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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金夫銀夫糟糠夫(上)》 / 千尋 / 第8章 / 共30章

剛睡醒,鬱喬迷迷糊糊的,她揉揉眼睛,順手把頭髮抓到左肩束起來,張開雙臂、伸懶腰……

唉,滿足啊……下樓找杯水喝吧。她的腳板在牀邊摸索,找到拖鞋把腳套進去,離開軟軟的牀鋪。

爽爽爽,好多年了,她差點要忘記睡午覺是什麼感覺了。再打個呵欠、扭扭身子……難怪那麼多人想要遊手好閒。

走到一樓,在她看見客廳那刻,嚇!身子往後一彈、大喫一驚。

發生什麼事了?地球被外星人佔領?她在夢中被外星人抓走?這裏是外星人的家,她的第一次將奉獻給禿頭大眼沒嘴巴的外星怪物?

傻兩秒、呆三秒,再怔愣五秒鐘,加起來整整十秒的時間,她還是沒辦法消化眼睛看到的訊息。目光掃過沙發、茶几,轉到櫃子、電視……既熟悉又陌生的場景,難道不是外星人,是她穿越時空、回到過去,回到她剛買下房子那年?

閉眼、吸氣、張眼,再閉眼吸氣張眼、再閉眼吸氣張眼……

不管重複同樣的動作多少次,眼前看到的還是同樣場景。她告訴自己,不要怕!就算穿越也沒關係,頂多是賺到幾年青春光陰。

穩定焦慮神經,她奔回二樓,打開房門、看看房間,再跑下樓梯、看看客廳,頭轉左上、轉右下、轉左上、轉右下,她確定再確定後,確定這裏是她的房子,自己沒有和外星人亂結情緣,她也沒有穿越,因爲房間和睡前一樣凌亂。

可是……亂七八糟的思緒在腦中盤旋,視線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間徘徊。

刪除外星人和穿越選項,她想起童話故事裏的小鞋匠,鞋匠只要裁好皮,晚上就有一羣小精靈跑出來,替他縫好鞋子,所以,她家的壁角里也住着這樣一羣辛勤的家庭精靈?如果她喊兩聲多比,死在哈利波特懷裏那個醜傢伙會不會出現在眼前?

帶着濃濃的懷疑,她的目光再度掃視眼生的新環境,心,忐忑不安。電燈變亮了;沒有灰塵遮蔽紅顏,木頭地板的顏色加深;櫃子裏面的東西雖然整齊得太過分,但客戶資料、營銷項目研究、客戶心理學……每一本都是她的書。

就算她經過菜市場時順手買下,經過三個月、出現腐爛現象的菠蘿花不見了,但這裏的確是她的客廳。

客廳大門突然打開,男人的長腳踩進來,半個身子還留在門外,對着手機說話:“柔柔乖,你幫哥的忙,哥就幫你拿齊翔的私房照,怎樣……記得,除行李之外,我收在電腦桌抽屜的存摺印章一定要幫我帶來……好,明天早上九點,我在學校大門等你……哥知道……”

聽見鍾裕橋的聲音,鬱喬恍然大悟。哦,是他……不、應該是他們齊力創造的奇蹟,她睡得太迷糊,居然忘記自己收留兩個無路可去的可憐男性。

香氣從廚房飄來,她往餐廳方向走去,發現小小的餐桌上擺了三菜一湯,聞起來不錯,賣相也很棒,她進廚房時,正好看見齊翔把鍋裏的炒青菜盛盤。

哇!那個架勢,根本就是阿基師,她居然敢把炒飯送給他?簡直是關公面前耍大刀,自不量力!

齊翔轉身發現她,刻意打量了她幾眼,她戴着近視眼鏡,頭髮鬆鬆地在左肩束起,幾綹散發垂到頰邊,看起來有些懶散,寬鬆的黑色T恤很長,蓋到她的屁股下方,七分褲讓她的腿看起來更纖長,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

她至少有一百六十五,平常穿高跟鞋時像個女戰士,現在粉紅的臉頰、憨憨的傻眼表情,看起來卻像個高中生。他把手上的盤子交給她。“把菜端到桌上,順便把碗筷擺好,馬上可以喫飯。”

齊翔放下話,轉身洗鍋子,他的手腳伶俐、動作流暢,百分百的廚房好手。

鬱喬失笑。收留他果然很物超所值!她端盤子進餐廳,鍾裕橋剛結束掉電話,也走進餐廳。

“睡醒了?我們有沒有吵到你?”鍾裕橋的口氣親切,態度自然,好像他不是意外進駐的外來客,而是自始至終都住在這裏的一分子。

他伸手摸她的頭,她下意識想躲掉這個很熟悉的動作,但他無視她的閃躲,硬是朝她的頭頂揉了兩下,接着接過盤子,擺到餐桌上,再順手順腳地添飯擺筷,一派“我是男主人”的姿態。

鬱喬指指外面、再指指裏面,問:“房子是你們整理的?”

