“是嗎?”他放下咖啡杯,手指輕觸着自己的額角,“那你叫什麼名字?”

“李莉梅。”

“來事務所幾年了?”

“已經五年了。”

五年嗎?他垂下眼眸,陷入沉思。五年的時間,他依舊沒能記住自己的祕書,卻記住了那個幾乎可以稱之爲陌生的女人。

那個名字叫做“梁可羽”的女人。

“我知道方先生除了官司之外,只能記住你認爲重要的人,所以你沒記住我的名字,我並不會介意。”李莉梅道。

“我只能……記住我認爲重要的人?”他吶吶的反問。

“難道不是嗎?”

“不……”他抿了抿脣,“也許你是對的。”

他—記住了梁可羽,甚至還想要再次見到她,是因爲他認爲她是他重要的人?

一個和官司毫無關係的,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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