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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前男友》 / 溫芯 / 第1章 / 共21章

“我們分手吧。”

六年前,在波士頓,一個初冬的夜晚,沈清芙對男友黎暉如此提議。

那夜,氣溫很低,空氣中隱隱能嗅到溼潤的味道,長年住在波士頓的人們都明白,過不久也許會下雪。

如果真的不了,就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場雪。

初雪的夜晚,最適合情侶們說分手。

對沈清芙的提議,黎暉並沒有反對,事實上,這也是這幾個月來他反覆放在心上思量的課題。

“跟我分手,你不會難過嗎?”他問女友。

“會。”她回答得很坦率。

“捨不得嗎?”

“當然。”

“會想念我吧?”

“嗯,絕對會很想。”沈清芙雙手捧着溫熱的馬克杯,微笑着嗅了嗅可可濃郁的芳香。

黎暉給她的感覺,就像這杯熱可可,很溫暖,甜甜的,偶爾有些苦。

“可是還是要分手?”

“對,還是要分手。”

黎暉不語,上半身往後靠,細細地打量女友清秀的臉龐,尤其是那兩辦宛如盛開的玫瑰那般飽滿滋潤的紅脣。

她全身上下,他最愛的就是她的脣,不是傳統東方崇尚的那種薄小的櫻脣,而是更接近西方的、近乎放肆的性感。

初次見面,也是首先被她的脣吸引。那時候,她捧着一袋櫻桃坐在校園裏一棵樹下,一面看書,一面將那水亮的果粒送入她更加水亮的脣裏。

他記得自己坐在另一株樹下,原本是抱着本厚厚的醫學教科書打算慢慢啃的,結果飢渴的目光拼命“啃”的,卻是她美麗的紅脣。

就像現在,他深刻的眸光依然忍不住徘徊在她貼在馬克杯邊緣的脣。

他傾身向前,趁沈清芙放下馬克杯時,擒過她優美的下頷,慢慢地輕薄那兩瓣玫瑰花。

她沒有抗拒,毋寧說是享受着,閉上眼,懶洋洋地與他的脣相互糾纏。

嬉戲片刻,他終於戀戀不捨地鬆開她的脣,她也滿足地輕聲嘆息。

她伸出纖纖玉指,撫摸自己的脣,回味着他曾經給過自己的每一個吻,每一個,都是那麼溫柔、甜蜜,教人芳心顫動。

唉,她一定忘不了……

“怎麼辦?以後要是沒有男人這樣吻我,我一定會慾求不滿。”她睜開眼,半真半假地抱怨。

“到那時候,你再來找我。”黎暉微笑。“我保證給你一個永生難忘的吻。”

“這算是承諾嗎?”她偏過臉蛋,俏皮地眨眨眼。

“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好,那我不客氣收不了。”她淺淺抿脣,正想再喝一口熱可可,他忽然又靠過來,搶在馬克杯之前攫住她的脣。

“黎暉……”她呻吟。“你別這樣。”再繼續玩下去,他們今晚恐怕分不成了。

“最後一次。”黎暉沙啞地低語。

好吧,就最後一次。

因爲是最後一次,兩人更加刻意放緩了接吻的節奏,黎暉握住她的手,帶領兩人一起站起身,然後,健臂掃住她腰圈。

沈清芙不記得自己何時經歷過如此漫長又悠遠的吻,他們像是要吻進彼此脣上每一條最細微的凹紋,好讓這最後一吻的絕妙滋味永遠烙印在記憶裏,無法讓任何人輕易抹滅。

不知過了多久,兩人悠悠地回神,這才發現咖啡館裏的所有賓客都看着他們微笑吹口哨。

沈清芙頓時尷尬,紼紅着頰,垂下眸。“我們走吧。”