“對啊,你不是要我們保持乾淨?”他笑着回答。何止房子,齊翔煮飯時,他連院子都打理過了,這兩天去一趟花市買幾盆便宜的草本植物,裝飾裝飾,裏裏外外就是貨真價實的煥然一新。

“你們只住一個晚上,幹嘛弄這些?”她打算趁着放假,提起精神慢慢整理的說。

“舒服嘛,難道你不喜歡乾淨的客廳?”鍾裕橋四兩撥千金,把問題推掉。

“可以開飯了。”齊翔端着熱湯走進餐廳。

“小喬快坐下,嚐嚐齊翔的手藝。”鍾裕橋拉她坐下。

鬱喬坐定,拿起碗筷時問:“你叫做齊翔?”

“對,一齊飛翔。”大橋代替他回答,雜誌上說那是他的本名也是藝名。

“我叫鬱喬。”

“我知道。”

齊翔點點頭,撇撇嘴巴,那個表情叫做……笑?鬱喬不是太確定。

他看起來很幼齒,但神情態度酷得不得了,他的臉有幾分偶像明星的味道,只不過那些偶像比較親民,不像他,一副高高在上的皇帝樣。

是怎樣,讓他們進門後,她的地位飛快從觀世音降爲平民百姓?真是現實啊。不過……鬱喬一笑。她是在公司裏力爭上游的小鯉魚,怎會不認識現實是什麼東西?

現實就是,就算她已經在營銷部待四年,就算她的能力在不少地方都有亮眼表現,就算她努力收攏人心、博取好人緣,但她搶走一羣老鳥極力爭取的副理位置,於是理所當然被排擠。

如果連齊翔這點“小小表現”也要計較的話,她在公司裏早就活不下去。

看一眼熱騰騰的菜,她心裏一下子溫暖起來,夾一根豆苗入口,她很少喫蔬菜的,比較起蔬菜,她比較習慣便當盒裏的炸雞腿。

細細咀嚼兩口,她雙眼瞬間放出光芒。哇,只是炒青菜欸,沒有肉絲、沒有乾貝在中間徜徉,居然能這麼好喫?

哇哩咧,要是有錢開一間餐廳讓他顧,她一定會大發利市。

“你以前是做大廚的嗎?”鬱喬問。

噗!鍾裕橋一口飯噴出半口,幸好他有道德,用手掌把噴出物給捂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

鬱喬莫名其妙轉頭看他。什麼表情嘛,他喫的是炒牛柳,又不是炒蟑螂絲,臉色幹嘛這麼怪。

“我說錯了?你不覺得齊翔的菜很好喫?”

鍾裕橋吞掉嘴裏的食物,再把掌中異物清理乾淨,反問:“你不知道他是做什麼的?”

她還沒回答,齊翔先接話,“她的確不知道我做什麼。”

“怎麼可能?”鍾裕橋驚問。

就算他是男人,不迷偶像、不聽流行歌、不關心演藝圈,但多少也會覺得他眼熟啊,只要把他的名字和人牽起線,誰不知道他曾在演藝圈紅了好幾年。

“所以他是臺灣十大槍擊要犯?”她盯住齊翔問。

聽到她的問題,輪到齊翔噴飯。

他的道德低落,一口飯全噴在桌面上,雖然沒污染到盤中菜餚,但已經夠讓有潔癖的鐘裕橋消化不良。

“啊是怎樣?飯裏有毒嗎,你們幹嘛輪流噴飯?”她眼底充滿嫌惡,不甘心給她做飯喫,也不必表現得這麼明顯。

“你覺得我長得像槍擊要犯嗎?”齊翔的酷臉維持不住,他怒指自己,眼睛瞠得很大,下巴瞬間強壯堅硬,大有“你敢回答對,我馬上讓你嚐嚐人肉叉燒包的滋味”的氣勢。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咕!他把筷子朝桌上用力一拍。她的眼睛是用什麼做的,半點觀察力都沒!