黎暉點頭,買單付帳,擁着她離開咖啡館,走出玻璃門,迎面飄來的是細細碎碎的雪花。

“真的下雪了。”沈清芙仰起秀顏,讓冰冷的雪花落上她的眉、她的眼、她吻得滾燙的脣。

“要不要走走?” 黎暉問道。

“嗯。”她點頭。

於是兩人沿着街道往查爾斯河的方向散步,一路上經過的都是曾經共享的時光——她生日那天,他們曾在那家義大利餐館一起用餐,第一次吵架,是在那座小小的公園廣場。這棟辦公大樓,他們曾在此研究樓面的巴洛克雕刻,指點半天,警衛差點誤會他們是勘查地形的恐怖分子。還有……

“你記得嗎?這裏。”沈清芙突然在一個下水道口停下步履,笑問:“我們剛認識時,有次經過這裏,我跌了一跤。”

“我記得啊。”黎暉點頭。“那時候也不曉得爲什麼,路面破了個小洞,害你鞋跟不小心卡進去,跌了一跤,還扭傷了腳踝,你氣得說要控告波士頓市政府,申請公共賠償呢。”

“一個小小留學生,竟敢如此囂張,你那時候一定覺得很好笑吧?”

“我覺得你很可愛。”黎暉低下頭,含笑望她。“一般女生遇到這種事,不是自認倒黴,就是委屈掉淚,只有你,當場就想殺到市政府去理論,我佩服你。”

“少來!”她睨他一眼。“你明明就在笑我好不好?別想裝傻,你那天笑得可囂張了。”

“我會笑,是因爲我沒料到你會是這種反應,也是因爲我偷偷在慶幸。”

“慶幸什麼?”她瞪他。

“慶幸我有機會表演英雄救美,揹你回去。”

沒錯。

那天,她扭傷腳,他先是運用自己的醫學專業替她冰敷、包紮,然後一路揹着她坐上計程車,回學校宿舍。

也就在她窘迫地趴在他背上的時候,她忽然感覺到,這男人的背脊很厚實、很溫暖,值得依賴。

“你就是在那天愛上我的吧?”黎暉彷彿看透了她腦海的思緒,笑問。

她沒否認,深深地瞅了他一眼。

這一眼,藏着太多愛戀與柔情,他心一動。

“真的要分手嗎?”他啞聲問。

明媚的眸凝望着他。“你不想分嗎?”

他沉默半晌,自嘲地扯脣。“坦白說,我是不太想。”

“可是你還是決定要去非洲吧?”

“嗯,我要參加紅十字會的醫療團。”

貧困的非洲,有太多喫不飽穿不暖又得忍受病魔折磨的難民,他實在很希望自己有機會能爲他們盡一份心力。

“如果我請你不要去呢?”沈清芙匆問。

他一震。

“如果我請你留下來,你會留下來嗎?”

他無語,湛眸深沉,浮着一抹憂鬱。

“你不會留下來。”她淺淺揚脣,笑容是完全的理解。

“對不起。”

“不用說抱歉,其實我也一樣,我也不想爲了你,改變我人生的計劃。我已經答應華盛頓那家報社的officer了。”

“你果然要去華盛頓。”黎暉微笑。

“我可是未來要拿普立茲獎的候選人,當然要去華盛頓,才最有機會挖到驚天動地的醜聞。”明眸閃閃發光。

“你以爲還會再有一次水門案嗎?”

這件案子發生於美國1970年代,當時競選連任的尼克松總統下令竊聽對手民主黨的活動,這樁醜聞後來被兩個菜鳥記者揭發,愈滾愈大,尼克松被迫辭職下臺,兩個記者也在來年得到象徵新聞界最高榮耀的桂冠——普立茲獎。

“那可難說。”沈清芙朝黎暉扮了個鬼臉。“政治本來就很醜陋,這種事一定到處都有,只是看有沒有人能挖出來罷了。”

“你就這麼有自信自己能挖出來?”

“誰知道呢。”沈清芙聳聳肩。“當年挖出水門案的,也是年輕的記者啊,說不定我也能這麼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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