【本段不純潔的描寫已刪減,萬分抱歉】

鍾裕橋搖頭,無奈地說:“你不要指望她猜,直接告訴她比較快。”

“我幹嘛告訴她,她不知道是她無知,跟我有什麼關係。”

嘿,什麼態度啊,囂張的咧,不知道他是她無知?拜託,他是總統還是行政院長啊,走在馬路上,人人都要叫得出他的名號。

她態度悠然地用筷子指指他,附和他的話。

“說得好,我的無知、跟你沒啥關係,不過對於獨居女子,收留來路不明的男人,是比較危險一些,不如……”

鬱喬微笑,把半截沒說完的話收起來,留下足夠的空間讓他自己想象。

齊翔不無知,所以聽出來另外半截,那半截叫做——順我者留、逆我者走。

鍾裕橋帶着看好戲的神情望向齊翔。看來小喬對於“物超所值”這種事,並沒有那麼在意。

可是齊翔低着頭,擺明不配合,他拿着筷子撥米粒,不爲所動。

凡是人就會討厭這種“吊足胃口,又不把話說完”的事,鬱喬皺眉,惱上齊翔的同時,也火大知情不報的大橋。不過現在生氣擺一邊,填飽肚子放中間,有沒有聽過喫飯皇帝大?

見她不追問,鍾裕橋心底有幾分訝異。她不好奇?以前什麼事她都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啊,難道是多年修煉,已經修煉出聖人氣質?

鬱喬知道他的懷疑,卻不理他,再夾一筷子豆苗放進碗裏。

一筷子豆苗約十來根,別人是一口一把,她是一口一根,像小鳥啄米,表情明明寫着“很好喫”,可是動作卻顯現出“很忍耐”,這是怎麼回事?

鍾裕橋皺眉頭,試一筷子豆苗。很好喫啊,她幹嘛喫得這麼痛苦?

不信邪,他舀一湯匙炒牛肉放到她的盤子裏,她更過分了,一條三公分的牛肉條,她居然分三口才喫掉,細嚼慢嚥也沒這麼誇張。

齊翔看不過去,雖然不干他的事,他還是用湯匙舀了麻婆豆腐放到她碗裏。她看一眼堆積如山的盤子,嘆氣,然後埋頭苦幹,可是把所有的菜試過一輪後,她還是喜歡一根一根啃豆苗。

“你幹嘛喫那麼慢?”齊翔問。

她頭也不抬地說:“我是易胖體質。”

易個鬼,她明明瘦得像紙片人,齊翔用力瞪她兩眼。

齊翔看到她的慢,鍾裕橋卻看到她的重複性。他問:“小喬,你記不記得,我常說你喫東西很怪癖?”

她一笑,抬起頭回答,“對啊。”

“你只要喫到順口的食物,就要連續喫很多次,我都快膩死了,你還不肯放棄。我問你爲什麼,你說:“我要記住它的味道。””

那口氣,說得好像她的記憶力很差似的,偏偏她每次贏都是贏在背科。

“喫一次就可以記住了,幹嘛喫很多次,難道你長着豬腦袋?”齊翔嗤笑一聲。

說不清楚爲什麼,他有點不爽,因爲大橋太懂她,而自己對她一無所知。

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他們今天才算正式認識啊,照理說,見面一次就登堂入室,他已經是超進度,不過,他的胸口依然不舒服。

“以前小喬喜歡學校旁邊賣的蔥油餅,每天下課都跑去買,如果身上沒多帶錢,還寧可餓肚子、熬着不喫中餐,也要把錢省下來買蔥油餅。”鍾裕橋最喜歡說“以前”,有兩人共同回憶的橋段。

“爲什麼?真那麼好喫?”齊翔問。如果她喜歡,他也會做蔥油餅。

她停下筷子,認真思考,齊翔發現,她認真想某些事的時候,會下意識把頭偏到右邊。很好,他多認識她一點點。

“我習慣藉着某種味道來記住某個人,因爲我會擔心,我在乎的那些人從記憶裏徹底消失,如果連我都記不住他們,那麼他們就真的不存在了吧?”

她沒說破,但鍾裕橋和齊翔都大概猜出她拼命想記住的人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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